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11:02:48 165 人看过

1、要处理好医务劳动鉴定与伤残等级简短的关系。要聘请有经验、有良好医德和有医务劳动鉴定资格的医学专家成立鉴定技术小组,坚决杜绝一人鉴定的现象;

2、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鉴定标准,严格按政策、按规定程序进行鉴定;

3、要建立和健全劳动鉴定档案。包括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统一制发卡片、表格和致残证件等。

4、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劳动鉴定工作关系到职工的工伤待遇、养老保险、疾病医疗、劳动就业等权益。劳动鉴定工作人员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使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

5、要坚持服务于企业的原则。劳动鉴定要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条件,为企业排忧解难,千方百计减轻企业承担的社会负担,为企业参与竞争和求得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使企业领导能集中精力搞好生产和经营。

6、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劳动鉴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标准为尺度。事实包括伤病地点、时间、原因、伤病残情、既往伤病史等。政策是指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是指评残标准和有关医疗技术标准。鉴定结论应由集体研究确定,并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只有坚持这个原则,才能抵制不正之风,克服主观随意性,保证劳动鉴定的客观、公正、合理。劳动鉴定人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总的要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标准为尺度;定性正确,定量准确;及时、公正、合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真正为企业服务。

劳动鉴定人员要对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做好劳动鉴定工作,并把劳动鉴定工作和对职工的思想工作结合起来;要以科学的精神和一丝不苟的态度进行劳动鉴定,建立健全严密的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尊重事实,按照政策规定和评残标准,区别轻重,合理定级,妥善处理,避免主观随意性;要坚持秉公办事的作风,不徇私情,集体定论,民主监督,排除各种不正之风对劳动鉴定工作的干扰;要热情周到地服务,为职工和企业扰忧解难,必要时登门服务。既要做出正确合理的结论,也要做好思想工作和解释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因工伤残等级必须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吗?
    [案例描述]李某系开发区实业总公司电焊工,2003年9月15日在作业时,因发生电器短路灼伤双脚,造成右小腿轻度萎缩、膝关节创伤性关节炎、功能不全、右前足缺失、左足趾末节缺失。2004年3月20日,李某自己找法医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定为五级。他据此要求企业兑现伤残待遇,公司拒绝支付费用。李某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指责企业的做法不对。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却认为企业的做法是正确的。问:为什么李某不能得到相应的工伤伤残待遇?[案例分析]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应由设区的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和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工伤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并据此享受《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由于李某并非在上述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虽然有法医鉴定机构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依法仍然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伤残待遇。[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2023-06-09
    222人看过
  • 反垄断委员会工作规则
    反垄断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国务院日前批准印发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了反垄断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组成、会议制度、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等,将有序地推进我国反垄断各项工作。根据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工作规则指出,反垄断委员会聘请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对委员会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反垄断委员会主要通过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主任会议和专题会议履行职责,不替代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3个部门要依法履行反垄断执法的职责。根据近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部署,近期各有关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反垄断法的配套规章;组织起草市场总体竞争状况评估报告的大纲;研究起草行
    2023-06-07
    288人看过
  • 单方委托鉴定原则
    第一,自行委托的鉴定机构需要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不具备鉴定资质的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将不被法院采信;第二,如对方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证据对抗一方当事人单方委托做出的鉴定结论的,且该鉴定结论不存在瑕疵,该鉴定结论具有证据效力;第三,尽管对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单方委托做出的鉴定结论的,但一方当事人不申请重新鉴定的,该鉴定结论具有证据效力;第四,如鉴定结论在客观上已不具备重新鉴定的条件,法院无法组织重新鉴定的,该鉴定结论具有证据效力。单方委托鉴定的效力怎样认定呢?单方委托鉴定无效。进行司法鉴定时,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如果单方委托的,另一方可以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鉴定结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反驳的,经法院审查后,该单方委托鉴定可能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
    2023-08-05
    404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工伤鉴定是怎么进行的?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二)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职工或者亲属。员工可以凭《工伤认定书》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人员收取当事人财物怎么处罚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当事人财物的,给予以下处罚:(1)、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
    2023-08-07
    343人看过
  • 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原则
    劳动能力鉴定
    本标准中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主要以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程度作为判定依据。本标准中对功能障碍的判定,以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所作的医学检查结果为依据。一、工伤鉴定的工伤等级赔偿标准工伤鉴定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一级定级原则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二级定级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三级定级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四级定级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五级定级原则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
    2023-06-29
    382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得人员及其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2023-06-22
    172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设立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直接涉及到村民自治。适度的村民委员会规模,将会促进农村民主制度的建设,把直接民主扩大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如果村民委员会设置规模过大,村民之间难以相互了解,召集会议比较困难,不利于村民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村民自治就会受到影响。相反,村民委员会的设置规模过小,聚集不起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起来,同样也会削弱村民自治。因此,村民委员会的设置必须适宜,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衡量标准就是看是否便于村民自治。便于群众自治是决定村民委员会设置所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
    2023-04-24
    228人看过
  • 工会委员会与工会工作委员会的区别
    工会工作委员会是地方总工会的派出机构,一般是随当地主管党政机关的性质而定,如某某经济开区工会工作委员会,由于某某经济开区是上级地方组织的临时性机构,不是国务院划定的地方行政机关(如市、县、区),所以不能建立总工会,只能成立工会工作委员会(简称某某工委工会);机关工会委员会一般是职能部门或者某个单位内部通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推选出来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如某某局机关工会委员会,某某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简称某某工会或某某机关工会)两者的区别是工会工作委员会承担和履行的是地方同级总工会的职能,相当于地方同级总工会,是而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承担和履行的是基层工会的职能。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律师细说物业条例在即将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79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的第二章对业主大会(在《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津条例》中称之为业主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及运作规程都作了
