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共犯的适用范围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00:48:13 273 人看过

一、片面共犯的适用范围有什么

我国《刑法》把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片面共犯仅存在于从犯中,即只有片面从犯,具体分析如下:

1、对于正犯而言,正犯即为实行犯,在共同正犯中,各共同正犯以相互利用的意思,互相沟通、互相补充而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因此,在存在片面合意的情况下,实行犯因为不知有他人配合,不具有共同犯罪的主观意思,所以不可能产生片面的共同正犯。

2、对于教唆犯,教唆犯的本质在于教唆没有犯意的人产生犯罪决意,进而使他人基于此种决意而实施犯罪行为。既然“教唆犯不惜使本无犯意之人产生犯罪之决意,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之间,若无意思之交通,即失去教唆之本意,故所谓片面共犯云者又何不可想象。”因此,成立教唆犯的也不可能存在片面共犯问题。

3、对于从犯而言,从犯亦即帮助犯,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是加功于正犯,在刑法理论上从犯的帮助意思是否以正犯知道为必要,理论上有不同的认识,但正犯不知道从犯的帮助也不影响从犯的成立,是多数学者的主张。

二、片面共犯成立的条件:

1、必须有正犯的实行行为

在共同犯罪中,正犯是整个犯罪的中心,只有实行行为才是犯罪论的核心。从犯若没有一定的正犯行为作为依托,那么从犯本身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在共同犯罪中,没有从犯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但如果没有正犯的行为,则共同犯罪不可能成立。

2、必须有共同犯罪的意思

片面共犯中的共同犯罪的意思,是指实行帮助行为者即片面共犯有共同犯罪的意思,即具有片面合意,该共同犯罪的意思是相同性质的犯罪故意。这种故意表现在:行为人知道自己在帮助他人犯罪,对于正犯的犯罪行为及其性质、法律后果及责任有基本的认识,而且希望或放任该危害结果的发生,即片面共犯主观上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3、必须有帮助行为

