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后劳动合同咋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5:33:23 289 人看过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其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并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赔偿。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到一年之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以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的。

一、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该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单位就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工资5000裁员补偿金怎么计算

工资5000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员工的工作年限和被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自己的工资就是固定5000元,那也得考虑到工作年限才能计算出赔偿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三、公司解散了员工应该怎么赔偿

公司解散,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5: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重整相关文章
  • 破产重整是否能终止合同
    一、破产重整是否能终止合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二、破产程序的类型破产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
    2023-04-24
    303人看过
  •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咋办?
    咨询:我在一公司上班,去年10月初,我休产假回家了。但是我的劳动合同于当年10月底到期。因为在家休产假,所以我也没有回单位续签劳动合同。产假结束后,我回单位上班,单位提出因为劳动合同已经到期所以不再续用我,请问单位的这种做法对吗?律师答复:单位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你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根据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所以,依据上述规定,虽然你的劳动合同在产期内期限届有权不再和你续签合同。
    2023-06-05
    442人看过
  • 对于债务破产重整后怎么办
    企业破产重整方案获得通过的,方案包括了破产企业债权人债权的受偿方案,所以债务怎么处理要依据破产重整方案而定。《企业破产法》第八十条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企业的破产重组是为了让仍有价值的企业重新进入市场、发挥价值,因此破产重组中涉及到的债务偿还等问题需要法院、企业、社会等的不断探索创新,不断优化处理方案、不断探索最优方案。《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
    2023-02-08
    212人看过
  • 破产重整与破产不同的原因
    (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2)申请时间不一。重整的申请时间提前。提出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3)申请主体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债权人。但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根据《破产法》第134条的规定,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金融机构进行重整的申请。(4)申请材料要求不同。债务人申请重整的,除应提交新《破产法》第八条规定的各项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债务人通过重整程序,能够维持持续经营,获得经济收益以偿还债务和摆脱困境的重整可行性报告。一、债务人申请破产提交哪些资料债务人
    2023-06-24
    244人看过
  • 破产重整后多久进入破产拍卖
    法律上对于破产重整失败后进入破产清算的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重整失败,只能破产清算,至于持有的股权会被作为破产财产按照破产程序进行清算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破产还债。一、破产清算时间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二、清算破产能否中止一般破产清算是没有中止的,但是存在破产和解的情形。按照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和解程序的进行可能产生如下后果:(
    2023-04-11
    150人看过
  • 调整破产重整发行
    13日晚间,证监会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就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问题作了一些调整。按照《补充规定》要求,上市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经过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发行股份价格可以经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后,该项协议在经过股东大会同意的同时,还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2/3以上社会公众股东表决通过。而在这之前,根据5月18日开始实施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破产法》规定了企业破产重组的程序,由于进行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多数已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公司债权债务关系和股权结构等基本面已在重整过程中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难以适用原有模式。应该说这个定价问题的
    2023-04-24
    149人看过
  • 破产重整后法院执行局怎么办
    一、破产重整后法院执行局怎么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财产保全程序必须中止。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被执行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时,在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发出破产案件受理通知书后,执行机构即可对债务人的民事执行程序中止执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可能有两种结局,一是宣告破产;二是不宣告破产。而执行机构也会根据破产案件不同的结局做出不同的处理,一是恢复执行;二是终结执行。不宣告破产的,执行机构可以依据《民诉法》第234条2款和《执行规定》第104条之规定,依职权恢复执行。二、破产程序的特点1、破产程序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程序。破产程序属于民事诉讼程序的范畴,但它又是解决企业破产的专门的法定程序。破产案件的处理首先要符合破产程序的专门规范的要求,只有在破产程序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2、破产申请程序中,只有破产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2023-04-24
    233人看过
  • 破产重整和重组有何异同?
