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之日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2:09:09 486 人看过

一、法院立案之日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法院立案之日根据收到起诉状之日起算,具体如下:

1.对民事、行政起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对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期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补正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自诉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二、法院应当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1.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2.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3.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被害人告诉,且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4.生效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属于受申请人民法院管辖的;

5.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作出的赔偿、复议决定或者对逾期不作为不服,提出赔偿申请的。

三、立案多久后开庭

立案后大概一个月左右开庭。法律对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只明确了审理期限。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需要院长批准适当延长。在开庭的前三天,法院会告知当事人的开庭时间、地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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