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欠缴税款的优先权及其权利的行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0:33:37 70 人看过

税务机关对无担保债权优先征税,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所欠税款发生在纳税人设定抵押、质押前或者纳税人财产未被留置前的,应当在抵押、质押、留置前纳税。

纳税人不缴纳税款,同时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没收的,以税款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当定期公布纳税人的欠税情况。

相关知识点

一、哪些特殊情况可以阻止审计决定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执行:(一)审计机关认为需要暂停执行的;(二)受奖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暂停执行的;(三)被审计单位申请暂停执行的,接受裁决的人民政府认为其请求合理,决定中止执行。 .裁决由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处理。裁决应在收到请求之日起60天内作出。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通知审计机关和报送奖励的被审计单位,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6天。二是对拒不提供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给予何种处罚;拒不改正的,可以对被审计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罚的,应当向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单位提出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权相关文章
  • 优先购买权行使最长期间的权利
    一、优先购买权行使最长期间的权利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最长期间是十五日。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于所有人出卖动产或者不动产时,有依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当事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于对方履行通知义务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购买的明确意思表示。二、优先购买权可以放弃吗优先购买权可以放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部转让的,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且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有权决定放弃或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为表示的视为放弃。三、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1.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2.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的房屋;3.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
    2023-09-15
    472人看过
  • 纳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享有什么权利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义务包括:(1)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3)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4)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5)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度;(6)对下级税务机关执法活动的依法监督;(7)对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廉洁自律准则的情况监督检查;(8)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9)征收税款和查处违法案件有利害冲突时,应当回避;(10)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检举人的情况保密,并按规定对检举人予以奖励。纳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享有下列权利:(1)知情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
    2023-05-05
    269人看过
  • 其它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有以下问题:1、股权由主张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和受让人各自按照比例购买;2、受让人不愿就剩余部分购买的,主张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与放弃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但优先购买权应在什么条件下行使?多长期限内行使?若其他股东怠于行使优先购买权该如何处理?公司法却没有规定。笔者认为,为保障股权的正常流转,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鼓励交易,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应当对上述问题予以明确规定。对于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期限,我国法律已有类似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法国等国家公司法规定了三个月的行使期限,必要时,经法院裁定,得延长六个月。优先权是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因此,转让人
    2023-08-09
    328人看过
  • 美国纳税人的权利及保护措施
    美国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税法、评估税负、征收税款、税务稽查等。他们在制定相关的规则、政策等方面都充分体现了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一、美国纳税人的权利美国税务机关在互联网上公布了纳税人应该知道的十个最重要的权利:(一)与税务机关交涉过程中,纳税人有权获得国内收入局官员的解释并依法得到保护。(二)有权获得税务机关对其隐私和秘密的保护,纳税人提供给税务机关的任何信息不能向外透露。(三)有权知道税务机关掌握自己信息的意图以及税务机关如何使用这些信息。(四)有权知道如果拒绝向税务机关提供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后果。(五)有权得到税务人员专业、礼貌的服务。(六)有权自己处理纳税事宜。(七)有权在纳税行为中委托代理人。(八)有权就与税务机关稽查部或征收部官员的任何会谈内容进行完整录音,并且有权要求在会谈前10日内获得书面通知。(九)有权拒绝缴纳超过税法规定的所欠税款。而且,如果纳税人能够举证其行为的合理
    2023-06-07
    225人看过
  • 个人如何向税务机关缴纳专利使用费的税款?
    个人收取专利使用费缴税如下:取得专利使用费时先预缴,次年再汇算清缴,多退少补。预缴环节,取得收入4000元以下,以收入减去800后,按照税率20%预缴;取得所得4000元以上,以收入乘以80%后,按照税率20%预缴。将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算(除了工资薪金,另外三项都是以80%合并计算),减去60000,再减去符合条件的各项扣除后,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再减去前期预缴的税额,多退少补。个人非综合所得怎样缴税1、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外的所得时,按所得类型计算个人所得税。2、例如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
    2023-07-05
    70人看过
  •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券该怎么处理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相关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提出诉讼吗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所以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二、债权撤销被告为债务人的第三人怎么办?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第三人:当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应认为其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产生同时
    2023-02-12
    171人看过
  • 其他税种计算及缴纳
    正常月份,企业只需考虑计算增值税及计提的地税税金,但个别月份如季度、年末结束应计算缴纳所得税;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按季度或半年缴纳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一)所得税所得税一般是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详细介绍可看前面内容)。会计在季度结束月份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全面考虑该季度各月份的经营情况,在做账之前估算该季度应缴纳所得税金额,不足之处及时调整。所得税征收和计算方法较多,会计应根据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处理企业的收入与费用单据的比例。所得税也应在季度结束月份计提,次月纳税申报取得完税凭证后冲减计提金额。(二)按季度或半年缴纳的税种处理有些税种通常不是按月份计算的,如印花税中的购销合同通常是按季度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一般是按半年缴纳,具体缴纳月份由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会计在进入企业后应首先确定企业日常主要申报税种和具体申报时间,在申报月份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金。(三)特殊税种单独处理有些