    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1、公司企业面临重大财务危机,陷入生存困难,无法偿还过期债务,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等情况,是两者的共同前提。2、通过清除债权债务关系,引进战略第三者、公司企业整体转让、易主经营等措施,拯救困境中的企业,使企业新生,避免公司破产带来的负面结果。不同之处:1、重组一般包括以下情况:(1)收购合并。(二)所有权转让。(3)资产剥离。(4)资产置换。重整的房地产破产重整和重组有什么区别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不是一个意思。重组与重整都是在公司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进行救助的一种措施。由于两者称谓相似,措施相近,目的相同,因而易引起混淆。但两者也存在本质差异,如法律依据、程序、参与主体、效率等各方面均有本质区别。1、定义不同重组,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约定成俗的称谓(通俗讲,法律从未针对重组作出任何规定)。重整,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其法律依据在于《企业破产法》的明文规定,其内涵、
    2023-08-07
    325人看过
  • 谁能够提起破产重整,什么是破产重整
    一、谁能够提起破产重整能够提起破产重整的主体有:1.债务人。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此处债务人指的是拖欠他人债务的企业,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陷入债务危机的企业自身。2.债权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根3.出资人。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4.金融监管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二、什么是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指不对破产企业立即进行清算,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偿清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
    2023-04-24
    389人看过
  • 企业重整后还算破产吗
    企业重整后不算破产。根据新《破产法》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制定重整计划,在重整计划批准后负责重整计划的执行。这可以消除债务人对重整的抵制因素,保障其合理的既得利益,促使其在发生债务危机时及早申请重整,以减少债权人的损失。此外,企业重整制度则着眼于积极预防破产,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共同拯救陷于经营困境的企业,从根本上恢复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能力,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企业价值的更生再造。其在性质上,重整制度具有债务清理和企业拯救的双重目的,而后者是主要方面。
    2023-04-21
    220人看过
  • 破产重整后股东会变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破产重整的股东会不会变,由破产重整计划而定,破产重整是可以变更股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第八十二条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三)债务人所欠税款;(四)普通债权。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2023-04-21
    256人看过
  • 破产重整与破产重组相比较异同在哪
    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1、公司企业面临重大财务危机,陷入生存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况,是二者的共同前提。2、通过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引入战略第三方,公司企业整体转让,易主经营等措施,来挽救困境中的企业,以使企业获得新生,避免公司破产带来的消极后果。不同之处:1、重组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收购兼并。(2)股权转让。(3)资产剥离。(4)资产置换。重整的法律依据在于《企业破产法》的明文规定,其内涵、程序、效率、后果均由法律明确规定。2、重组,由于没有法律框架约束,股东、债权人之间的协商都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强制。重整,由法院主导,属于法庭内的重整,受到法律框架的约束。3、重组,由于不是法律程序,不存在司法保护的情形;重整,法律提供了一定的司法保护。4、重组,由于不是法律程序,不存在法律成本。重整,破产重整程序属于诉讼程序的一种,必然存在一定的法律诉讼成本,但同时也有收益
    2023-02-17
    118人看过
  • 重整失败后必须破产吗
    一、重整失败后必须破产吗如果重整失败,只能破产清算,至于持有的股权会被作为破产财产按照破产程序进行清算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破产还债。能够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必须是债务人出现了破产原因。破产原因有两种:一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无论该等债务是否到期;二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只要满足上述情形之一的,即可被认定为出现了破产原因。破产原因并不论债务人是否经营盈亏,只问能否偿还债务,譬如本身经营并不亏损,但却因不适当地承担了担保责任而被宣告破产。但应该注意的是,法律并没有对所有的持股人转让股票进行限制。也就是说,持股人在不具备上述身份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持有的股票进行转让。二、法律规定的企业重整失败的情形有哪些1、重整期间内,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可能的;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的;3、由
    2023-06-06
    457人看过
  • 破产怎样重整
    破产整顿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023-06-06
    143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重整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 更多>

    #破产重整
    相关咨询
    • 破产宣告后可否破产重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1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破产宣告后不能再申请破产重整,最迟需要在破产宣告前申请破产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 破产重整无重整投资人怎么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5
      企业破产重整如果没有招募到重整投资人会怎么样进入法定程序直接清算破产那就可以考虑根据公司总得的规定组织清算。
    • 破产宣告破产后可以重整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21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破产宣告后不能再申请破产重整,最迟需要在破产宣告前申请破产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 企业在破产重整开始日解除原劳动合同违法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7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47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 重整破产破产重整都具备什么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1、债务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即当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破产原因时,可以对其实施重整。 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企业法人不具备破产原因,但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虽然不能对其实是破产清算或者破产何解,但为了挽救企业,也可以对其进行破产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布债务人破产前,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