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股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9:21:24 52 人看过

股东退股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以及连续五年有分配利润的条件却不分配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原则上不能收购本公司股权。

一、股东退出的相关事项

有限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经常会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达成目的。

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濒临破产的公司一般是没有人会收购的,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二、要求公司回购股权要满足什么情况

要求公司回购股权要满足以下情况:

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法定利润分配条件,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别的解散原因,股东大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的。

公司不得收购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别的公司合并;奖励公司员工股份;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的。

三、有限公司能回购股份吗?

有限公司可以回购股份的。有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股东可以请求回购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回购:(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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