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条件是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条件:
1.出发点必须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
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3.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程序: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5.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三、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包括:
1.具体性。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特定环境下,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目的,针对特定的相对人或特定的物,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2.强制性。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采取其他措施无效果,或没有其他措施可采取的情况下,以国家强制力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物、行为等采取的相对人无法反抗或不得违抗的强制性行为,这是行政强制措施最本质的特征。
3.限制性。从行政强制措施对相对人的权益所产生的影响来看,它是一种限制性的措施,即属于行政限制行为,而不是行政赋权行为。
-
哪些单位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
24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人员
18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由谁实施
429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的谁是实施主体
244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和实施人员
109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是什么
444人看过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9《行政强制法》 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强制措施的程序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9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程序: (一)实施前必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执行; (3)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九)当事人不在场的,邀
-
行政强制措施是谁实施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3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
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3(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的实施主体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4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