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货物保险合同纠纷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2-10 07:42:02 487 人看过

原告:**华联粮油贸易公司(简称“**公司”)

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案情简介】

一、具体案情

1997年10月27日,**公司与**迪高谷物有限公司(DECOMS.A)签订买卖合同,向后者购买12,000吨(可增减10%,由卖方选择)散装黄豆-粕,约定货物价格为中国蛇口或赤湾港CFRFO(成本加运费,不负责卸货)每吨280.6美元,加开立信用证期间的利息后,每吨286.6美元;装运期限为1997年11月6日至12月6日。豆-粕的蛋白质含量以45%为基准;含水量最多12%。之后,**公司按发票单价每吨286.6美元计付了货款。

1997年11月25日,**公司为上述进口豆-粕与**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保险单,该保险单正面记载:运输工具为“仁达思”轮(M.V.“RAMDAS”);起运日期为1997年11月26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与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无论是从保险的基本概念,还是从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来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与国际多式联运的风险保护,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致的。目前,以国际贸易运输货物为承保对象的英文保险单大都是以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为准据法的。该法的第3条第:款规定:海上保险合同可以根据明文规定或商业习惯,扩大其承保范围,向被保险人赔付因海上航行前后发生于海上或陆上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害。也就是说,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货运保险应就运输全程所发生的危险,向被保险人提供连续、不间断的保险。从这一传统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来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与保护因集装箱化而出现的真正意义上的多式联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货物风险,从体制上讲是相适应的。此外,从构成保险合同的条款和保险期限等方面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也能提供适应于集装箱化和国际多式联运下的门到门运输的全程货物保险体制。以目前世界各国保险市场上一泛使用的英国保险协会货物条款为例,根据该条
    2023-06-09
    282人看过
  • 代办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合同货物灭失代位求偿纠纷
    1992年8月,原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保险公司)的被保险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接受了天津开发区商贸联合对外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的委托,为其做货物出口代理。而后,商贸公司又找到被告香港华远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船务公司),要求该公司通过铁路将价值90990美元的222箱共4044件羽绒服,由天津运往俄罗斯莫斯科,同时提供了发货人进出口公司和收货人俄港联合企业有限公司莫斯科友谊公司(以下简称莫斯科友谊公司)的具体名称、地址以及所运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集装箱运输方式等。被告华远船务公司接受委托后,即会同其协作单位中国铁路对外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外服)共同承担了该批货物的国际铁路运输代办托运业务。发货人进出口公司同时以自己的名义替商贸公司与天津保险公司签订了陆运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合同。之后,商贸公司与被告中铁外服、华远船务
    2023-06-09
    325人看过
  • 福建终审一起货物运输险保险合同纠纷案
    今天,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厦门海事法院审理的一起国际海上货物运输险预约保险合同纠纷案。该案判决借鉴了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引进无论损失与否概念,认定被保险人的工作过失并不必然导致保险人免除赔偿责任,从而使预约保险合同发挥应有的作用,保护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这起原告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国际海上运输货物预约保险合同纠纷中,原告与被告曾签订《进出口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并依据前述协议填报《进出口运输险预保单》。被告下属福州中心支公司代表被告审核确认承保,被告签发《货物运输保险单》,按约定的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为132万余美元,原告缴纳了保险费。2007年7月11日,承运前述保单项下货物的巴拿马籍货轮MVHAITONG7由巴布亚新几内亚金贝港(KIMBE)驶往中国张家港的途中,在西太平洋关岛西北海域遭遇大
    2023-06-09
    99人看过
  • 三和公司诉平安保险南宁办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纠纷案
    原告广西钦州市三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广西钦州市东风路龙贡塘桥北。法定代表人杨瑞声,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唐云,海湾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宋捷,国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办事处,住所: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28号。负责人还林生,主任。委托代理人樊树安,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陈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广西钦州市三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和公司)诉被告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办事处(下称平安保险南宁办)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移送,本院于1999年9月1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分别于1999年11月17日、12月9日和12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唐云、宋捷,被告委托代理人樊树安、陈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1997年8月7日经原告申请,被告平安保险南宁办向原告签发了No
