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车牌照归谁,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5 09:14:23 477 人看过

法院拍卖车辆,原车牌照仍归属原车主。

虽然法院拍卖车辆为强制措施,但本质上仍属于二手车转让。

牌照是不会因为车辆的转让二发生转让的,新车主必须重新申请新牌照。

在拍卖后车辆过户时,原车主只要向车辆管理部门申明保留原号牌,并在三个月之内购买新车,就可以继续使用原牌照。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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