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对重要事项约定不清时应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1:10:25 204 人看过

合同对重要事项约定不清时,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来加以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无法确定的,例如是履行地点约定不清的,则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则在履行方所在地履行。

一、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范是如何的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范是:

1、根据《民法典》,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2、无约定的,可协议补充;

3、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4、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地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二、购销合同履行地怎么认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购销合同的履行地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上述仍不能认定合同履行地的,购销合同为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三、运输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履行地应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是各有不同的,不一样的合同具体的履行地点也是不一样的,如何能更好的确定合同的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是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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