    2023-06-09
    109人看过
  • 平安保险公司代位诉实际承运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物锈损赔偿案
    「案情」原告: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简称平保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被告:香港.友航轮船有限公司(简称友航公司)。住所地:香港干诺道西144-151号成基商业中心29楼。1994年4月中旬,托运人五矿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五矿公司)在中国南京港通过其代理江苏远洋公司,向友航公司经营的“郁金香”轮托运价格条件为CIF马来西亚槟城307美元的钢板1506.161吨(计263捆),303美元的钢卷1992.02吨(计172卷)。友航公司将该批钢材装载在“郁金香”轮二、三号航底部;随后又在钢材上配载了到马来西亚巴生港的磷矿粉14000袋计712.977吨,到马来西亚巴西古丹港的氯化铵66050袋计3309.101吨。同月20日、21日,友航公司在南京港的代理人中国外轮代理公司,代理友航公司签发了抬头为友航公司,编号为A02-94-1、A02-94-2的二套已装船清洁提单。二套提
    2023-06-12
    210人看过
  • 一起海上运输货物合同无单放货纠纷案详析
    2000年3月1日,浙江aa服装集团公司(下称aa公司)与香港BTA公司签订5000件皮夹克的销售合同,单价FOB上海价格每件116美元,总价58万美元。6月19日,aa公司委托上海新文捷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下称新文捷公司)作为货运代理。新文捷公司又委托bb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下称bb公司)实际承运。6月28日,bb公司签发了全套正本提单。提单载明,收货人凭香港华侨工商银行(下称华侨银行)指示,货物的交接方式是场到场等。货物运抵香港后,案外人7月4日持伪造的华侨银行保函向bb公司提取货物。因单证不符,华侨银行7月11日退单。aa公司起诉bb公司与新文捷公司,要求赔偿无单放货的货价损失58万美元。2001年4月22日,香港警方将追查到的部分货物发还bb公司。被告bb公司认为:首先,买方公司BTA公司不存在,原告与其签订的贸易合同有欺诈行为,故被申请人的货款损失不能根据其举证的贸易合同及合同项下的
    2023-06-04
    283人看过
  • 如何选择国际物流货运保险
    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几乎是每一单出口业务都要做的事,但要办得既稳妥又经济却不简单。由于实际操作中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如何灵活运用保险,回避出口货物运输中的风险,是技巧性很强的专业工作。险别选择五要素在投保时,你总是希望在保险范围和保险费之间寻找平衡点。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对自己所面临的风险做出评估,甄别哪种风险最大、最可能发生,并结合不同险种的保险费率来加以权衡。多投险种当然安全感会强很多,但保费的支出肯定也要增加。广东省人保财产保险公司货运险处高树华科长,经办国际货物保险已有许多年头,他认为,出口商投保时,通常要对以下几个因素进行综合考虑:1、货物的种类、性质和特点;2、货物的包装情况;3、货物的运输情况(包括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线);4、发生在港口和装卸过程中的损耗情况等;5、目的地的政治局势,如在1998年北约空袭南联盟和1999年巴基斯坦政变期间,如果投保战争险,出口商就不
    2023-06-09
    160人看过
  • 国际运输货物保险名词解释
    国际运输货物保险名词解释是将对外运输过程中涉及到的货物作为报销标的的保险,国际运输货物保险的原则包括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等。一、国际运输货物保险名词解释国际运输货物保险名词解释是以对外贸易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外贸货物的运送有海运、陆运、空运以及通过邮政送递等多种途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以其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种类相应分为四类: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包保险。二、国际运输货物保险的原则1.最大诚信原则。又称最大诚实信用原则,这是各国保险法和国际保险实践所普遍要求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须履行主动声明、如实声明和不违反保证3项义务。2.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不是仅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经济利益,而是泛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保险利益应该具有合法
    2022-08-23
    471人看过
  • 国际货物运输及保险专题2
    货物进口流程具体操作:一、进口单据:1:收货人向货代提供进口全套单据;货代查清此货物由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船代操作、在哪里可以换取提货单(小提单)。2:进口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一般贸易)。3:货代提前联系场站并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二、换单:1:货代在指定船代或船公司确认该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必须确认二程船名。2: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果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换取提货单(小提单)。注:“背书正本提单”两种形式:(1),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订舱人”,则由发货人背书;(2),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三、报检:检验检疫局根据“商品编码”中的监管条件,确认此票货是否要做商检。四、报关(清关)1:收货人如果有自己的报关行,可自行清关,也可以委托货代的报关行或其他有实力的报关行清关。2:
    2023-06-06
    332人看过
  • 国际货物保险保险利益纠纷去哪里起诉
    在保险纠纷案例中,有权裁决的机关通常为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上诉法院。然而,在特定情形下,若法院不具备相应的地域管辖权,则将导致诉讼程序无法依法展开。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根据具体案情,审慎考量并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08
    100人看过
  • 海运货物保险合同因承运人货物配载不当中途抛货索赔纠
    海运货物保险合同因承运人货物配载不当中途抛货索赔纠纷.1994年12月9日,糖烟酒公司与徐闻县下桥糖厂上海经营部签订白糖购销协议,由该经营部供应850吨价值365.5万元的白糖,并由后者代办运输及保险。1995年1月6日,下桥糖厂上海经营部与福建石狮海运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福建石狮海运公司提供“武海1号”轮承运该批白糖自海安港运往常州德胜港。同日,下桥糖厂上海经营部向保险公司办理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手续,保险公司收取了12792.50元的保险费,并签发了保险单。保险单载明:保险货物为一级白砂糖,共17000件,重850吨,险别为综合险,保险金额为365.5万元。1月7日,下桥糖厂与承运人南京市高淳县水上运输公司“武海1号”轮办理了运单。该运单载明:下桥糖厂为托运人,糖烟酒公司为收货人,货物为白糖,共17000件,重850吨。运单特约事项栏中未有“托运人同意装甲板货”的注明。承运
