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二条。
一、对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审核其是否属于本单位负责登记的范围,对属于的根据下列条件确定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的种类或办理税务登录:
(一)核发税务登记证
A.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独立核算的纳税人;
B.外县(市)区纳税人设立的已领取营业执照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二)核发注册税务登记证
A.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同一县(市)区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B.在其他机关(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纳税人;
C.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纳税人。
(三)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
A.应办理而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B.在其他机关(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办理而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纳税人;
C.在本地经营累计超过180天的外县(市)区纳税人。
(四)办理税务登录
A.来本地临时从事生产、经营且持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外县(市)区纳税人;
B.依照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就其生产、经营收入或所得纳税的承租人或者承包人;
C.办理临时营业执照的纳税人;
D.只缴纳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
E.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人;
F.税务机关认为应纳入税务管理的其他纳税人。
二、发放《税务登记表》,要求纳税人如实填报,并根据不同情况报送相应的证件、资料。
(一)核发税务登记证的提供:
1.企事业单位
A.营业执照副本;
B.其他许可证;
C.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D.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F.房地产证明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
G.关联企业的名单、相互关系及地址;
H.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资料。
2.个体工商户
A.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证件;
B.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C.房地产证明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
D.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资料。
(二)核发注册税务登记证的提供:
A.总机构的有关批准文件;
B.在其他机关(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的注册登记证件;
C.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
D.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E.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G.房地产证明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
H.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资料。
(三)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的提供:
A.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B.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资料。
(四)办理税务登录的提供:
A.《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C.承租、承包合同;
D.临时营业执照;
E.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资料。
三、收到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或提供的证件、资料后进行审核(注:规程中要求纳税人提供的证件、资料均应留存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退回纳税人,填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补正;经审核正确齐全的,当即受理并完成下列工作:
(一)以受理申报时间作为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间,确认其是否符合下列规定期限:
A.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B.在其他机关(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纳税人,自办理注册登记之日起30日内;
C.经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纳税人,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
D.在本地经营累计超过180天的外埠纳税人,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
E.因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动涉及到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纳税人,自注销原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
F.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人,在首次申报之日或被税务机关确定为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之日起30日内;
G.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外),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
对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填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交纳税人,同时可以按照税务行政处罚中有关程序进行处罚。
(二)填写《税务登记表》中有关内容,将登记信息录入计算机。
(三)打印相应的税务登记证件,加盖税务登记专用章。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四)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五)发放《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要求纳税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报送;发放《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书》,要求纳税人自账户开立之日起15日内报送。
四、按规定向计会人员结缴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
五、收到纳税人报送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书》后,将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对未按规定报送《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书》的,填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交纳税人,同时可以按照税务行政处罚中有关程序进行处罚。
六、对未按期报送《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的,当日制作未按期报送《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纳税人清册,传递给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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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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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税务登记流程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26新办企业税务登记流程是: 1、纳税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证件。 2、填报税务登记表,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主签字后,将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3、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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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税务登记流程?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11.新办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税务登记,而且限期在三十天之内办理完成。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必须有会计资格和拥有会计资格之人的身份证,所以必须要带一个会计前往,也能够帮你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如果公司没有会计,可以临时找一个兼职会计。 2.在去税务局登记前,应该将税务登记过程用到的相关材料准备齐全,避免多跑,浪费自己和税务局工作人员的时间与精力。 办理税务登记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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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流程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5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