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法律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21:54:56 172 人看过

审计法律责任的含义审计的法律责任是指审计人员因损害法律上的义务关系所产生的对于相关主体所应承担的法定强制的不利后果,具体来说,就是指审计人员因违约、过失或欺诈对委托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害,而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的法律后果。

审计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并不是注册会计师对所有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只有当一种行为满足一定的条件或符合一定的标准时会计师才对其承担责任,这就是审计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要求:即违法主体或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主要指审计人员和机构。就独立审计而言,法律责任的主体一般有两类,即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

2、过错:即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值得注意的是在民法中一般较少区分故意与过失,有时民事责任不以有过错为前提条件,比如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的承担

3、违法行为:即注册会计师或事务所从事了违反法律法规的

审计行为。

4、损害事实:即受到损失或伤害的事实,包括对注册会计师或事务所以外的利害关系人的人身的、财产的、精神的(或三方兼有的)损失和伤害,其中主要是指财产损害。

5、因果关系:即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是确定对某一特定损害注册会计师或事务所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关键要件,也是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订责任的关键。

一、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对财产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直接损害又称积极的财产损失,是指受害人现有实际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害又称消极财产损失,是指受害人可得利益的减少,对人身的损害包括对生命、健康、名誉、荣誉等损害,而且对人身的损害往往也会生成一定的财产损失。

3、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借

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过错根据其类型分为故意与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损害结果,仍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发生。

