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撤销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09:42:51 354 人看过

有关债权债务撤销权的规定:

第七十三条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第七十四条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一、债权人可起诉要求确认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吗

债权人不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但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放弃行为。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撤销权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撤销权的具体规定如下:

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14: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按份债权与按份债务相关规定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按份债务是多数人之债中多数债务人各就自己的债务份额所承担的向债权人履行给付的义务。按份债权,是指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时,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的债权。在按份债权中,各个债权人都只能就自己的债权份额向债务人请求和接受清偿,而无权就整个债权受偿。按份共有转让需要清除债权吗按份共有人转让共有财产后债权一并转让。按照权利和义务的相对应原则,按份共有人共同享有对应财产部分的权利及共同分担义务。当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财产后,其相应的债权及债务也将一并转让。但如果法律另有规定或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按份共有人想转让其共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如果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
    2023-07-31
    143人看过
  • 股权变更债权债务怎么办,相关法律规定
    一、股权变更债权债务怎么办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后,转让股权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不对公司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转让股权的,公司破产后,有权要求未出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2023-04-19
    58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的真相
    虚假债权债务是指实际上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通过虚假表述捏造出债权债务关系,从而达到某种目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所以虚假债权债务关系是无效的。如离婚时一方当事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以转移财产;公司股东虚构债权债务以抽逃出资等等。虚假债权债务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实际上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通过虚假的表述,捏造出债权债务关系,从而达到某种目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所以虚假债权债务关系是无效的。如离婚时一方当事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以转移财产;公司股东虚构债权债务以抽逃出资等等。 公 司 股 东 虚 假 债 权 债 务 的 处 罚 措 施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2023-09-10
    141人看过
  • 如何行使抵销权,债务抵销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通俗来讲,法定抵销权的成立有四个要件:1、须双方互负债务,换言之,双方互享债权。主张抵销的一方债权是主动债权,被抵销的一方债权是被动债权;2、双方债务的给付种类、品质相同。例如,债务是否超过诉讼时效;3、须主动债务已届清偿期,被动债权无须到期;4、须双方的债务均不属于不能抵销的债务。律师补充:抵销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销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抵销的方式也无限制,抵销的意思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抵销权既可以通知的方式行使,也可以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方式行使。抵销的意思表示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一经生效,其效力溯及自抵销
    2023-05-07
    396人看过
  • 合伙企业债权债务抵消的相关规定
    债权人对合伙企业的债权,实质上是全体合伙人的债务;而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对该债权人的债务,只限于该合伙人,如果允许抵销的话,那么就相当于强迫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对个别合伙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一条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2024-04-15
    328人看过
  • 撤销权与债权人权利的相关法律概念
    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是什么意思?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可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1、客观上,必须是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具体如下:第一,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第二,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第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者将要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债权;2、主观上,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须以债务人实施处分行为或债务
    2023-07-11
    258人看过
  • 债务与债权相互抵销的本质是什么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是指两人互相负债时,各以债权作为债务清偿,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互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和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债权债务相互抵销需要的条件有哪些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不得用于抵销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1、性质上不得抵销。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2、法律规定不得抵销。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销,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07
    108人看过
  •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对债权人撤销权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撤销权一般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进行撤销的权利。由于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没有签订还款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吗若协议各方都一致通过,那么一方反悔无效。当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个人的时候,债权即已经转让,不再以个人的意志转移。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被执行人财产转移该怎么办?被执行人财产转移这样处理: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2023-03-05
    104人看过
  •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注销以后,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概括承受。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由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具体体现,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属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仍为企业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对企业法人的债务可以裁定由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负责偿还。一、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
    2023-06-22
    215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相关法律条款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产生条件包括债务人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享有撤销权,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产生条件包括: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享有撤销权,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 权 人 如 何 行 使 撤 销 权根据所提供的内容,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来保护自己的债权。行使撤销权需要以债务人为被告,并且应以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为由消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应有除斥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
    2023-10-02
    369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有权撤销债务人的继承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务人放弃继承权是会导致债务人的财产不增加,但不会导致其财产减少。所以,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债权人可以进行申请债务人破产重整吗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3-08-11
    111人看过
  • 债务抵销相关法律规定
    债权债务抵销的相关法律问题:(一)债权债务抵销的要件: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二)抵销的效力。抵销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销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抵销的方式也无限制,抵销的意识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一、合同终止后,哪些条款仍然有效合同终止后,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仍然有效。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2、
    2023-03-04
    483人看过
  • 债权债务登记在进行时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人们在经营一家自己的企业的过程中,将会遇到很多的经济纠纷以及债务债券的解决。但是由于经营者自身对相关法律知识了解匮乏,以及经济债务纠纷的不可预见性,经营者应当提前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认知能力,独立解决相关事件。那您知道债权债务登记在进行时的相关规定吗?债权凭证作为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权利凭证,是十分重要的凭证,必须要妥善管理。一是要单独编号,编号要体现发放的年份,以便于管理。二是要设专人管理。债权凭证的发放应当由执行案件的承办人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填写债权凭证审批表,由庭长和分管副院长进行审批。债权凭证发放后,应当由专人管理,设立债权凭证档案。要管理好债权凭证工作,必须搞好债权凭证的登记工作。债权凭证的登记包括原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一、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是指最初向债权人发放债权凭证时应当登记的内容。债权凭证至少要记载以下内容:1、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如果
    2023-06-23
    176人看过
  • 2024信托财产应用债权债务抵销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要件
    信托财产应用债权债务抵销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要件一、信托财产应用债权债务抵销的规定(一)抵消属于《民法》上债的消失的一种方法,它是指当事人就互相负有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抵消的效力,可以促使当事人之间对等数额的债权消失,当事人双方债权的数额不等的,对尚未抵消的部分,债权人仍享有受偿的权利。(二)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双方当事人相互存在债权且届清偿期,抵消的债务又属于同种类给付的,即可进行抵消。但由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抵消在信托中受到了严格限制,它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消。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受托人以信托财产清偿自己的债务,从而保护信托财产的安全和维护受益人的利益。二是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消。这种情形一般发生在多个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同
    2023-12-10
    15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与行使撤销权的相关规则是什么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尚未依该行为给付的,当然恢复原状。已经依该行为给付的,受领人负有恢复原状的义务,在存在给付物的物权复归于给付人的情况下,产生具有物权效力的财产返还;在物权已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发生作价返还的效果。因而,原则上是适用“入库规则”的。不过,为了限制债务人不予受领或者再施处分,在解释上宜认为可由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代为受领。另外,债权人可通过执行程序使其债权受偿
    • 债权人撤销担保人债务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2
      债权人放弃担保人债务的规定如下: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 债权债务相关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03
      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3、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4、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共益债权指的是什么债务,有哪些相关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6
      共益债务指的是在破产案件受理之后产生的与破产费用在清偿时优先于其他债权的债务。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 债权债务抵销的相关法律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5
      债权债务抵销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债权债务抵销的要件: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二)抵销的效力。 抵销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销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抵销的方式也无限制,抵销的意识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