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透支诈骗怎样报案
当事人因信用卡被诈骗后,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报案时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交信用卡诈骗的相关证据。
举报、报案、控告信用卡诈骗经济犯罪行为,您需要提供如下证据材料:
1、被控告人身份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使用电话、住址等能证明或联系到被控告人的信息及资料;
2、被害人信用卡被冒用造成损失的证明能够如银行的催款单等;
3、被控告人信用卡被冒用的过程等报案材料;
4、银行控告的案件中,被冒用身份骗领信用卡的申请资料、信用卡款项损失情况(银行帐户清单)、银行存款经过及结果等;
5、查找相关证人的线索等。
二、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
1、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所欠款项。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而导致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2、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犯罪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这次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
3、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3、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三、信用卡透支不还的后果
1、需要交罚息
信用卡透支就是信用卡违约,所以可能会涉及罚息费用作为循环利息费用和滞纳金。
循环信用的实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如果在最后还款日未全额还款,在下期对账单上,就会产生循环信用利息,而且需要从消费入账日起计算利息。
而所谓的信用卡滞纳金,是指当持卡人没在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就要按规定向发卡银行支付的费用。
2、留不良信用记录
信用卡用户逾期还款将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且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实现全国联网,只要居民个人在银行办理过借贷业务、申领过信用卡,或为别人提供过担保等行为,那么就能在国内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查到信用报告。因此,透支信用卡的,今后不管你在哪家银行在办理信用卡,都会受不良征信的影响。
3、负刑事责任
透支信用卡还是恶意透支,的,就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过发卡银行催收后还是不肯归还的行为。
按规定,恶意透支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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