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应预见或能够预见而因疏忽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因过于自信,以为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计人员相关文章
  • 审计法律责任的含义以及对法律责任的进一步理解
    1.审计法律责任的含义审计的法律责任是指审计人员因损害法律上的义务关系所产生的对于相关主体所应承担的法定强制的不利后果,具体来说,就是指审计人员因违约、过失或欺诈对委托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害,而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的法律后果。审计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并不是注册会计师对所有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只有当一种行为满足一定的条件或符合一定的标准时会计师才对其承担法律责任,这就是审计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要件即违法主体或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主要指审计人员和机构如就独立审计而言,法律责任的主体一般有两类,即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2)过错:即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值得注意的是在民法中一般较少区分故意与过失,有时民事责任不以有过错为前提条件,比如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的承担。(3)违法行为:即注册会计师或事务所从事了违反法律法规的审计行为。(4)损害事实:即受到损失
    2023-06-07
    295人看过
  • 审判人员承担违法审判责任时如何确认违法责任人
    独任审判员违法审判的,由独任审判员承担责任。合议庭成员评议案件时,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导致评议结论错误的,由导致错误结论的人员承担责任。审判委员会委员讨论案件时,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导致决定错误的,由导致错误决定的人员承担责任。审判委员会主持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导致审判委员会决定错误的,由主持人承担责任。院长、庭长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对独任审判员或者合议庭的错误不按照法定程序纠正,导致违法裁判的,院长、庭长、独任审判员或者合议庭有关人员均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合议庭审理违法审判责任的确认和追究依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的裁决、裁定、决定是否错误,应当由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确认。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是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违法审判线索的收集、对违法审判责任进行调查以及对责任人员依
    2023-07-28
    135人看过
  • 社会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责任
    社会审计人员是指在社会审计组织中从事审计业务的人员,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和业务助理人员。社会审计人员需要明确自己的职业道德,做好自己的审计工作,担负起自己审计责任。(一)基本原则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必须恪守独立、公正的原则,才能为社会各界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专业服务。1.独立原则,是指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当在实质上和形式上独立于被审计单位。2.客观原则。3.公正原则。(二)专业胜任能力和技术规范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职业规范,正确运用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1.社会审计组织不能承接本所不能胜任的业务,不得委派审计人员承办其专业能力不能胜任的工作;审计人员不得承办其专业能力不能胜任的工作(胜任能力)。2.审计人员执行业务时,应当保持合理的职业谨慎。职业谨慎是指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具备执业所要求的职业胜任能力,要严格遵循
    2023-04-24
    454人看过
  • 网络审计法律责任的形成机理
    2.1审计信息的商品本质由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审计报告内含信息即审计信息,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商品,具有浓厚的经济属性。在传统审计时代,审计信息只作为一种私人商品,被特定的群体所占有与利用,但在信息网络时代,注册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仅要完全披露,而且要通过网络等媒体方式予以发布,这就使审计信息的受众大大拓展,利用审计信息的群体越来越广,审计信息呈现出从私人商品向公共产品转化的趋势,审计服务也将作为一种公共服务被认可。而作为一种商品,信息的需求者基于获得商品使用价值的需要,对审计信息的真实性要求越来越高,而一旦审计信息出现失真,审计信息的获取者便会基于合理信赖原则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注册会计师对自身因信赖审计信息而付出的相应价值的损失予以赔偿或合理补偿,因而形成了注册会计师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2公众期望差距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范围大大扩展,企业之间的
    2023-06-07
    142人看过
  • 国家审计法律责任的承担形式
    (一)审计部门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1、变更、取消或重新作出审计结论和审计处理决定。当国家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与客观事实存在较小的偏差,首先要对审计结论和审计处理决定进行变更,把和客观情况不符的情况进行修改,使其和客观情况一致;当偏差较大时,就要取消原审计结论和审计处理决定,重新选派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基础上,重新作出审计结论和审计处理决定。2、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如果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组所做出的不恰当或不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损害了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名誉。首先,要赔礼道歉,接着国家审计部门就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一般情况下,在什么范围内损害了被审计单位及个人和负有经济责任领导干部的名誉,恢复名誉和消除影响就在此范围内进行。3、赔偿经济损失。《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3-06-07
    118人看过
  • 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会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抵制违反会计法的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对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这是我国《会计法》对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进行保护的一项重要保护性条款。根据这一条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果对会计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实行打击报复,都属违法行为。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2023-06-09
    99人看过
  •  伪造审计报告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根据法律规定,涉及伪造、变造、买卖或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等行为将会受到处罚。具体来说,若伪造、变造、买卖或盗窃、抢夺、毁灭公文的严重情节,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而若情节较轻,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依据法律规定,若涉及伪造、变造、买卖或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等行为,其将受到处罚。具体来说,若伪造、变造、买卖或盗窃、抢夺、毁灭公文的严重情节,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而若情节较轻,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涉 及 伪 造 、 变 造 、 买 卖 公 文 的 严 重 情 节 会 受 到 哪 些 处 罚 ?根据《中华
    2023-09-12
    369人看过
  • 法律对审计机关与审计人员的规定是什么?
    国家审计是国家的审计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国家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进行财务会计实施的检查审核和监督,国家的各级审计机关是当地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职能部门,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的监督审查工作。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第九条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第十条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第十一条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
