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担保人怎么解除担保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07:00:18
341 人看过
连带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
三、银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一般保证:1、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从约定;2、无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连带担保责任能单个解除吗,如何解除连带责任担保?
174人看过
-
连带责任连带担保责任解除问题
53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的解除怎么算?
76人看过
-
连带担保责任怎么免除的,连带担保指哪些合同?
51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要怎样才能解除
354人看过
-
连带担保责任能单个解除吗
181人看过
律师服务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
词条
#申请仲裁
最新文章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怎样解除担保的连带责任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2解除连带担保的方式如下: 1.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也没有主动提出要求的,则到期后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当债权人和债务人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或者是已经结束了,债权人就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保证人的作用也就丧失了。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
-
替人担保怎么分担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3为他人担保时,区分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的方法: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必须先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然后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担保的连带责任如何解除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2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法定连带责任担保能解除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0连带责任的担保一般是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因此连带责任担保的解除,应该是在以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结束或保证事项结束时解除。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解除担保责任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01民法典规定,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的情形包括主债权合同无效、债权人免除担保人责任、主债权消灭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