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拆迁补偿行政诉讼利益如何分割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9:50:55 495 人看过

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后6个月内起诉。二、受理审查。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后7日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开庭秩序宣读-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五、作出判决。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七、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八、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变判决或者裁定撤销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者裁定。裁定发回重审。

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应如何分割

房屋拆迁补偿款,由于数额较大往往会成为离婚财产分割的焦点问题,且这一问题往往与各地不同的拆迁政策密切相关。处理该问题,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如果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如果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实施行政行为,应当视为委托,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不服提起诉讼的,应该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3、《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公房拆迁如何分配拆迁利益
    (一)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如果公房承租人在获得拆迁补偿后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以作为其个人财产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的继承规则分配给其继承人。(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3、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4-05-12
    198人看过
  • 拆迁遭遇,当事人如何行政诉讼
    一、拆迁遭遇,当事人如何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的拆迁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被拆迁人应当依法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并依法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拆迁人是直接向法院起诉的,一般需要在六个月的有效期限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国家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国家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被拆迁之前,被拆迁方就有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具体房屋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
    2024-04-06
    354人看过
  • 怎么样进行拆迁补偿行政诉讼
    一、怎么样进行拆迁补偿行政诉讼进行拆迁补偿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拆迁补偿的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拆迁补偿协议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吗拆迁补偿协议行政诉讼只要符合诉讼条件的,法院受理。不服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件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所以法院是会受理的。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如下:(一)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
    2024-01-13
    222人看过
  • 拆迁补偿款分割如何写字据?
    一、拆迁补偿款分割如何写字据?财产分割协议书应该这样写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分割财产性质与基础情况;3、财产分割的内容与分割范围;4、分割方式。6、动产与不动产的支付方式。7、违约责任与赔偿金等。8、财产分割协议订立日期等。二、房屋拆迁合同中违约责任如何计算1、承担违约责任是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主要不利后果,其形式包括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对双方当事人关系重大。如一方不依法或依约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要求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违约责任中,一般为要求相对人履行协议及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可在协议中约定如下内容:首先,约定拆迁人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向被拆迁人交付各种补偿费用,逾期一
    2023-12-17
    337人看过
  • 拆迁公益事业房屋如何补偿?
    拆迁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这里的公益事业是指科教、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福利性,非生产性、营利性的事业。拆迁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这里的公益事业是指科教、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福利性,非生产性、营利性的事业。一、拆迁的体补偿方式(一)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即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1、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货币补偿的金额,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2、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
    2023-06-20
    377人看过
  • 拆迁补偿安置权益可以分割吗?
    一、拆迁补偿安置权益可以分割吗?可以,就拆迁补偿分割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分割拆迁补偿款。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3、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就有权分割。4、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还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5、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二、遇到拆迁纠纷怎么处理?1、行政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
    2023-06-15
    82人看过
  • 拆迁补偿如何作为遗产分割
    一、拆迁补偿如何作为遗产分割?被拆迁人去世后拆迁补偿款可以作为遗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拆迁补偿款的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三、法定继承人有哪些行为无权继承拆迁
    2023-04-20
    115人看过
  • 拆迁行政诉讼流程如何走
    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2、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3、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5、作出判决。6、上诉。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7、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8、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9、申诉。《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2024-04-30
    274人看过
  • 拆迁补偿谈判破裂,如何进行诉讼?
    一般情况下,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达不成补偿协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会做出征收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对该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拆迁中什么情况会提起诉讼出现下列情况会提前诉讼:一、拆迁中,政府出现以下违法情况可以提起行政诉讼:1、拆迁的前置性程序违法。2、拆迁的程序违法。3、在拆迁中政府各部门对企业进行的各项行政处罚的程序违法。4、在
    2023-07-02
    297人看过
  • 行政拆迁补偿诉讼费怎么收取
    一、行政拆迁补偿诉讼费怎么收取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房屋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补偿数额;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
    2024-01-04
    455人看过
  • 如果公益拆迁,拆迁补偿比商业拆迁,政府补偿是否有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公益性拆迁的经济补偿和商业补偿是一样的,都是依据拆迁评估的价值进行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价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价方法进行评价。政府补偿拆迁(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
    2023-08-07
    219人看过
  • 公租房拆迁,什么人享有拆迁利益利益如何分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时,可以享有拆迁利益的人包括承租人、同住人等,而由于公租房的产权是国家的,所以房屋价值补偿归国家所有,安置费用、搬迁费用归承租人或者同住人所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怎么分割在规定上,在公共租赁房屋拆迁获得拆迁
    2023-04-27
    29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如何维护原告的诉讼利益
    一、行政诉讼中如何维护原告的诉讼利益行政诉讼中维护原告的诉讼利益的方式如下:1.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2.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4.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5.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
    2023-08-01
    89人看过
  • 如何分割婚诉讼中拆迁安置房
    1、婚前一方父母的个人财产,婚后被拆迁,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情况。婚前一方父母的个人财产,婚后被拆迁,将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应视对子女的赠与。对此情况,笔者认为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29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之规定。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被拆迁,分得拆迁安置房的情况。2、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笔者认为,此情况下获得的拆迁安置房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它只是婚前个人
    2023-10-10
    279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拆迁利益分割的起诉状是如何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6
      原告:李……,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武汉市江汉区……。 原告:李……,,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武汉市江汉区……。 被告:李……,,女,汉族,1951年7月15日出生,住武汉市江汉区……。 被告:李……,,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武汉市江汉区……。 被告: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武汉市江汉区……。 被告: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武汉市江岸区……。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
    • 拆迁补偿与行政诉讼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1
      拆迁补偿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
    • 行政诉讼中如何对拆迁补偿安置进行答复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1
      相关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民事诉讼如何处理拆迁补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2
      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的纠纷中,一个或数个居住人(以下简称“同住人”)、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其他人起诉的,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同住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被通知以原告地位参加诉讼的同住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被通知以被告地位参加诉讼的同住人,其在诉讼中的相关事宜,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 如何通过拆迁诉讼取得最大利益?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1
      1、收集房屋证件,了解自身房屋情况; 2、对比周边类似房屋市场价; 3、了解房屋征收公告具体时间,知道评估节点; 4、对补偿不满意,不要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