    2023-06-24
    196人看过
  • 专利优先权日及其效力是什么
    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向其他缔约国申请保护,其在后申请在某些方面被视为是在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换句话说,申请人提出的在后申请与其他人在其首次申请日之后就同一主题所提出的申请相比,享有优先的地位。二、优先权日的效力1.以优先权日作为判断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间标准,使他人在优先权期限内就相同主题提出的专利申请不具备专利性。2.在优先权日后,与第一次申请主题相同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公开发表或公开使用,不论是申请人自己所为还是第三人所为,都不损害后来提出并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并且也不会给第三人带来任何权利。3.要求本国优先权也可以给申请人带来便利,申请人可以利用本国优先权在符合单一性的条件下将若干在先申请合并到一份在后申请中提出。4.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限内,实现发明专利申请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互相转换。
    2023-06-01
    494人看过
  • 专利优先权及专利优先权概念是什么?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为您推荐相关文章专利国内申请优先权国内优先权与国外优先权区别之思考国内优先权申请专利优先权有什么作用1、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专利优先权可以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一有发明创造,发明人就可及时申请专利,这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也更加充分地体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在先申请”原则。过迟申请专利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这样很容易造成被别人抢先申请的局面。另外还有一些专利技术窃贼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窃取技术成果,抢先申请专利,甚至反过来控告真正的发明人。2、督促发明人加快研究进程优先权的
    2023-08-16
    208人看过
  • 专利优先权的权利使用是怎么样的
    依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
    2023-04-02
    226人看过
  • 税收优先权包括滞纳金问题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就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优先权是否包括滞纳金的请示》作出国税函[2008]1084号批复意见,明确规定税收优先权包括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引入了税收优先权概念,该条明确: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但是,由于在该条文中没有出现“滞纳金”字眼,因此在税收执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债权人往往认为滞纳金不享有优先权,在司法判例中也出现过不少不支持滞纳金享有税收优先权的先例。国税函[2008]1084号批复意见认为税收优先权包括滞纳金,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精神,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滞纳金与罚
    2023-05-04
    348人看过
  •  纳税人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抵扣税款?
    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购货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来抵扣销售货物的销项税款。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并可凭进货发票进行税款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则按简易办法计算纳税,不进行税款抵扣,但可凭销售发票向购买方收取税款。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购货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来抵扣销售货物的销项税款。这种做法会根据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之间的差额来征收税款。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并可凭进货发票进行税款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办法计算纳税,即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税,连
    2023-10-04
    286人看过
  • 合理行使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8个注意事项以及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
    一、合理行使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8个注意事项合理行使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8个注意事项包括:1.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范围要缩小2.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两个以上的次序3.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成立时间的确定4.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期限的性质5.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建设工程价款的范围6.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例外的行使7.优先受偿权行使的非诉方式8.购房消费者对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限制二、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吗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优先受偿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特种债权人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按照建设合同的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后,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给付工程款,经承包人催
    2023-03-14
    399人看过
  • 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享有哪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行为。一、税务检查范围有哪些?(一)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
    2023-02-14
    31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权
    词条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优先权
    相关咨询
    •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该如何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8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 优先使用权有哪些权利?如何行使优先使用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14
      单位拥有作品的优先使用权,那么优先使用权包括哪些权利呢?随着版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公司与员工之间关于文艺作品的著作权与使用权的问题讨论也越来越多,一般来说公司拥有员工在职期间作品的优先使用权,那么,什么是优先使用权?优先使用权包括哪些权利呢?请看下文。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及缴纳纳税地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9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例如,北京市规定:纳税人全年应当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分为两次缴纳,纳税期限分别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 新征收的耕地,应当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收
    • 工程款享有优先其他债权的权利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6
      工程款优先于其他债权。如果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工程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申请专利的优先权如何行使?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3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