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造、加工、使用、利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因物的危险性质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占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该损害是由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除外。
2、在不同所有人、占有人或管理人之间运输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因物的危险性质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向受害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3、对运输中的高度危险物因其高度危险性质所造成的损害,运送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无过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未进行使用,交由他人储藏中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因其高度危险性质造成他人损害的,物的所有人与仓储人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5、不同民事主体所有的高度危险物储藏在一处,因其高度危险性质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不能证明损害非因自己之物造成的,其各所有人与仓储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6、在依法划定的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内,高度危险活动人或高度危险物的所有人、占有人或者管理人已通过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等方式尽到充分的警示、保护义务的,未经许可进入该区域的,高度危险活动人或高度危险物的所有人、占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在该区域内所遭受的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
7、因从事生产、生活等活动致使环境发生化学、物理、生物等特征上的不良变化,破坏生态和资源,直接或间接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的,为环境污染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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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属于高度危险物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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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高度危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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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危险活动致害由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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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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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危险物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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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害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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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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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情况属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8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8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人民法院认定保险标的是否构成保险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保险标的用途的改变;(二)保险标的使用范围的改变;(三)保险标的所处环境的变化;(四)保险标的因改装等原因引起的变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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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危险品的致害责任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03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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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的情况有哪些危险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10高空坠物的危险有:重物高空坠落,可以造成人员伤亡,以及重大财产损失。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而在25楼甩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因为从上而下的力度会变得很大。空啤酒瓶在18楼和25楼的高度抛下,均可造成致命伤害。一个4厘米的铁钉在18楼甩下时,可能会插入行人的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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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怎么维权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011.必须是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这里的周围环境是指人们的财产或人身的安全状态)。 2.必须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当高度危险作业的客体在没有被投入营运活动时,只是作为一种静止的物体存在,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即使造成损害,也不属于该种责任。 3.必须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进行活动的作业。高度危险作业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高度危险性的,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进行活动,才能够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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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失或抛弃的高度危险物的致害责任由谁担责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30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