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之所以没有为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提出质量异议规定特殊的时效,是因为承揽合同标的物一般是特定人为满足其特殊目的或特殊用途而定作的特殊物,而非种类物,一旦合同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承揽人一般不能将合同标的物移作他用或转让他人。换言之,即使定作人在较长时间内未就质量瑕疵通知承揽人,通常情况下不会对承揽人造成额外的损失,其承担的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与时效并没有太大的关联。
根据现实情况看,承揽合同相对买卖合同而言其异议的期限应限定的更短,因为相对于承揽方来讲,为完成这些非种类物的定作物,通常情况下要制定特殊的方案、准备特定的物质条件,如规定定作方质量异议的期限过长,承揽方则要较长的时间去保留这些特殊的装备,以预期承担规定的修理、重作的违约责任。其后果是造成社会资源的大量闲置,以及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长期不确定,不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合理利用及债权债务关系的及时清结。因此,定作人在接收工作成果时应及时进行检验,检验后应及时通知。定作人未及时检验或者在检验发现问题后怠于通知,或者在收到工作成果之日起未通知承揽人的,视为工作成果的质量符合要求。这里说的两年是最长的异议通知时间,即在两年内无论定作人是否发现定作物不符合质量约定,只要未向承揽人提出异议,就都视为对质量的认可在本案中,酒店方对定作物已使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在没有证据证明就质量问题曾向承揽人及时提出过异议的情况下,就视为其对质量异议怠于通知,应承担怠于通知的后果,即法庭应驳回其要求拒付余款及退货的反诉请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对加工承揽合同定作物提出质量异议的时间要求
285人看过
-
合同约定中应注意标的物质量和异议期限的约定
221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质量异议期限是多少
346人看过
-
承揽合同是否有法定保质期
312人看过
-
雇佣合同对方承揽合同是怎么样的规定
281人看过
-
劳务承揽与承揽合同的差异
345人看过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包括:权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种利益(如人身权)和通过一定行为获得的利益(如财产权);权利人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更多>
-
买卖合同中的质量异议期是什么时候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5“约定的检验期间”、“合理期间”、“两年”以及“质量保证期”都属于质量异议期的范畴,一旦超过满足某种条件的期限,则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提出异议的权利人即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而质量保证期仅仅是质量异议期中的一种,并不等同于质量异议期。 《民法典》五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标的确定后不得变更,但是经对方同意的除外。 可选择的标的发生不能履行
-
工程质量异议期限是多久?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06表面质量具有显而易见性。在购销合同关系中,因交货方式不同,对表面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也不同。产品的外观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不符合同规定,属供方送货或代运的,需方应在货到后十天内提出书面异议。
-
承揽合同质量纠纷怎么解决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2承揽合同质量纠纷一般采取这样的解决方法,延期交货是承揽人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延期交货往往会引起第三者的纠纷。实践中经常会发现定作人也不是工作成果的使用人,定作人可能要把工作成果交给第三者使用。所以,延期交货有时会牵涉第三者的利害关系。定作人有受领承揽人完成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工作成果的义务,定作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受领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定作人不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且还要承担承揽人因其不
-
承揽合同要约定质量保证金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揽合同一般不约定质量保证金,但是具体约定与否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
承揽合同中逾期利息应怎样认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09要看承揽合同是否有约定利息,有约定的,可以主张,没有约定,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支付利息的主张。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定作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承揽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寻找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