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破产后如何追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0:44:01 465 人看过

一、保证人破产后如何追偿

民法典规定,保证人偿还债务后,可以以保证人承担的责任为限,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保证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保证人免除责任的情形

(一)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合同又没有约定可以的。

(三)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一般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物保与人保同时存在,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三、一般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除外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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