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工人受伤离职以后有哪些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0:02:40 143 人看过

对于劳动者因工伤离职后,其用人单位根据其相关的法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根据其工伤等级以及其本人的工资,其支付的金额也是有所不同的。

一、工伤保险加五险都得要求赔偿些什么?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及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八级工伤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以及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各地区的赔偿标准不同,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三、企业工伤保险如何理赔

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5: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哪些赔偿金可以给工伤职工?
    因为工伤而受到人身损害的,应该按照人身损害的规定,赔偿相应的费用。赔偿范围包括:1.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临时工受伤工人自身应该得到哪些赔偿因工受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在建设领域,转包、违法分包普遍存在,转承包人、违法分承包人很多都是自然人,他们不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通常被叫作包工头。因此,雇员与包工头之间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07-04
    193人看过
  • 工伤职工被判刑后,能否继续享受工伤赔偿?
    高成系机床厂职工,1999年7月在加工工件时,因为机器失灵,致左臂骨折,被认定为工伤致残7级。2000年12月,高成因聚赌打人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1年1月10日该厂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高成服刑期满出狱后,2004年3月找到该厂要求落实有关工伤待遇,该厂以高成违法犯罪被判刑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已与厂无劳动关系为由拒绝其要求。这种做法对吗?答:本案机床厂的做法不符合政策规定。高成犯罪刑满释放后,还应享受原来的工伤保险待遇,其理由为:(1)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因工遭受伤害或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而制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劳动者被判刑并没有剥夺此项权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考虑到根据《监狱法》等国家规定,监狱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
    2023-07-02
    406人看过
  • 第三人受伤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吗
    工伤职工因第三人致伤,可以获得工伤与民事的双重赔偿,但是赔偿项目不能重复,例如民事上已经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的,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不会再次进行赔偿。一、工伤赔偿后能否提起侵权诉讼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工伤赔偿后能提起侵权诉讼,要求侵权赔偿。先申请侵权赔偿的,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重复性赔偿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先获得工伤赔偿待遇的,并不影响侵权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人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二、试用期工伤如何赔偿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所称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指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当然也包括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只要该职工受伤情形,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工伤保险法规规定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就应当认定为工伤。试用期的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与一般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相
    2023-04-03
    89人看过
  • 工伤认定对离职后的工伤赔偿有何影响?
    工伤鉴定下来了能办离职。法律上规定,劳动者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离职的时候才能得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认定期间离职可以吗申请工伤认定期间当然是可以辞职的。在正常情况下员工几乎随时随地都拥有辞职的这种权利,只不过需要履行的辞职的手续跟过程不一样而已。但是,在工伤认定期间就辞职的这种做法对员工来说没有任何的好处的,如果还没有等到认定结论书出来了就辞职了,对工伤赔偿有一定的影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职
    2023-07-06
    274人看过
  • 认定工伤后离职有无赔偿
    具体就看劳动者是否能被评上伤残等级,工伤认定后,在治疗养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劳动者停工留薪待遇。劳动者被评上伤残后,用人单位用应当支付劳动者工伤保险赔偿金,没有评上伤残的就只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一、工伤认定对于企业与个人有哪些作用工伤认定对企业会产生以下作用:经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减少负担;减少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其他。工伤认定对劳动者个人的作用:伤病现阶段及后续诊疗费用不需个人承担,减少了伤者的经济负担;伤者享受工伤待遇,保障伤者的生活基本需求;其他。二、工伤骨折后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劳动者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如果已经构成骨折等严重伤情,在经过工伤认定程序,被认定为工伤后,原则上,律师建议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即申请伤残鉴定。但在申请伤残鉴定前,工伤职工应知悉以下两种情形:1、伤残是指人的身体在遭受伤害
    2023-06-27
    393人看过
  • 非法用工工人受伤有没有工伤赔偿
    龚某是彭泽县杨梓镇农民,其在家乡开办一塑料炼油厂,但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2012年2月,龚某招收鄱阳县人罗某为其工厂做工,同年7月5日晚上11时许,罗某在上班时被烧伤。罗某受伤后被送至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住院17天。罗某伤情经鄱阳饶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七级伤残,需休息90日,营养60日,护理60日。为此,罗某申请彭泽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裁决原告给付工伤待遇161481元。龚某对罗某伤残提出异议,经九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罗某为九级伤残。因此,彭泽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裁决原告支付被告各项工伤待遇7万余元。龚某认为自己的小作坊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没有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罗某在在自己开办的小作坊做工,未形成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对彭泽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确认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庭审中,原告认为其与罗某之间是雇佣关系,其开办的塑料炼
    2023-06-12
    71人看过
  • 工地小工受伤有工伤赔偿吗
    即使是小工,只要双方当事人是劳动关系的,也有工伤赔偿工伤赔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并且还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一、工伤认定申请:1.(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出院证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结论,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不服认定决定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
    2023-02-25
    291人看过
  • 离职后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不一定。1.如果是在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工伤事故,可以要求赔偿。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情简介:2016年9月1日,曹某因就职的甲公司未为其参加社会保险为由,向公司负责人递交了辞职申请,要求即日起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随后曹某离开公司回家途中
    2023-02-20
    195人看过
  • 工伤待遇有哪些,职工工伤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工伤待遇也就是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老工伤五项待遇对老工伤人员的待遇一般包括如下几项:(一)伤残津贴:14级在职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二)生活护理费:达到护理等级的老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三)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四)旧伤复发医疗费:因旧伤复发、工伤康复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五)劳动能力鉴定费:符合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劳动能力鉴定费。(六)辅助器具配置费:符合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辅助器具配置费。(七)丧葬补助金:经鉴定达14级的老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丧葬补
    2023-03-25
    120人看过
  • 哪些工伤可以有赔偿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023-05-01
    445人看过
  • 兼职受伤怎么赔偿,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一、兼职受伤怎么赔偿如果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话,因为法律规定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损害赔偿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进行赔偿,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此,在校大学生与企业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公司应当为兼职工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另一个用人单位兼职,兼职过程中受伤,根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损害赔偿按照工伤保
    2023-03-28
    127人看过
  • 职工受伤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被视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工伤: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伤害;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
    2023-07-02
    384人看过
  • 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哪些,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
    2023-02-09
    301人看过
  • 手指受伤工伤理赔有哪些
    工伤职工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获得以下赔偿:1、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2、构成伤残的,伤残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和离职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全部赔偿项目。即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区域外交通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用人单位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向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仍应当承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一、试用期工伤如何赔偿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所称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指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当然也包括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只要该职工受伤情形,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
    2023-06-21
    47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在工作中受伤在养伤,工伤以后不辞职有哪些赔偿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6
      员工工伤之后,和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如果没有伤残,是可以拿到全部赔偿的,如果有伤残者,那么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会暂时不予发放,等到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再次计算发放。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
    • 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享受哪些待遇?工伤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2
      根据《工作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认定工伤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享受以下待遇: (1)工伤医疗费:(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符合相关目录规定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3)生活护理费; (4)交通食宿费; (5)辅助器具配置费; (6)伤残津贴;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丧葬补助金; (10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离职后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1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可以得到的赔偿为: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
    •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哪些,发生工伤后职工可以享受哪些方面的待遇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4
      先做伤残鉴定,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
    • 受工伤离职了,那么离职后怎么办理工伤赔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7
      工伤之后辞职,如果有相关赔偿是可以请求的。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