    2023-07-31
    88人看过
  • 景德镇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组成。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鉴定是根据国家鉴定标准,确定伤病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程度的技术性工作,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劳动鉴定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干涉。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6其他委托劳动能力鉴定(1)中央驻海南单位及其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省直社会团体及其从业人员,企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3)用人单位或者从业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复审申请(4)他人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等部门(一)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县、自治县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超出第八条规定范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杨浦经济
    2023-05-02
    496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抽取哪些人员进行鉴定
    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抽取哪些人员进行鉴定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二、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怎么走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1)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2)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2023-04-20
    362人看过
  •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必要吗,劳动鉴定委员会有哪些
    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必要吗在职工因工负伤结束治疗后,对其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1)劳动能力鉴定提供的正确结论是批准因工、因疾病和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退休、退职的科学依据。(2)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供的正确结论也是合理调换因工受伤、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序的损害的劳动者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劳动者因工负伤,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会有三种后果:一是使劳动者可能永远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二是可能使劳动者不能再从事原本适合他的正常工作岗位或职业;三是可能使劳动者本人恢复适合他的工作岗位或职业。到底会导致哪种后果,要依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而定。(3)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确定出职工因工致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为保障受伤害职工享受其合法的物质帮助的基本权利和劳动就业的基本权利提供了依据。(4)通过劳动能力鉴定
    2023-04-12
    86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组成原则
    仲裁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正确行使仲裁权,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条制定本规则。第二条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第三条地方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第四条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第五条未成立仲裁委员会的地方政府应按规定成立仲裁委员会。第六条地方各级仲裁委员会向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第七条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二)工会的代表;(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由政府予以调整。第八条仲裁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委员若干人。仲裁委员会委员由组成仲裁委员会的
    2023-06-06
    293人看过
  • 最新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全文)
    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七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一九八九年三月十八日广东省劳动局、广东省总工会颁发)第一条为及时、妥善调解企业内部发生的劳动争议,保护企业行政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广东省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相对独立地依法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建立工会委员会的企业,以及已设立工会工作委员会的乡、镇,都应当设立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小组。第三条企业调解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或乡、镇工会工作委员会。职工较多的企业,调解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从企业内部调整解决。第四条调解委员会的职责:(一)调解本企业行政和职工之间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
    2023-06-10
    187人看过
  • 济南市劳动局工伤鉴定委员会多久出具鉴定结果?
    交了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查,认为应该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出具《不受理通知书》。调查核实后,认为事故伤害属于工伤的,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常见的工伤认定标准除了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外出工作(如出差),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5)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为工伤的情形包括:(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
    2023-04-04
    30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对劳动能力委员会所作的鉴定能否复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9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由劳动,卫生,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临时性常设机构,没有明确的编制,人员,经费,不是独立的行政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只是一种技术性结论,不具有行政确认的性质,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适用《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又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
    • 新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原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0
      工伤叫做认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落实工伤待遇的两个阶段。 工伤认定是定性,由社保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确定当事人所遭遇的伤害是不是属于法律上的“工伤”。这是后面一切待遇的基础。因为是行政行为,所以不服的话可以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劳动能力鉴定是定量,看有没有留下伤残、伤残到什么程度。在认定工伤之后,另行申请。它决定了当事人能不能拿到、拿到多少伤残待遇。如果只认定了工伤,没有申请劳动能力鉴
    • 印发《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的通知第17条规定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1
      用人单位或被鉴定人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的最终结论由XX作出。
    • 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原则及时间作出处理决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3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分别是: (1)对于职工一方当事人在30人以下的劳动争议案件,其处理时效按《劳动法》第82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这里所说的“收到仲裁申请”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后,经过审查作受理和不予受理的决定等过程。也就是说,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案件之日起60日内结束,因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
    • 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审可以报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报区社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6
      不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在鉴定理由和请求,但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一般不需要提交申请书,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初次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