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实用新型专利权利保护范围的影响因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2 17:23:31 462 人看过

(一)专利权利要求的作用。

专利权利要求表达了发明人就专利技术方案要求予以确认和救济的主观愿望,而当该权利要求经过审查批准后就成为决定专利权利范围的依据。专利权利要求对于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有三方面作用:一是专利权利要求界定了需要保护的发明内容,对于权利要求中没有提及的发明部分,视为发明人不要求保护而贡献给社会公众使用;二是专利权利要求通过技术特征来表明要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中的每个技术特征都对权利保护产生限定作用;三是通过专利权利要求,社会公众可以事先得知哪些技术受到了专利权保护,并将那些表述不清、界限不明的部分排除在专利权利保护范围之外,确保公众信赖利益和交易安全。

(二)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模式。

对专利权利要求进行解释可以明确发明技术方案以及发明人意图保护的权利边界,有助于合理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当前,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理论主要有两种:一是中心限定制,即专利权利要求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定义发明人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做了什么贡献。在该种模式下,审理专利侵权纠纷的法院在判断专利侵权指控是否成立时可以通过专利说明书和附图的内容来理解发明的构思,并能够较为自由地对专利权利要求做出扩大解释,使之涵盖从文字上看不同于专利权利要求内容的实施行为;二是周边限定制,即专利权利保护范围完全由权利要求的文字内容来确定。在这种模式下,权利要求书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一旦权利要求书的文字经专利局审查确定,其保护范围也就固定下来,审理专利侵权纠纷的法院在解释专利权利要求时必须严格遵循权利要求书的文字内容。

(三)专利权利效力审查机制。

专利在授权公告以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都可以提起异议程序,要求宣告专利权利无效。专利权利效力审查目前也有两种模式,即由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同时审查专利是否有效的美国模式,以及由专门法院或者专门机关来处理专利是否有效的德国模式。在美国模式下,法院有更大的决定权,对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起主导作用;而在德国模式下,审理侵权诉讼的法院不能决定专利权利效力,所以专利权利要求书对于界定专利权利范围的作用就更为突出。不过,由于美国法院采纳周边限定制的解释理论,有效限制了法院在侵权诉讼中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时的裁判权力,而德国法院接受中心限定制的解释理论,扩大了法院对专利权利保护范围的决定权。所以,两种专利效力审查模式配合各自的专利权利解释理论所实现的专利保护水平实质基本相当。

(四)我国界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的模式选择。

在中国,对专利权利效力的审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审理专利侵权诉讼的法院不能决定专利权利效力问题;而在权利解释方面,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在此制度下,专利权利要求成为决定专利权利保护范围的主要因素,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诉讼时必须将经过专利局审批的专利权利要求的有效性作为判断侵权是否成立的前提和基础,不得否定专利权利的有效性,并且专利权利保护范围应受到专利权利要求内容的严格限制,法院不能脱离专利权利要求的内容随意扩大或者缩小专利权利保护范围。对于未经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专利而言,专利授权范围基本等同于发明人的原始要求,也就是说专利权利要求缺乏出于维护公众利益而进行的必要限制。如果在司法环节不对专利权利保护范围作出合理界定,势必导致对专利权人的保护力度过大,而忽视了社会公共利益,从而背离专利制度的宗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1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专利权相关文章
  •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界定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有三大界定原则:(一)、中心限定制原则此项原则只要通过说明书及其附图的内容全面揭示发明创造的整体构思,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四周的一定范围。只要满足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性条件即可,不必进行高度的抽象和概括。因此,中心限定原则相对于上面的周边限定制原则可以进行进一步的扩展补充解释,在专利纠纷中可以有效的防止有人利用专利撰写的漏洞规避相应的法律追究,这对企业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但是由于其保护的范围比较模糊,对社会公众来说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公平现象,很难与其区分。(二)、周边限定制原则周边限定原则在理解和解释权利要求时,只能严格地按照权利要求书的字面含义来进行,任何其他的扩展解释都是不被允许的。虽然这样的方式能够更清晰的呈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但是也存在巨大的风险。因为文字游戏是非常容易被人发现纰漏,一旦出现漏洞,在专利纠纷中就会处于弱势。因此其对专利申请人或专利代理人有极高的要求,专利撰写
    2023-02-17
    119人看过
  •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一,。实用新型专利仅保护产品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仅保护产品。产品应为工业方法制造的实体,具有一定的形状、结构和占用一定的空间。所有未人工制造的方法和天然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2。产品形状产品形状是指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产品空间形状针对产品形状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针对产品三维形状提出的技术方案。没有明确形状的产品的形状,如气体、液体、粉状和粒状物质或材料,不能用作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1)生物或自然形成的形状不能用作产品的形状特征。例如,植物盆景中植物生长形成的形状不能用作产品的形状特征,自然形成的假山形状也不能用作产品的形状特征允许产品中的特定技术特征是没有明确形状的物质,如气体、液体、粉末和粒状物质,只要其受到产品结构特征的限制即可。(4)产品的形状在特定情况下可能是确定的空间形状。例如,形状新颖的冰杯和降落伞。产品结构产品结构是指产品各组成部
    2023-05-07
    352人看过
  •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一,。实用新型专利仅保护产品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仅保护产品。产品应为工业方法制造的实体,具有一定的形状、结构和占用一定的空间。所有未人工制造的方法和天然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2。产品形状产品形状是指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产品空间形状针对产品形状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针对产品三维形状提出的技术方案。没有明确形状的产品的形状,如气体、液体、粉状和粒状物质或材料,不能用作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1)生物或自然形成的形状不能用作产品的形状特征。例如,植物盆景中植物生长形成的形状不能用作产品的形状特征,自然形成的假山形状也不能用作产品的形状特征允许产品中的特定技术特征是没有明确形状的物质,如气体、液体、粉末和粒状物质,只要其受到产品结构特征的限制即可。(4)产品的形状在特定情况下可能是确定的空间形状。例如,形状新颖的冰杯和降落伞。产品结构产品结构是指产品各组成部
    2023-05-07
    272人看过
  •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有哪些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2、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无确定形状的产品,例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1)不能以生物的或者自然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例如,不能以植物盆景中植物生长所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也不能以自然形成的假山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2)不能以摆放、堆积等方法获得的非确定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3)允许产品中的某个技术特征为无确定形状的物质,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物质,只要其在该产品
    2023-02-24
    109人看过
  •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有哪些?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2、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无确定形状的产品,例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1)不能以生物的或者自然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例如,不能以植物盆景中植物生长所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也不能以自然形成的假山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2)不能以摆放、堆积等方法获得的非确定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3)允许产品中的某个技术特征为无确定形状的物质,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物质,只要其在该产品
    2023-04-16
    456人看过
  •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有哪些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2、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无确定形状的产品,例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1)不能以生物的或者自然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例如,不能以植物盆景中植物生长所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也不能以自然形成的假山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2)不能以摆放、堆积等方法获得的非确定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3)允许产品中的某个技术特征为无确定形状的物质,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物质,只要其在该产品
    2023-04-16
    406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权
    词条

    专利权,是指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以及发明创造对社会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为前提,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 更多>

    #专利权
    相关咨询
    •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6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有: 1、产品形状,即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 2、产品构造,即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法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本条是关于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规定。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法律效力所及的范围。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法律明确规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划清专利侵权与非侵权的界限,既有利于依法充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3
      《专利法》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研究有明确规定。即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专利法》 第五十九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
    • 保护范围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5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中国的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我国发明专利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本条规定说明专利权不同于动产和不动产。
    •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5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