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担保与共同还款人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20:10:15 261 人看过

主要区别在于债务清偿时的顺序不一样。共同借款人在债权债务义务上是同等的,共同还款人是第二还款来源,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在第一债务人不能清偿银行债务时,银行可直接向第二还款人追索债务。如果共同还款人也没有能力清偿能力了,在诉讼司法后,可追究借款担保人的还款义务。

一、贷款担保人应承担哪些风险

做了担保人,就意味着如果被担保人无力清偿债务或付款,担保人就必须代其支付。其中银行贷款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如果属于一般保证,要在银行起诉借款人并执行未果后才可以向担保人追偿,如果属于连带担保,贷款人和担保人需要共同承担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不同担保方式面临的追究方式不同,做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也不相同,责任与义务也有所区别,总的来说,有一个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的意识是很重要的。降低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是所有做贷款担保人最关心的问题,因为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世态变幻莫测,谁也不知道风险在哪天降临。

要想降低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了解自己所提供担保的形式,明确自己提供担保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必要时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2、做银行贷款,就要有信誉,同样,做银行贷款担保人,也要为有信誉的人做担保。担保银行贷款,切忌碍于同学、朋友的情面,不假思索,盲目相信。要知道,不是关系越好,风险就越小,而是贷款人信誉越高,担保风险越小。

3、合理评估贷款人的偿还能力和自己的担保承受能力。在评估担保人的偿还能力时需要对贷款的数额、贷款人的财产状况做详细的了解,因为贷款人的偿还能力决定了担保人所承担风险的大小。

4、注意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特别是要掌握担保责任免除的合同条款,注意掌握被担保人的贷款使用情况,出现违规操作可以申请不再为担保人担保。

贷款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贷款偿还义务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即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视为连带担保责任

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的配偶是否承担责任?

担保人的配偶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担保一般可以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如果是连带担保的担保人,出现还款问题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担保人的配偶就需要一起承担,有证据证明是配偶个人财产的,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合同规定还款之日起,有效时间为一年.一年后以你自己的意愿决定贷款的偿还。

