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的管辖权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6:42:45 177 人看过

执行案件的管辖权规定如下:

1、人民法院制造的具有产业履行内容的民事判定、判决,不论是第一审仍是第二审或许再审,一律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履行。法令另有规则的在外。

2、发作法令效能的付出令,由制造付出令的人民法院履行。

3、人民法院制造的供认和履行外国法院判定、判决或外国仲裁组织判决的判决书和履行令,由制造该判决和履行令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履行。

4、仲裁机关制造的发作法令效能的判决书、调解书以及由公证机关制造的发作法令效能的债务文书,由被履行人住所地或许被履行人的产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履行。

一、江歌妈妈起诉刘鑫最新消息

10月15日晚,在日本被害的中国女留学生江歌的妈妈发文:今天,我爱女江歌被害711天。今天,我收到了经过中日国家相关部门公证好的,有关江歌被害案的法律文件,接下来,我将依法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江歌妈妈说:闺女,让你等待太久了,妈妈对不起你!对不起!对不起!

这已经不是江歌母亲第一次公开表示要将刘鑫告上法庭了。

2017年12月20日,东京地方裁判法院对江歌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当天,江歌母亲召开记者会表示不接受判决,且对刘鑫的行为提出质疑:陈世峰是杀害江歌的凶手,那你扮演什么角色?回国后,我会和你对簿公堂。

江歌母亲要起诉刘鑫的态度十分坚决,但是并没有说明诉讼的具体方向,那么就本案现有的报道内容来看,江歌的母亲可以依据哪些法律进行诉讼呢?

本案发生在日本,而不是中国境内,因此江歌母亲要在国内与刘鑫对簿公堂,首先要讨论的就是管辖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七条中关于属人管辖权的规定,我国公民在国外触犯刑法的,我国的法院是有管辖权的,但是最高刑期在三年以下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江歌母亲走刑事诉讼的程序,我国的法院是有管辖权的。

如果江歌母亲走民事诉讼程序的话,根据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原则,一般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同时,对于因侵权行为发生的民事诉讼,应该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进行管辖。因此,无论江歌母亲走刑事诉讼程序还是民事诉讼程序,我国国内的法院都是有管辖权的。

二、刑事案件管辖权有哪些规定

我国的刑事案件管辖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

1、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之外的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法院管辖全国性的刑事案件。

2、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上的划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地狱管辖的一般原则,即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原则;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原则。

3、指定管辖

在实践中,有时会发生人民法院因为管辖界限不明出现争议或推诿,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现象。为了使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审判,法律赋予了上级人民法院确定或改变管辖的权力。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4、专门管辖

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种专门人民法院以及各专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受理一审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分工。有刑事管辖权的专门法院是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军事法院管辖违反军人职责和危害国防军事的案件。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案件是铁路系统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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