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公交纵火嫌犯已被抓,我国刑法对故意纵火的犯罪行为是如何规定的呢?刑法规定放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宁夏公交纵火案事发详情
2016年1月5日7时许,银川市**公司301路公交车由贺兰县天骏花园开往银川火车站途中,在109国道金盛国际家居广场门口突然起火。事发后,宁夏自治区公安厅发布协查通报,追捕犯罪嫌疑人马某。
协查通报称,1月5日7时08分,**公交公司301公交车在贺兰县109国道金盛国际家居广场门口起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上述通报指出,嫌疑人马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嫌疑人名下有三辆车分别是宁AKN035、宁E32909、宁AJB016。宁夏各地公安机关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市县卡口和出省卡口,对嫌疑人和车辆进行查缉。
遇难者升至17人,警方初步判定纵火案
当天下午2时47分,银川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银川301公交车大火遇难人数上升至17人,其中男性8人,女性9人。
上述消息中证实,受伤人员全部送至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总院,共32名,男性16人,女性16人。7人收治重症监护室,其中1人烧伤面积达99%,生命危重,其他患者已安排在专科病房,病情暂时稳定。伤者中重度伤8人,轻度及中度伤24人。
警方初步判断是一起蓄意犯罪纵火行为。公安部门正出动警力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围捕。
银川市副市长介绍,早晨接到报警,5分钟后灭火,目前遇难人数上升到17人,在二次清理时发现了新的遗体。目前,公安部门正在采集死者DNA,对比死者信息。
银川公交纵火案嫌犯被抓
1月5日16时40分有消息称,在宁夏银川市贺兰县交通学校东门在建某小区,银川301路公交起火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控制。
经过谈判专家4小时谈判,嫌疑人放弃抵抗被控制。马某腿部有烧伤,警方将其送医。随后,警方将对其展开询问。
银川公交纵火案嫌犯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据初步掌握,嫌疑人马某(男,汉族,33岁,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因承建贺兰县洪广镇移民安置区工程,与分包商发生债务纠纷,由此产生不满,采取极端行为对社会进行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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