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街道办事处盖章合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1-10-07 18:35:18 429 人看过

一、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街道办事处盖章合法吗

甲方:XX县XX镇卫生院

乙方:XX县XX镇XX村村民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XX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XXX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XXX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XX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XX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XXXX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XXXX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XX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XX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镇人民政府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

XX县XX镇卫生院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

XX县XX镇XX村村民:(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二、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三、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需要强调的是,征收补偿协议的一方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而非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本身。

签订补偿协议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具有机关法人资格的政府工作部门不得被确定为房屋征收部门,不能参与房屋征收法律关系成为补偿协议当事人。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政府在征收设有共有关系的房屋时,应当与全体共同共有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切忌漏列当事人。

离婚前若是居住的房屋被征收,此时夫妻双方又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需要同时拟定并且签署离婚后安置房补偿的协议。协议的内容需要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若是不知道该怎样拟定才对自己的财产最为有利,那么可以委托律师拟定补偿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征收没有协议书合法吗
    一、土地征收没有协议书合法吗合法。因为征地协议不是必须要件。关于征地协议问题。征地协议是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前,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就征用土地面积和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的协议,是征地项目申报的必备要件。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对征地程序进行了重大改革,其中第四十六和第四十八条分别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推行征地公告制度和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增加了征地的透明度,有利于加强民主监督。通过征地公告,可以使农民了解征用土地的范围、目的、征用土地的批准机关及征地补偿的标准等,取得农民对国
    2023-05-06
    423人看过
  • 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就强征土地,合法吗
    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强征土地是违法的,土地征收是要先补偿后征收的,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好补偿问题后,先签订补偿协议,按协议要求补偿后才能征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
    2023-12-19
    485人看过
  • 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
    2023-07-05
    89人看过
  • 福建国道征地补偿需要签署协议吗?
    福建国道征地补偿需要签署协议的。公民应当与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政府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的地,就只需要和政府(或者国土管理部门)签协议就好。一、土地征收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具体程序是什么?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
    2023-06-24
    66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协议谁是签约主体
    一、征收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协议谁是签约主体?签约主体是征地主管部门和被拆迁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拆迁补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怎么起诉?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
    2023-06-15
    50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协议什么时候进行
    一、征收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协议什么时候进行?被拆迁人对政府部门公示的拆迁补偿方案没有异议的会依法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签完拆迁补偿协议后双方要按约定履行应尽义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有哪些?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6、支付拆迁补偿款。三、房屋拆迁补偿的
    2024-01-23
    263人看过
  • 新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程序,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有哪些
    新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程序是需要进行通知、对征地进行调查、听证、提交材料、等待审批。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费用进行补偿。一、新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程序新土地管理法下土地征收程序如下:1.告知被征地村组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编制“一书四方案”材料上报审批。5.将征地补偿费用预存到财政专户。6.依法批准后,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政府发布《征用土地公告》,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之内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安置补偿方案公告》。7.三个月内将补偿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组。二、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有哪些国家征收土地补偿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
    2022-06-12
    243人看过
  • 征收土地需要盖什么章
    有三处需用章:一是证书左页的右下角,加盖的是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登记专用章,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二是证书右页的左下角,加盖的是发证登记机关的公章或该机关土地登记专用章,如:“×××国土资源局”或“×××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专用章”。三是证书右页的右下角,加盖的是证书监制机关的管理专用章,自1999年1月1日起,使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证书管理专用章”。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
    2023-06-15
    348人看过
  •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多少钱一亩,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有哪些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多少钱一亩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地价确定,以公告为准,国家征收土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等费用。一、国家征收土地补偿多少钱一亩国家征收土地补偿一亩多少钱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的公告通知为准。二、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有哪些征用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三、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怎么分配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
    2022-05-18
    468人看过
  • 国有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产生纠纷怎么办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怎么划拨划拨地是指国家对某些主要涉及国防、公益等用地单位给予土地的一种方式,它与出让地主要区别在于是否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划拨地转为出让地,必须经有审批权的机关批准。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但要依法报批并按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依法处理。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二、国有土地征用流程是怎样的1、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县
    2023-04-06
    224人看过
  • 城镇地区的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吗?
    一、城镇地区的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吗?1、城镇地区的国有土地被征收有补偿。国有土地征收时,当地政府会根据已经出让土地的建设开发情况和土地利用的情况,再加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期限,做出一个整体的补偿。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2、划拨土地被收回一般也是有补偿的。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便的规定予以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2023-06-16
    124人看过
  •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保障
    国有土地的补偿方法,具体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所谓的市场价格,可以参考被拆迁房屋周市价格;2、然后评估房屋面积,评估计算标准以市场价格为基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3、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国有土地使用权简介: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
    2023-07-02
    134人看过
  • 嵊州浦口街道征地补偿有哪些?
    一、嵊州浦口街道征地补偿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青苗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3、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
    2023-06-02
    207人看过
  • 土地征收不签征收协议是否合法
    一、土地征收不签征收协议是否合法征地协议不是必须要件。关于征地协议问题。征地协议是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前,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就征用土地面积和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的协议,是征地项目申报的必备要件。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对征地程序进行了重大改革,其中第四十六和第四十八条分别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推行征地公告制度和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增加了征地的透明度,有利于加强民主监督。通过征地公告,可以使农民了解征用土地的范围、目的、征用土地的批准机关及征地补偿的标准等,取得农民对国家征用
    2023-05-06
    15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街道办组织征地拆迁签补偿协议他们是合法主体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2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街道办并不是征地拆迁的主体,但征地拆迁的主体可以委托街道办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如何街道办是受委托的,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
    • 盖有街道办公章的街道办有权力征点储备用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5
      征收储备用地仍然属于征地,征收农民承包地,至少应经省政府批准,应该给予被征地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以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土地征收而降低生活水平。强制征收只有一种情况,就是你对补偿不满意,但是既没有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又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那么政府在对你尽到通知义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征收。老百姓不要一听政府会强制征收就被吓住了,征地具有强制性,但是前提是进行了公平合理的补偿,否则,强制征收也是属
    • 征收土地补偿协议范本土地补偿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7
      征用土地补偿协议合同范本: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合同编号: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传真、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 安置补偿协议是街道办下面的合法的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3
      1、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街道办并不是征地拆迁的主体,但征地拆迁的主体可以委托街道办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如何街道办是受委托的,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 2、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街道办事处收税合理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街道办事处无权收取税,这是违法违规行为。收税是税务局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