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的相关人是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09:13:24 262 人看过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应该和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典》。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拆迁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本法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房屋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与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度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房屋拆迁部门可以是当地的建委也可以是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为了拆迁而专门成立的行政机关。

征地补偿协议可以申请仲裁

征地补偿协议可以申请仲裁吗

可以申请;

根据《办法》规定,这些情形可申请仲裁:对土地补偿费标准和人均耕地面积、安置农业人口数的认定有争议的,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协调和裁决;对安置补助费、住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被安置人员申请协调和裁决;对安置对象的认定有争议的,由异议人申请协调和裁决;对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其所有权人申请协调和裁决。

被征地农户涉及多个申请人和多个申请事项的,应当以户为单位一次性提出协调、裁决申请。提出争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是协调、裁决的申请人。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部门是协调、裁决的被申请人。

有异议可先申请协调

《办法》规定,若申请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异议的,自收到通知领取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或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书面告知之日起6个月内,可向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区县(自治县)政府申请协调。在通知领取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或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书面告知中,被申请人应告知申请人申请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的期限,未告知的,申请人可自收到通知领取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或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书面告知之日起2年内申请协调。但申请人对本办法施行前已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且被申请人未补充告知的除外。

自收到协调申请5个工作日内,区县(自治县)政府协调工作机构未作出书面不予受理决定的,视为受理。《办法》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自收到协调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收到补正通知书10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协调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协调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应组织各方当事人当面协调,并由协调机关作出协调意见书。

如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调意见书应载明,申请人申请裁决的途径和时限。《办法》规定,如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调意见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同意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最长90日内应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经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以自收到协调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人可向市政府申请裁决,裁决申请材料应采取当面递交或者邮寄的方式递交市国土资源部门。

自收到裁决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视为受理。

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将裁决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与征地补偿安置争议有关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否则,视为没有证据、依据。

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60日内,裁决机关应作出裁决决定。情况复杂需延长期限的,经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办法》规定,裁决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综合上面所说的,征地补偿只要没有协商好是很容易引起各种纠纷的,在发生之后一定要学会用正常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些事情,只要有证有据就一定可以拿回属于自己的被偿款,因此,在任何时候都要懂得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协议相关文章
  • 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是谁
    根据我国《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是依法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实践中,一般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作为征地补偿协议的一方订立主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实施征地,相关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在实践中,农村征地补偿协议一般由地方政府设立的征地办公室作为另一方订立主体来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征地办公室作为市、县政府负责土地征收的授权机构,代表市、县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其法律后果由市、县政府来承担。一、拆迁安置补偿多少钱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
    2023-02-21
    222人看过
  •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
    一、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二)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三)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
    2023-06-08
    485人看过
  • 征地协议和谁签订
    仲裁委员会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应该和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典》。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拆迁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房屋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与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度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房屋拆迁部门可以是当地的建委也可以是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为了拆迁而专门成立的行政机关。一、征地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2023-04-02
    110人看过
  • 征地协议和谁签订
    仲裁委员会
    一、征地协议和谁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应该和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典》。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拆迁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房屋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与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度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房屋拆迁部门可以是当地的建委也可以是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为了拆迁而专门成立的行政机关。二、征地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
    2023-04-23
    179人看过
  • 征地补偿协议签订主体
    征地补偿协议
    1、征地补偿协议的订立主体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在实践中,前者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后者的代表形式是政府统一征地办公室。2、村民委员会根据我国《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是依法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3、政府统一征地办公室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实施征地,相关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在实践中,农村征地补偿协议一般由地方政府的内设机构--县(市)的统一征地办公室来签订,县(市)的统一征地办公室作为县(市)政府负责土地征收的授权机构,代表县(市)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其法律后果由县(市)政府来承担。一、征地协议的性质是什么1、首先,农村土地征收属于行政征用的范畴,行政征用是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以行政强制的方式取得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并给予公平、合
    2023-03-29
    309人看过
  • 征地补偿协议如何签订?
    征地补偿协议
    一、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二、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三、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一、如何解决荒地征用土地?荒地办理征用土地应当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征用土地。二、天然气铅井占地应怎么补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各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补偿范围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三、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经过每家每户的签字同意吗征收农村土地需要依照法定程序
    2023-03-30
    266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协议是指政府或征地部门与被征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达成的书面协议,就土地征收的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安置方案等事项进行约定。 征地补偿协议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同时也需要被征地农民的积极参与和配合,确保协... 更多>

    #征地补偿协议
    相关咨询
    • 关于征地补偿协议的签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4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
    • 农村征地补偿协议书是由谁签订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2-25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应该和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拆迁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拆迁部
    • 征地补偿协议签订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4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
    • 征地补偿协议是由谁签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6-25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应该和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拆迁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拆迁部
    • 村里的地要征收,征地补偿协议和谁签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6
      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影响其居住的,应当保障其居住条件。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