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拆迁补偿协议,行政机关不履行,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10:10:18 187 人看过

一、可以先复议拆迁补偿协议是由房屋的所有人做为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签订的,这属于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协议的内容属于不作为,行政相对人可以到上一级的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比如是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补偿协议,县级土地管理部门不履行的,可以到县政府或者是市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复议。但是并非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可以申请复议,下列事项即是不可申请行政复议

(一)执行刑罚的行为。

(二)执行劳动教养决定的行为。

(三)司法助理员对民间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

(四)资格考试成绩评判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

二、可以到法院起诉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行政诉讼的案件受理范围,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就包含其中,因此行政相对人还可以到法院起诉。下列是行政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行政机关拆迁养殖场补偿吗?
    一、行政机关拆迁养殖场补偿吗?养殖场拆迁,国家会给出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
    2023-06-15
    181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拆迁补偿协议是谁签的
    一、拆迁补偿协议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拆迁补偿协议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没有具体的规定。征收补偿条例理顺了与拆迁有关的法律关系,规定了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但没有写明提起的诉讼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实践中就产生了一些争议,有的地方作为行政案件受理,有的地方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现在面临越来越多这种诉讼,从理论上加以澄清,实践中加以明确,这是非常必要的。二、拆迁补偿协议是谁签的拆迁补偿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
    2023-06-20
    151人看过
  • 拆迁中行政机关不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怎么办?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若是行政机关所做相关事项对我们的个人权益已经产生、或即将产生影响,但我们又对该行政行为没有全面了解认知时,我们便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来对相关事项展开调查了解。若是行政机关怠于履行公开的法定职责,不仅会被行政复议部门确认违法,还会被责令限期公开。【复议信息】审理机关:xx省xx市人民政府申请人:吴先生委托代理律师:魏xx,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王x,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xx市xx镇人民政府【基本案情】吴先生在xx市拥有合法宅基地并建有房屋,现面临征收拆迁。为调查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吴先生在律师的指导下,于2022年1月7日向xx市xx镇人民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至2022年2月16日,xx市xx镇人民政府依旧未作出任何信息公开答复送达给吴先生。在律师的帮助下,吴先生依法以xx镇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向xx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律师分析】依照《中
    2023-06-28
    258人看过
  • 拆迁方不履行协议拆迁合法吗
    拆迁户是拆迁协议的签订方,所以必须持有一份拆迁协议,不给拆迁户拆迁协议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建议向有关部门投诉,及时维权。一、征收方威胁不搬迁要强拆拆迁户应该相信吗征收方威胁不搬迁就要强拆的,要看拆迁是否合法,如果合法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如果符合的,被拆迁人要做好准备,以免自己利益受侵害。(一)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后,按照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要求履行合同进行拆迁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其义务,所以拆迁协议也是作为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百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2023-03-17
    380人看过
  • 未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的应对方法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
    2023-07-05
    114人看过
  • 如果安置方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被拆迁户该怎么办
    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如果对方不履行,该怎么办?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双方应自觉履行。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按照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先行执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基本内容(一)生效条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载明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名称、经营者名称,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法律效力。拆除非出租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除出租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2)主要内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房的面积、标准和位置;(3)产权交换房差价的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5)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或停产停业损失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7)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对于每一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具体内容,应根据拆
    2023-05-31
    12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签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但被拆迁人不愿意履行拆迁补偿协议该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5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如果实行货币补偿的,其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如果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应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拆
    • 拆迁户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如何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0
      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依协议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
    • 如何正确履行拆迁补偿协议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5
      1、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应进行产权调换的应确认产权。 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按照《条例》的规定可以进行产权调换的应确认产权,即被拆迁人对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享有选择权。但对已进行了作价补偿的,就不能再进行产权调换。对共同所有的房屋,有主张产权调换,有主张作价补偿的,可进行产权调换,对其共有人因共有产权之间的争执,可作为析产案件另案处理。拆除房屋属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既不能作产权调
    • 拆迁协议书不履行如何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8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 3、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
    • 迁移过程中不履行拆迁协议,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01
      拆迁协议在法律性质上通常被视为行政协议。一方不履行的,可以要求提起诉讼,强制履行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第一,无论双方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如何,任何一方都不允许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均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