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4:34:33 486 人看过

评标委员会在确定技术建议书排名第一的公司后,招标人通常采用电传或电报的形式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谈判时间,谈判地点。合同谈判的材料依据是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谈判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即可签约。如果与排名第一的公司谈判不成功的话,则邀请排名第二的公司进行谈判,依次类推,直至与一家公司签约。一旦签约,则应立即通知短名单中其他的公司,并将他们的财务建议书原封退回。

合同条件一般由标准条件和特殊应用条件组成,主要包括:

(1)合同有关名词的定义和解释;

(2)咨询工程师的义务:服务范围,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行使职权的条款;

(3)客户的义务:提供为完成任务所需的资料、设备设施和人员支持的资料;

(4)职员:关于咨询专家和客户支持人员、各方代表、人员更换的条款;

(5)责任和保险:关于双方的责任、赔偿与保险的条款;

(6)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的条款;

(7)有关支持的条款;

(8)一般规定:关于协议书的语言、遵循的法律、转让和分包合同、版权、专利条款;

(9)争端的解决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招标人相关文章
  •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费用计算方式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计价方式主要采用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商品房买卖的计价方式有哪些商品房买卖的计价方式有三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按建筑面积计价以及按套计价。商品房的面积分为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实得面积。商品房交易中的商品房分现房和期房,现房因已测量完成,面积固定,但现在开发商采取的一般为商品房预售方式,也就是期房,套内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较大,所以多采用按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和套内墙体面积及阳台面积组成。人们常说的实用率是指套内建筑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使用率是套内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根据《住宅设计规范》、《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
    2023-07-04
    136人看过
  • 委托咨询合同
    法律综合知识
    甲方:????????乙方:资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处理??????项目的????事项。二、甲方应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如下:1、2、3、4、四、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工作的期限:?????。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项目咨询费为?????。六、乙方先收取甲方?????的预约金。当合约到期后,若项目成功,则从咨询费用中扣除;若项目不成功,则扣除相关开支后给予退还。七、若甲方中途放弃委托事项,则预约金不还,若乙方中途无故不提供咨询服务则预约金全额退还。八、委托项目完成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咨询费,否则延期一天,收取滞纳金为应支付款项的1%。九、协议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诉讼。十、协议在乙方收到全部咨询费后自动结束。十一、本书一式四份,各持二份。十二、协议经双方签定后生
    2023-04-23
    262人看过
  • 招生咨询合同
    调解委员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四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教育咨询员,负责在当地开展教育维权和教育咨询工作,开展定位教育和社会同步化双证教育的招生。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认真负责开展工作,按时完成规定的招生数量。三、劳动报酬?第四条在招生期间乙方完成_______名/人的任务后,甲方应当支付工资__________元/月,每超额一名奖励_________元,每欠缺一名扣工资__________元。招生工作结束后统一结算。本年度______月__
    2023-06-09
    194人看过
  • 集体合同的重新签订与谈判周期
    (一)集体合同的重新签订集体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前筹备,提前进行集体协商谈判,签定新的集体合同,新合同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应吻合。(二)集体协商谈判的周期集体协商谈判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也可由双方商定周期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重大问题,有一方提议,并征得对方同意后可随时进行协商谈判。参阅文件:《关于建立企业、地区、行业劳动集体协商谈判制度的意见》(1994年8月13日工总字[1994]13号、豫劳[1994]51号、豫体改字[1994]92号、豫计经办[1994]1256号、豫企[1994]41号)。集体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条件是什么集体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条件:1.双方经协商同意,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一般来说,集体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允许变更或者解除。允许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使企业与工会及其所代表的全体员工的合同关系更好地适应变更的新情况,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
    2023-08-17
    333人看过
  • 161、怎样签订技术咨询合同?
    当事人可以就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其他专业性技术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款:(1)委托人和受托的名称或当事人可以就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其他专业性技术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款:(1)委托人和受托的名称或姓名、住所;(2)咨询项目的名称;(3)咨询项目的名称;(4)履行的期限、地点和要求;(5)委托方的协作事项;(6)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7)验收、评价的方法;(8)报酬及其支付方式;(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10)争议的解决办法;(11)其他约定事项。
    2023-06-09
    369人看过
  • 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咨询)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本(草案)(方案三:适用于合资举办工程承包和咨询服务等公司)目录序言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第四章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第七章董事会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第十章劳动管理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第十二章纳税第十三章保险第十四章违约责任第十五章不可抗力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第十七章适用法律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序言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公司.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1·1合营各方为: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省市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
    2023-06-04
    410人看过
  • 咨询劳动合同到哪个部门咨询?
    一、咨询劳动合同到哪个部门咨询?如果是因为劳动合同产生纠纷争议的应该是先在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该部门往往设立在当地的劳动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是国家规定免收费用的。对该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诉讼。二、劳动合同仲裁的流程是什么劳动合同仲裁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几点:1、当事人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当事人如果在申请仲裁时,应该要提交书面形式的仲裁申请书,并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等同数量的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应该自收到仲裁申请书当日起5天内,需要作出受理仲裁或者不予以受理的决定;3、开庭审理,仲裁庭审应该在开庭的5天前,将开庭地点、具体时间通过书面的通知的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时,应该先行调解,在查明具体的事实,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该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当日起45天结束
    2023-06-19
    116人看过
  • 咨询合同保密条款违约责任
    一、合同保密条款违约责任(一)民事责任。只要保密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不论员工的违约行为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用人单位都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而赔偿金则建立在实际损失基础上,如果保密协议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而员工的违约行为又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用人单位就不能要求员工支付赔偿金。根据《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赔偿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赔偿:“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了两种损失或者说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一是按照实际损失计算;二是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作为补充,还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被侵害人因调查该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的费用。(二)行政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
    2023-04-12
    431人看过
  • 合同签订之前的谈判
    一、购房者常用的谈判技巧聪明的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逐渐摸索出一套谈判的技巧,这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值得其他购房者借鉴。1、多听、多看、多问:到售楼现场后要多听售楼人员的介绍,不要打断他们的介绍马上进行洽谈;多看模型、样板房、介绍说明书,充分了解产品;洽谈时要多问(可以事先准备提问内容),售楼人员回答不准确或比较含糊时,要紧追不舍,不要轻易放过。2、沉默是金:有经验的售楼人员一般喜欢充分了解购房者的需求,知己知彼后加以引导,这样购房者往往比较被动。所以购房者在洽谈时要尽量沉默是金,让售楼人员多讲话、多介绍,而不将自己的底脾过早亮出,始终站在比较有利的位置。3、敢于说不:优秀的销售员往往会提出选择性的问题来让购房者回答,而往往任何一种回答都不是很有利于你。购房者要学会说不。不!我需要足够的时间考虑,不!我还需要回家和家人商量,不!购房是我毕生的大事,我还需从长计议。4、分头出击,火力侦察:遇到比较
    2023-06-05
    274人看过
  •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谈判的依据是什么?
    谈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各条款时,发包人和承包人都要以下列内容为依据:1.法律、行政法规这是订立和履行合同的最基本的原则,必须遵守。也就是在双方谈判合同具体条款时,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谈判只能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超越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进行谈判。例如:《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根据这一规定,如要求承包人垫付建设资金,这是与法律相抵触的,如果签订这类合同,是属于无效条款。2.通用条款《通用条款》各条款中有四十多处需要在《专用条款》内具体约定。因而《专用条款》具体约定的内容,在谈判时,都要依据《通用条款》这条谈判约定。3.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工作情况和施工场地情况建设工程的工程固定、施工流动、施工周期长及涉及面广等特点使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都要结合双方具体的工作情况和施工现场等因素谈合同
    2023-06-24
    192人看过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2、服务类别: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2023-04-23
    317人看过
  • 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必备条款
    当事人可以就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其他专业性技术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款:(1)委托人和受托的名称或姓名、住所;(2)咨询项目的名称;(3)咨询项目的名称;(4)履行的期限、地点和要求;(5)委托方的协作事项;(6)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7)验收、评价的方法;(8)报酬及其支付方式;(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10)争议的解决办法;(11)其他约定事项。
    2023-06-09
    475人看过
  • 造价咨询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如何写
    一、造价咨询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如何写造价咨询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一般是依据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约定,例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
    2023-04-12
    128人看过
  • 你好,我想咨询用工合同的事项
    你好!孕妇是有权休产假的,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间公司不得辞退员工,你可以直接告知公司你要休产假,若辞退你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经济补偿。要看你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5.生育。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何,最好是委托本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根据你的工资和你工作年限来判断,要求公司经济补偿。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
    2023-08-08
    347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招标人
    词条