这种帮助行为必须与正犯的实行行为有直接的影响,帮助行为与正犯的意思必须一致。

总的来说,

之所以成立单向从犯,是因为合作方主观上有与他人共同犯罪的意图,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完全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罪犯受到惩罚。否则,将丧失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片面共犯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片面共犯的司法解释是什么?片面共犯是“全面共犯”的对称。二个以上的行为人之间,主观上没有相互沟通,仅单方面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的情况。例如,故意帮助他人犯罪,而他人并不知道有人在帮助。在刑法理论中,对于是否成立片面共犯有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否定说认为,在实施共同犯罪以前,行为人之间必须具有犯意联系,否则就不发生共同犯罪关系。肯定说认为,共同犯罪的观念,不以双方具有互相的犯意联系为必要,认为全面共同故意与片面共同故意之间并不是主观联系有无的区别,而只是主观联系方式的区别。二、什么是牵连犯?构成牵连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牵连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危害行为,这是构成牵犯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只有实施了数个行为才有可能构成牵连犯。如果只实施了一个行为,无法形成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例如,某犯罪分子拎包盗窃,把一个军人的手提包给拎走了,打开一看,手提包里有一支手枪。对此如何处理呢?有人认为这是牵连犯,是
    2023-04-13
    380人看过
  • 共同犯罪里片面共犯是指什么罪
    所谓片面共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共同造成同一危害结果,但双方没有犯意的联系,尽管一方知道对方的行为与性质,但对方却对此不知,双方的犯意联络不是共同的,而是片面的,故不宜作为共同犯罪处理。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对共同犯罪的定义,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行为人通过意思的传递和反馈形成的,知道自己与他人合作共同犯罪。并且知道共同的犯罪行为会产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和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在这方面,判断片面共犯是否是共同犯罪的关键在于无意事先联系。片面教唆犯是共同犯罪吗?教唆犯不是都是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一、间接正犯,是教唆行为的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的人犯罪,这时候不是教唆犯而变成间接正犯。因为只有他以个人承担刑
    2023-08-09
    349人看过
  • 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治安拘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采用的强制方法。明确它们之间的区别,避免混淆,在司法实践中是十分必要的。由于公民在没有触犯法律时是有人身自由的,任何主体不得随意侵犯。若是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书面的拘留申请,该申请一般一到三天就会处理完成,被批准后,拘留嫌疑人也是有期限的,若是在期限内发现了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还需要提交批捕申请。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一)正在预备
    2023-08-16
    303人看过
  • 片面共犯是怎么构成的
    根据我国刑法学界对片面共犯成立共同犯罪的理由之不同,可以将肯定说划分为以下三种:首先,惩罚需要说。持该说者认为,对没有共同故意的一方以单个人犯罪定罪处罚,对有共同犯罪故意的一方,以他方的共同犯罪人论处。这是为了对暗中帮助他人实施犯罪的行为人以必要的惩罚,从而有利于打击犯罪,达到刑罚目的。其次,构成要件符合说。有学者认为,片面共犯是否成立,关键是如何理解共同犯罪故意的主观联系。片面共犯的肯定说认为双方之间的主观联系应包括两种情形,即双方知情的主观联系与单方知情的主观联系。在一定情形下,单方面的主观联系可以看作是相互联系中的一种特殊情况。比如在暗中提供帮助的案件中,暗中提供帮助者具有共同的犯意故意,他对于实行者的犯罪故意是心知肚明的,这种单方面的主观联系可以看作是相互联系。由此,可以把行为人之间具有单方知情的片面共同故意作为共同犯罪故意的特殊形式,因此认为片面共犯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第三,
    2023-06-03
    180人看过
  • 法律上片面共犯什么意思
    片面共同犯罪就是指参与犯罪的人中单方有与实行犯实施犯罪的共同故意,并且在暗中对他人的犯罪给予配合,而实行犯一方却不知道有人配合自己实施犯罪,因而有一方缺乏共同犯罪故意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所说的片面共犯仅是指具有共同故意的这一方,即暗中协助者,而非实行犯一方。所以,在片面共同犯罪中,实行犯的一方虽然并没有要与别人共同犯罪的意思,而片面共犯一方却在主观上积极地故意配合或者协助实行犯一方完成犯罪,其在认识因素上不仅认识到自己正与他人互相配合共同实施犯罪,而且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及共同行为的性质是犯罪行为,还概括地预见到了他正在配合的共同行为会引起危害结果,即认识到了共同行为及自己的行为与危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在意志因素上,又希望或者放任自己的行为引起的危害结果和共同犯罪行为会引起的危害结果。而在客观上,片面共犯一方利用了实行犯的实行行为,其在暗中给予的配合行为又确实给实行犯的实行行为提供了
    2023-03-16
    425人看过
  • 片面共犯认定标准是什么
    1、必须有正犯的实行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正犯是整个犯罪的中心,只有实行行为才是犯罪论的核心。从犯若没有一定的正犯行为作为依托,那么从犯本身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在共同犯罪中,没有从犯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但如果没有正犯的行为,则共同犯罪不可能成立。2、必须有共同犯罪的意思片面共犯中的共同犯罪的意思,是指实行帮助行为者即片面共犯有共同犯罪的意思,即具有片面合意,该共同犯罪的意思是相同性质的犯罪故意。这种故意表现在:行为人知道自己在帮助他人犯罪,对于正犯的犯罪行为及其性质、法律后果及责任有基本的认识,而且希望或放任该危害结果的发生,即片面共犯主观上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3、必须有帮助行为这种帮助行为必须与正犯的实行行为有直接的影响,帮助行为与正犯的意思必须一致。一、片面共犯成立的范围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片面共犯仅存在于从犯中,即只有片面从犯,具体分析如下:1、对于正犯而言,
    2023-04-06
    295人看过
  •  犯罪地的法律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体系,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若存在有管辖权的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则应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1.根据我国的法律体系,刑事案件原则上应当由犯罪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来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2、有管辖权的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023-10-28
    456人看过
  • 片面共犯与同时犯区别是什么
    片面共犯不属于共同犯罪。片面共犯是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由于两个人在犯罪过程中,没有犯意联络,不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所以不是共同犯罪。(1)片面共犯者的片面认识仅说明有片面联系,但不能说明双方一致的主观联系。(2)认识是产生意志的前提,没有同一的认识就无共同意志可言。(3)承认片面共犯,无疑会导致客观归罪。(4)否认片面共犯的成立并不会放纵罪犯,如果其行为的客观方面都符合一定的犯罪构成,完全可以成立单独的犯罪。还有学者认为片面共犯不能成立的理由是:(1)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而如果承认片面共犯,势必得出只有一人构成共同犯罪的结论,这不符合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2)成立共同犯罪在主观上必须具有共同故意,共同故意以共犯人双方具有一致的主观联系和共同意志为必要。而在片面共犯中,不具有双方一致的主观联系和共同意志,因而不具备共同故意的