    2023-06-02
    64人看过
  • 网络审计法律责任的防范和应对
    4.1创建安全的网络环境在网络审计中,信息的安全性即可靠性和保密性构成了审计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的重点,要加强网络系统的安全控制,创建安全的网络环境。一是要建立认证机制,网络审计必须保证只有被授权的审计单位的合法操作人员才能进行数据的调用和处理。二是采取数据加密的技术,以免数据被非法截取。三是发展信息系统的防火墙技术,使所有进出网络的信息都能通过这唯一的检查点,形成信息进出网络的一道关口。四是入侵检测技术,主动防御黑客对审计数据处理系统的攻击。五是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加强审计人员对审计风险的感知和辨识。4.2完善网络审计立法,制定网络审计准则加强网络审计立法,为网络审计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要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与网络审计有关的法律规章,填补空白,使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尤其要确认电子证据、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电子货币的合法性。同时,由于
    2023-06-07
    122人看过
  • 关于国家审计权力与审计法律责任失衡的对策
    1完善审计法内容,明确审计法律责任的内容;完善后的审计法主要应包括:审计行政诉讼败诉或赔偿财产损失;审计复议决定撤销、变更审计具体行政行为;其他部门或单位检查发现被审计单位审计范围内存在严重违规问题;对审计过程中出现贪污受贿或应付了事,而故意将审计查出的严重违规问题进行隐瞒、截留、变相私了或大事化小,避重就轻;未按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对被审计单位重要财政、财务收支事项应该提出保留或否定审计意见而提出无保留审计意见;对重大设计事项审计决定,因主观因素落实执行不力;泄露审计事项案情或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等一系列其他如廉洁方面行为应作出明确的法律责任约束。其次,按实际发生的审计责任进行归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不排除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形式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此对其权力进行约束。最后,应明确审计人员的免责条款,规定恪守审计职业道德、按程序审计、如实报告审计结果
    2023-06-07
    124人看过
  • 审计人员工作及任免审计人员的内容都有哪些
    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相关知识点一、审计人员取得证明材料和不能取得证明材料分别该怎么做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者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二、会计核算中的记账本位币该如何确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知识拓展:记账本位币是指用于日常登记账簿时用以表示计量的货币。《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
    2023-06-12
    182人看过
  • 处理私自转款:会计人员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公司财务人员私自转款涉嫌职务侵占,协商不成,报警处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具体惩罚标准是什么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具体量刑按照实际案情决定。法律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会计、统计人员的人身权利,又侵犯了国家会计、统计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023-07-20
    295人看过
  • 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比较
    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中常用的两个概念,在注册会计师事业迅速发展的今天,进一步分清两者的区别和联系,合理界定各自的责任范围,对于发挥审计在现代经济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从两者的内涵、区别以及实际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关键词:审计责任;会计责任;比较党的十五大提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规范的公司制改革,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这为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也给注册会计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几年,曾发生深圳特区会计师事务所因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而被撤销,1993年北京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因涉足长城机电公司欺诈案而受到严厉惩处,不仅引起了注册会计师业界的震惊,而且损害了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形象。为保障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沿着规
    2023-06-07
    328人看过
  • 跳槽人员与第三人的法律责任
    1.跳槽人员的法律责任商业秘密是一定的信息,商业秘密地开发和应用往往是在日常工作中实现的。因此,应注意在工作过程中商业秘密的分配与使用。特别是当专业人员离职时,在无法清楚其记忆的情况下,必须慎重确定法律责任的承担;一方面,作为专业人员,开发信息应付出的劳动应有所回报;;另一方面,在商业秘密的持续期间,除非权利人自愿公开、放弃权利,任何没有时间与金钱投入的获取行为都应受到禁止。由于商业秘密和著作权都是自然产生的,因此具体的方法可参照著作权侵权判定的公式:实质上相似+接触原则。2、第三人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商业秘密为两类人所掌握―雇主与雇员或雇主与其合作人。但有时会有其他第三人也获得了有关秘密,这种情况在商业秘密权利人的雇员辞职后为新雇主工作时最容易发生,因此需要明确这第三人的法律责任。关键的问题在于第三人是否注意到有关秘密及是否负有保密义务。注意是一个关键的事实,认定这一事实,可以从以下四个
    2023-06-09
    440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计人员
    相关咨询
    • 客户声明书可以减轻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不是减轻审计人员责任,而是对事务所的责任有所减轻,证明企业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 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如何追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上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认为下级人民法院应当追究有关审判人员责任而没有追究的,报告院长决定,监察部门应当将有关材料报迭上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处理各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是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的职能部门、处理、申诉,负责违法审判线索的收集、对违法审判责任进行调查以及对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察部门应当从二审、审判监督中发现审判人员违法审判的线索。人民法院各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应当配合监察部门的工作,及时
    • 审计科的人做假账,审计机构责任人刑事责任是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3
      国家审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是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二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法律责任。由此可见,这两类违法行为的主体主要是被审计单位以及直接责任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法律责任,审计机关可以直接做出处理、处罚的规定
    • 内部审计人员负责的审计事项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8
      1、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2、预算执行和决算; 3、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4、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修缮工程项目; 6、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7、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评审; 8、对外投资项目; 9、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10、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情况; 11、银行帐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12
    • 会计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1
      会计法规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题中,该会计人员若不是因为以上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则可以从事会计,若是以上原因被追究刑事责任呢,终身不得从事会计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