    2023-06-09
    73人看过
  • 国际货物运输险之保险人代位求偿案件
    有一份CIF合同,卖方甲投保了国际货物运输险一切险,自法国内陆仓库起,直到美国纽约的买方仓库为止。保险合同中规定,投保金额是按发票金额点值另加百分之十。卖方甲在货物装船后,已凭提单、保险单、发票、品质检验证书等单证向买方银行收取了货款。后来,货物在运到纽约港前遇险而全部损失。当买方凭保险单要求保值的百分之十部分,应该属于他,但卖方保险公司的拒绝。问题:卖方甲有无权利要求保险公发票总值10%的这部分金额?为什么?[案例分析]根据本案情况,卖方无权要求这部分赔款,保险公司只能将全部损失赔偿支付给买方。1.在国际货物运输险中,投保加成是一种习惯作法。保险公司允许投保人按发票总值加成投保,习惯上是加成百分之十,当然,加成多少应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约定,不限于百分之十。在国际商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关于CIF卖方的责任有如下规定?自费向信誉卓著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投保有投保有关货物运送中的
    2023-06-09
    367人看过
  • 武威百花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案情]原告武威百花蜂业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被告法国达飞轮船有限公司。原告诉称:2002年9月28日,原告与案外人美商吉泰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原告以USD330/MTFOBTIANJIN的条款出售50公吨大蒜头给吉泰公司,合同总价款16500美元,付款方式T/T。2002年10月13日,原告货物装上LYKESTIGER(达飞老虎)轮,被告代理向原告签发了TJ064073号正本提单一式三份,托运人为原告,收货人凭指示,目的港德国汉堡。货物出运后,吉泰公司没有按合同付款,正本提单一直在原告手中。原告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汉堡总领事馆了解得知:原告托运货物在2002年11月17日到达汉堡,但于当月19日被被告转运至巴西。原告向被告索赔,被告拒绝原告索赔要求。为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货款损失16500美元及相应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003年11月3日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要求被告
    2023-06-09
    307人看过
  • 货运-如何办理国际货运保险
    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几乎是每一单出口业务都要做的事,但要办得既稳妥又经济却不简单。由于实际操作中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如何灵活运用保险,回避出口货物运输中的风险,是技巧性很强的专业工作。正如深圳人保核保处的麦勇华先生所说:国际货物运输险就业务内容来讲是最复杂的。它的品种多,不仅有主险和附加险,而且附加险又分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主险的选择、主险和附加险的搭配运用都需要专业知识。阅读最新国内·国际财经、金融(银行、保险、证券)焦点和专家分析请查阅中国金融网《行长经理内参》险别选择五要素在投保时,你总是希望在保险范围和保险费之间寻找平衡点。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对自己所面临的风险做出评估,甄别哪种风险最大、最可能发生,并结合不同险种的保险费率来加以权衡。多投险种当然安全感会强很多,但保费的支出肯定也要增加。广东省人保财产保险公司货运险处高树华科长,经办国际货物保险已有许多年头,他认
    2023-06-06
    1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际货物纠纷国际货物合同诉讼期限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3
      一、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的诉讼期限为四年,其适用的诉讼时效是特殊诉讼时效,长于普通时效三年的规定。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律师收费如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6
      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对方应该履行合同义务时开始起算。催要或对方偿还部分债务履行部分义务,可引起时效中断重新起算。当然,实践中时效的起算时间、中断理由的认定比较复杂,需要的话,最好带材料找律师研究确认。
    • 货物运输国际保险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4
      按照不同的运输方式分为:①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即经海上用轮船运输于各国港口之间的货物保险(见海上保险)②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即经陆路用火车或汽车运输于各国车站之间的货物保险③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即经空中用飞机运输于各国机场之间的货物保险④邮包保险,即经邮局用邮包递运于各国之间的货物保险;⑤联运保险,即经海、陆、空两种以上不同主要运输工具联合运输于国际各地间的货物保险。
    •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包含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4-08-24
      按照不同的运输方式分为: ①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即经海上用轮船运输于各国港口之间的货物保险(见海上保险) ②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即经陆路用火车或汽车运输于各国车站之间的货物保险 ③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即经空中用飞机运输于各国机场之间的货物保险 ④邮包保险,即经邮局用邮包递运于各国之间的货物保险; ⑤联运保险,即经海、陆、空两种以上不同主要运输工具联合运输于国际各地间的货物保险。
    •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国际货物运输企业的运输责任应承担哪些风险?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13
      国际贸易货物在海上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遭到各种不同风险,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主要承保的风险有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一)海上风险海上风险在保险界又称为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海运保险中,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