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所谓附和合同,也称格式合同、标准合同或定式合同,是指由一方预先拟定合同的条款,对方只能表示接受或不接受,即订立或不订立合同,而不能就合同的条款内容与拟定方进行协商的合同。保险合同的条款是由保险人单方面预先制定而成立的标准化合同。其特征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只能被动地服从、接受或者拒绝保险方所提出的条件,所以,其具有较强的附和性。
保险合同的附和性显然是对合同自由的一种极大限制,它使得投保人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保险法》
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一、保险理赔有时间限制吗
保险理赔的时间期限是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自行协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二、保险公司提示与说明义务关于履行其义务的说明和
保险合同是由保险公司单独事先拟定,投保人只能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的合同,也被称为“格式合同”。而免责条款,顾名思义就是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相较于投保人,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上处于强势地位。出于保护投保人的利益考虑,立法者在《保险法》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保险人在尽到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免责条款内容进行明确说明后,免责条款方产生效力。
-
主险和附加险保险合同是否成立
104人看过
-
担保合同主合同和附合同是怎么回事?
84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附和性是怎么体现的
320人看过
-
附加险合同终止影响主险合同吗
456人看过
-
附和合同是否有效?
91人看过
-
合同的全部转让和部分转。
155人看过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
保险合同不是全部都有效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31合同至少应当一式两份,劳动者和单位各持一份,否则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主险和附加险保险合同是否成立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0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买保险的时候是需要签订合同的,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的,所以主险和附加险保险合同经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就会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6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因此合同附件相当于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附件一般附在合同的末尾。
-
合同附件和合同的关系是什么,合同附件和合同是什么关系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3我们都知道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补充合同中与主合同相冲突的条款,补充协议的条款优先适用。那么合同附件和合同的关系是什么,合同附件和合同是什么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