    招标人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择优选择中标人为目的的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进行招标方式有可以通过发出招标公告或者是投标的邀请书的方式来进行。 招标人依法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但是不能随意进行,而是要符合法律规定。... 更多>

    #招标人
    相关咨询
    • 关与合同违约的问题咨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3
      可以委托律师发函给对方,无果的话,起诉。
    • 建设工程造价与咨询合同标的额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05
      标的额是招标单位对所招标的标的估计的价值,投标单位对该物件或者建筑物的预算价值则称为投标价,中标之后,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协商该招标物件的价值,双方与合同形式确立,这就是合同金额。
    • 工程合同谈判与签订都有哪些要求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9
      通用条款《通用条款》各条款中有四十多处需要在《专用条款》内具体约定。因而《专用条款》具体约定的内容,在谈判时,都要依据《通用条款》这条谈判约定。
    • 如何规定工程咨询合同的违约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06
      1、违约责任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的责任形式,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及损失的计算方法。具体表现在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可以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甚至确定具体数额,同时也可以通过设定免责条款限制和免除当事人可能在未来发生的责任。但是,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并不是说当事人未约定违约责任的,不发生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 工程咨询合同对违约责任怎么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8
      1、违约责任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的责任形式,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及损失的计算方法。具体表现在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可以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甚至确定具体数额,同时也可以通过设定免责条款限制和免除当事人可能在未来发生的责任。但是,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并不是说当事人未约定违约责任的,不发生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