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罪与非罪的界限:
1、因行为人原因导致失真的商业广告宣传不构成犯罪。失真广告包括:广告主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过于自信,导致夸大事实的商业广告;广告主和消费者对同一商品或服务的不同理解导致的事实差异;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理解不同导致的广告失真;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缺乏商品知识导致的不真实广告;低水平商业广告制作技术导致的广告失真等。在上述情况下,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做了不真实的广告,但没有故意欺骗的主观意图,不能以本罪论处;
2、虚假广告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大多数虚假广告行为都是民事违法行为。严重情节包括以下情况:多次做虚假食品广告和人工药品广告;多次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和虚假广告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其他情节严重的。
虚假广告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界限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事实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处罚,就是根据经常假冒他人注册的商标行为(包括伪造、变造他人注册的商标),如查行为不构成犯罪即按《商标法》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只能按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不能以虚假广告罪定性。所谓依照《产品质量法》规定处罚,根据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行为,虽然这种行为也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但它不是以虚假广告的方式表观的,故不能认定为虚假广告罪,只能依照《产品质量法》规定作行政处罚。虚假广告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虽然犯罪人主观行为上有虚假、假冒的一面,但这两个罪仍有重要的不同:
1.直接客体不同,虚假广告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的管理秩序,而假冒商标罪侵害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注册商标的管理秩序。
2.客观行为不同,虚假广告罪客观方面是使用虚假广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砚方面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广告大家都知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做广告有助于销售,并且也是很正常的,但是过分虚假的广告,会误导大家,这个就是属于违法行为。所以我们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为自己的产品进行推广,否则可能会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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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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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区别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事实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处罚,就是根据经常假冒他人注册的商标行为(包括伪造、变造他人注册的商标),如查行为不构成犯罪即按《商标法》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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