    2023-06-22
    151人看过
  • 公司法74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范围?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在我国公司法74条股权回购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
    2023-07-08
    258人看过
  • 片面的共犯和承继的共犯的区别
    所谓“片面共犯”这一概念,特指行为人的行为共同导致了相同的危害后果,然而,他们之间并无任何故意的联系,即便其中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及其性质有所了解,而另一方则对此毫不知情。如此看来,他们的犯罪意图联络并非是共同的,反倒是存在着片面性的关联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将其视为典型的共同犯罪予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024-04-23
    279人看过
  • 区分承继共犯和片面共犯
    承继的共同犯罪是指先行行为人已经实施了一部分犯罪行为,在其实行行为尚未全部实行终了的时候,后行行为人明知这一犯罪事实而参与进来,或单独或与先行行为人一同,将剩余行为实行完毕。按照共同犯罪理论,成立共同犯罪要求主客观相统一,这就要求在主观上,后参与犯罪的行为人在参与之时明知先行行为人在实施犯罪,并且先行行为人也明知后参与进来的行为人与其一同进行共同犯罪,二者在主观上要有联系;同时在客观方面,二者必须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后参与进来的行为人可以是正犯,即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也可以是帮助犯,但不存在承继的教唆犯。共犯论处的情况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2、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承包人
    2023-07-03
    490人看过
  •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有哪些,适用范围是什么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为违法事实确凿,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处罚较为轻微的案件。处罚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一、行政处罚简易处罚原则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违法事实确凿。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为。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对象是什么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指: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包括如下程序:第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
    2023-03-30
    78人看过
  • 协议管辖有什么适用范围
    一、协议管辖的法律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或者相反,否则就会违背民事诉讼法有关审级的规定,造成审级混乱。(二)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对于专属管辖诉讼,《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
    2023-04-17
    369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适用范围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范围: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其他。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信用卡是夫妻共同财产么?信用卡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办理的信用卡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信用卡,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夫妻共同债务。二、结婚多长时间算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结婚几年都不算共同财产。法律上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共同财产范畴的部分财产。从男女双方办理完结婚登记开始,即开始产生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1
    2023-03-04
    21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欠条是什么意思,欠条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欠条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方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6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
    • 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主要有哪些方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根据引起时效发生的事实状态不同及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可将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消灭时效又称为诉讼时效,那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诉讼》规定诉讼时效有一个缺陷,就是没有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的具体范围,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争论,使一些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法律关系适用了诉讼时效,剥夺了权利人的权利,鼓励了义务人的违法行为。最近几年,在理论界基本达成了共识,主张诉讼
    • 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13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治安拘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 司法拘留是在民
    • 共同犯罪片面共犯带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21
      刑法第25条第一款规定了共同犯罪的定义: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个定义为刑事司法实践中界定共同犯罪成立与否提供了依据。而所谓的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行为人通过意思的传递、反馈而形成的,明知自己是和他人配合共同实施犯罪。并且明知共同的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但是,在实践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形是:参与犯罪的人中一方有同他人实施犯罪的故意,暗中配合他人实行犯
    • 承继共犯与片面共犯是什么关系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26
      承继的共同犯罪是指先行行为人已经实施了一部分犯罪行为,在其实行行为尚未全部实行终了的时候,后行行为人明知这一犯罪事实而参与进来,或单独或与先行行为人一同,将剩余行为实行完毕。按照共同犯罪理论,成立共同犯罪要求主客观相统一,这就要求在主观上,后参与犯罪的行为人在参与之时明知先行行为人在实施犯罪,并且先行行为人也明知后参与进来的行为人与其一同进行共同犯罪,二者在主观上要有联系;同时在客观方面,二者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