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记者李罡发现自己的文章被中青旅通过二维码方式使用在多处报纸广告上,认为此举构成侵权,遂起诉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索赔2.4万元。今天上午,该案在东城法院开庭。
李罡是资深政法记者,海淀区作协理事,2014年3月退休。
2014年8月,李罡得知一对身患绝症的年迈的杜女士母女,以积极的人生态度面对困境,近70岁的女儿推着80多岁的母亲游历世界20多个国家和地区,原告采访后撰写人物纪实报道《残疾缠身的暮年,我们为什么要旅行》。
该文在《婚姻与家庭》杂志2014年9月刊发并微信推介后,在社会上引起关注,杂志微信阅读超过30余万,500余家网站进行了转载。
李罡说,2014年12月23日晚上8点左右,她翻阅一份报纸时发现,被告刊登的整版商业广告中,杜阿姨称是中青旅的老客户,要了解杜阿姨的故事,请扫广告商的二维码。
原告用手机扫描后,发现链接的是原告采写的曾经刊登在《婚姻与家庭》杂志上的文章,既没署名也没出处,只在文章最后标有遨游网几个字。
后经了解,该网站是中青旅官网。
原告认为,被告用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商业宣传,未经授权也未给作者署名,没有支付任何费用涉嫌侵权,于是通过微信向被采访对象杜女士询问怎么回事。
杜女士称,中青旅的推广总监葛先生在刊发上述广告之前曾向她打过招呼,说是在中青旅大厅里做宣传,并说是公益性质。但最后多家媒体上刊登了整版广告。
经原告要求,网站撤销了相关文章,解释说是工作人员从微信上将文章直接用于宣传,当时微信文章也没有署名。
李罡认为,中青旅所管理的遨游网未经许可使用自己的文章,构成侵权,起诉要求中青旅在报纸上和遨游网公开赔礼道歉,道歉时间不少于一周,中青旅赔偿自己相关损失2.4万元。
中青旅答辩称,杜女士母女是中青旅的老客户,2012年6月,中青旅员工自行组织采访杜女士母女的事迹,在自己刊物上刊发文章《推着妈妈去旅行》,该文章曾被《旅游报》转载,并引起深圳卫视的关注。
2013和2014年,中青旅两次举办陪着父母去旅行公益活动,并在大厅使用杜女士母女的事迹进行公益活动宣传。
中青旅认为,其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并没有展现原告文章的一个字。中青旅是通过杜女士母女的故事来展现自己的社会责任,以此号召更多的人参与公益,因此不应该承担过多的赔偿。
中青旅表示,公司错把原告的文章当成了自己公司曾经采访的文章刊登,这是工作失误,但两篇文章的标题和故事都很相似。在发现该情况后,中青旅马上撤掉了该文章。但原告诉求过高,所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他们愿意为遨游网误用该文章而支付相关费用并在遨游网论坛道歉。
-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被侵权应该如何处理
100人看过
-
中国国旅诉美国旅商标侵权案:美停止侵权并赔偿
80人看过
-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被侵权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
441人看过
-
央视记者状告教育部考试中心侵权败诉
164人看过
-
军报老记者诉当代中国出版社侵权案调结
390人看过
-
原辽宁阜新市委书记诉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被驳回
142人看过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
退休返聘人员转让股权是否侵犯退休股东权益?退休股东权益是否侵犯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5不算侵犯退休股东权益,因为在企业股权转让过程中,如何确定股权转让价款,在实务中常常引起争议。目前,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对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未作明确的规定。实务中,对于普通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有三种方式:一是“出资额法”,即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其股权转让价款按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出资额确定;二是“评估价法”,即股权转让价款按照公司资产评估后价格确定;三是“协商价法”,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其股权转让价款由
-
旅游者在旅行途中因个人原因自行退团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5旅游合同是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发的由游客和旅行社共同签署的用来约束双方的范本合同。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做以下处理。一.如果旅游尚未出发,和旅行社取得联系并要求签署旅游合同。如果旅行社不同意签署旅游合同:你有2种选择:选择其他旅行社安排出行计划坚持要在此旅行社报团,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拨打当地旅游局电话举报。如果旅行社同意签署合同你也愿意在该社报团,那就正常签署旅行合同。二.如果旅游已经出发的情况下,如
-
退休工作者如何维权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5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一、旅游侵权投诉的期限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一、旅游侵权投诉的期限旅游者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请求保护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为90日,从旅游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投诉者提出旅游投诉的请求,在旅游结束之日90日后提出,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包括哪些权利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享有下列权利:1.自由旅行的权利2.对旅游产品的知悉权3.安全旅行的权利4.自主选择权5.公平交易和缔结合同的权利6.获得赔偿的权利7.投诉权和诉讼权8.法律与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与法规中,对消费者的保护体现在许多方面。作为消费者的一员,对于游客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其享有的其他权利。当然,旅游者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