三、超过诉讼时效怎么讨债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对于债务人的范围可能会出现争议,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7: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共同债务人可以连带担保吗
    共同债务人不可以作为担保人,担保人和共同债务人的法律地位有冲突,不是一个责任承担方式。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一、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一般担保是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而连带担保是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到期时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担保责任要大,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
    2023-06-20
    152人看过
  • 共同借款人与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承担责任上有何不同
    担保人与共同借款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这种贷款类型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为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在实际工作中,房屋的共有权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共有权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趋同性,较好理解和把握。但对其他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他自然人与共同借款人的不相一致性,往往涉及动机、背景等诸多因素,以及社会和法律关系复杂,信息的不对称性,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此要加强防范该类共同借款人所产生的风险。而担保人有一般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两种:负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如果被担保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不用启动法律程序
    2023-06-15
    192人看过
  • 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的区别,做担保人需要什么材料?
    一、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有:1.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对一般保证人而言,最为重要的权力就是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2.关于诉讼的问题。如果保证人属于一般保证人,债权人可以单诉债务人或将债务人和一般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但不得单诉保证人;如果保证人属于连带保证人,债权人既可以单诉债权人,也可以单诉保证人,同时也可以将债权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二、做担保人需要什么材料做担保人一般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信用证明等材料。《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
    2023-04-25
    270人看过
  • 贷款人与借款人共同是连带责任吗
    共同借款人一般属于连带责任人。由于在借款合同中,一般均约定债权人可以向共同借款人一人或多人主张偿还借款的条款,明确约定了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一、借钱人不还钱担保人该怎么解决在贷款纠纷中,借款人不还款或无还款能力,只能由担保人承担主债权的担保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为担保和连带担保;无协议的,债权人可以选择担保人或者共同主张债权。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为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023-03-11
    180人看过
  • 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第
    2023-03-05
    190人看过
  • 还款承诺人与担保人有啥区别
    1、担保人签订的是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人承担第二顺位的还款责任。2、承诺人签订的是承诺还款协议,承担协议中约定的责任,承诺人一般承担第三顺位的还款责任。一、民间借贷纠纷中保证人的责任方式都有什么民间借贷纠纷中保证人的责任方式:1、担保人按照担保协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2、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3、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二、为个人企业债务提供担保个人可以为单位的债务进行担保。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是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而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当在保证合同中,如果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就是连带责任保
    2023-03-07
    350人看过
  • 共同连带保证人的概念
    共同连-带保证人的概念共同连-带保证人是各保证人约定均对全部主债务承担担保义务或者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约定所承担保证份额的共同保证。共同连-带保证的主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主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连-带共同保证中的“连-带”是对“共同保证”的限定,而非对“保证”的装饰。在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是连-带共同保证关系的情况下,不排除各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不是“连-带”方式,而是一般保证方式。[9]也就是说,连-带共同保证中的“连-带”,特指共同保证人之间的关系,即是指各保证人之间有连-带关系(学理上通常称之为“保证连-带”),而非指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关系(通常简称为“连-带保证”)。在连-带共同保证
    2023-06-15
    168人看过
  • 贷款不还人间蒸发担保人连带担责
    贷款买车不到一年就拒不还钱,被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还连累了给他担保的朋友。近日,白下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桩因车贷引起的保险代位求偿纠纷案。被告陈勇(化名)是本市一商贸公司职工,2002年10月因工作需要想贷款买一辆汽车。于是陈勇就向某银行城南支行贷款12万,期限36个月,并按规定向某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投保了个人分期付款购车履约保证保险,以保证贷款能够按时归还。因为陈勇没有本市户口,银行就要求他提供担保人。陈勇于是找到他的朋友,在某学院教书的南京人王林(化名)为他做担保。朱勇作为反担保人在保险单上签了字。一开始陈勇还能如期还款,但自从去年9月起陈勇就“人间蒸发”了。收不到钱的银行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代陈勇归还了所有欠款和利息近9万元,因此取得了保险代位权。在多次催讨无果之后,保险公司只好把陈勇告上了法庭,王林作为连带责任人也被牵连进去。但是两个人继续玩失踪,就连法院开庭也未到场。因为保险
    2023-06-09
    437人看过
  • 签合同借款不还钱担保人连带把债还
    只因为他人提供借款担保并签订了连带保证合同,结果当借款人拒不还借款时,连带了担保人和借款人一起还清债务。袁州区法院在审理一起债务纠纷案件时再次提醒大家,在为他人作担保时,一定要分外谨慎,擦亮自己的双眼,不要让好心和义气变成自己的累赘和负担。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姚-翔于2006年12月30日向原告宜春市袁州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保证贷款7万元,双方签订了《短期借款合同》。合同内容为:被告姚-翔向原告借款7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利率11.73‰,由被告龙-浩提供保证担保并与原告签订了《保证合同》。2006年12月31日,原告向被告姚-翔发放了借款7万元。但借款到期后,二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偿还本息,经原告多次催收,二被告总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故诉讼至袁州区法院。该院认为,原告与二被告签订的《短期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属有效合同。原告向被告姚-翔发放借款7万元,被告姚
    2023-06-15
    102人看过
  • 无约定的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
    连带担保,即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欠债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承诺由担保人承担责任,只要欠债人不履行债务,债主就可以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而不管欠债人是否有能力还款。一般担保,即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承诺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是一般保证。一般担保,前提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了,才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主得先让欠债人本人还款,欠债人本人无法还款,没有能力还款时,才能追保证人代为还款。一、担保人可以只还本金吗担保人不可以只还本金。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和债务人是一样的,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如果约定了偿还利息的话;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偿还责任的情况下,连带责任人也需要承担同等的责任,利息和本金一并偿还,而不是只偿还本金,担保人不会因身份不同而履行不同的责任。担保人的法律责任:一、一般保证责任。即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
    2023-04-02
    475人看过
  • 联合借款人和连带责任担保人之间有什么区别
    共同借款人与连带责任保证人有何区别?首先,什么是联合借款人?联合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很常见。最典型的是在住房抵押贷款中,夫妻或共同购房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个人贷款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房屋的共有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条件的其他自然人。实践中,房屋共有人作为共借人,由于共有人与共借人的趋同,有了更好的理解和把握。但是,对于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其他自然人而言,由于其他自然人与共同借款人之间的不一致性,往往涉及动机、背景等诸多因素,以及复杂的社会法律关系、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因此,有必要加强防范此类共同借款人带来的风险。第二,什么是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保证期是指保证责任的期限,连带责任也不例外。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得拒绝。这是连带责任担保中保证期有效性的积极方面。第三,共同
    2023-05-08
    198人看过
  • 抵押贷款中的连带担保是一般还是连带负责担保的?
    一般承担连带担保。根据他们的区别确定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第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一、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的区别有哪些一般保
    2023-06-23
    422人看过
  • 继承人承担债务是共同还是连带
    继承人承担债务一般是连带。如果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死亡,并且留有遗产,继承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向出借人清偿债务。如果没有遗产,继承人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关于债务继承,实践中需注意共同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借款债务存在的三种状态:(一)继承前以遗产清偿。被继承人死亡后至遗产分割继承前,共同继承人就被继承人所负债务和遗产价值进行清算,以遗产清偿被继承人所负的债务,然后将剩余遗产进行分割继承(二)先分割遗产,后清偿债务。共同继承人可以先就遗产进行分割,同时就被继承人所负债务进行分割承担,然后再向出借人清偿债务。共同分割承担债务属于继承人内部约定,同时需明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他共同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
    2023-03-21
    351人看过
  • 刚好是办理关于连带担保的案件,请问连带担保的含义是什么,与普通担保有什么区别?
    连带担保的含义:连带担保,指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没有按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个要求履行债务或承担债的不履行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当主债务在诉讼时效过后发生中断(例如诉讼时效过后,主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时,连带担保债务不发生中断。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和诉讼时效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和诉讼时效是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
    2023-08-10
    326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2
      1、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承担担保责任;2、明确了保证范围;3、这里强调了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主要是与一般保证相区别。连带担保责任担保力度要强于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有履行先后顺序,起补作用);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没有先后顺序,债权人
    • 多名连带担保人分别连带担保多少钱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7
      连带责任不分无限有限,就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关于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约定的话就是一般保证。 1.连带责任,比如甲借给了乙10万,丙作担保,债务到期,这两人找谁要都行,甲问乙要10万,问乙丙各5万,问丙要10万都可以,但是总额不能超过10万元。 2.一般责任,甲借给乙10万,丙一般担保,债务到期,甲必须证明乙拿不出10万块钱来才能问丙要钱,且必
    • 债务共同偿还和连带偿还的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共同之债虽可准用连带债务之规定,但这仅是因为给付不可分,债务共同偿还和连带偿还的区别而非实质上有连带关系,因此,当给付变为可分时,即成为可分债务。而连带债务不问给付可分不可分,当事人之间均为连带关系。
    • 共同债务与连带责任的区别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9
      连带债务就是说债权人可以找连带债务人的任意一人主张权利,要求实现债务。比如AB欠C钱,AB对C承担连带责任,C就可以找AB任何一人要求还钱(全还),假如A把钱还给C了,A可以在向B追偿。共同债务一般指夫妻爽法的共同债务。
    • 什么是连带担保和个人借款担保人有有什么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