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3:30:19 351 人看过

如果企业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用人单位无故克扣绩效工资怎么办?

1、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根据《劳动法》第91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85条及《违反行政处罚办法》第6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有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不遵守规章制度被辞退后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不遵守规章制度被辞退后公司不发工资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企业用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雇佣童工是不合法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不给工资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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