留置权的行使方式: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公司股权质押期间法院可以冻结吗
股权质押后可以查封。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二、委托人不向行纪人支付报酬时怎么办
委托人不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时,行纪人对其占有的委托物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期届满后,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变卖留置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的,应当承担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责任。
三、欠款扣车是否合法
扣欠款人的车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违法行为。正确的做法具体如下:
1、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由人民法院查封车子以及他其他财产;
2、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调解,还清欠款,调解不成,人民法院会判决,限期还清欠款,到期不还清欠款,人民法院可以拍卖车子,优先归还欠款。
一、设立留置权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债权人按照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等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的发生与动产有关,即债权人对动产的留置权和债务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发生的。比如加工合同,承包人有权留置定制人交付的加工定制物品,因为定制人不交加工费;
3、债务必须到期。
二、需要扣车的违法行为如下: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3、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的;
4、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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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怎么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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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行使程序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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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留置权的注意问题,行使留置权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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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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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留置权行使,行使留置权应当具备什么条件,行使留置权的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行使留置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债权人以合法方式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不是依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不得行使留置权;但也不是一切合法占有他人财产都可以成立留置权,如无因管理人占有他人财产,虽属于合法占有,但不得成立留置权;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有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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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留置权?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如何行使留置权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5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留置权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债权人依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对债务人动产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基本要件。这一要件可以从三方面分析:第一,留置权的主体为债权人。不是依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不得行使留置权;但也不是一切合法占有他人财产都可以成立留置权,如无因管理人占有他人财产,虽属于合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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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行使问题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10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如果定作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承揽人有权留置工作成果,并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要求定作人支付报酬和其他应付价款。如果定作人逾期仍不履行,承揽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将留置的工作成果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该工作成果,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合同,承揽人可以要求定作人支付工作成果的报酬、利息、材料费用、工作成果的保管费、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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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行使步骤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161、留置权的行使方式: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一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五十二条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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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具体是怎样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2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