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应当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7:11:42 165 人看过

如果一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指的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一人公司是法人吗

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出资全部属于单一股东的公司。我国《公司法》允许自然人或法人单独出资设立一人公司,而国有独资公司也可视为一人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由于只有一个出资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关于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在一人公司系由股东独自一人行使。至于一人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则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法律未规定其必须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按照公司法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6)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开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开公司的条件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条件也是不一样的: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条件如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下;(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2、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条件如下:除要求具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所应当具备的五种条件外,还特别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物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如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人以上;(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即“揭开公司法人面纱”,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第二十条【股东权利限制】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定是怎么规定?适用范围(一)适用的公司类型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的公司类型并未区分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只要符合《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条件,不论是什么类型的公司,都可以适用法人人格否认。[1](二)适用的案件类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被列为一类专门的案件类型,该案件类型的案由称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2023-08-10
    325人看过
  • 法人个人是否承担公司责任,公司法人是否要承担债务
    一、法人个人是否承担公司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九十四条【发起人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二、公司法人是否要承担债务1、法人责任是指一种以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2、法人财产是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法人的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法人财产有限责任。3、法人成立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外责任无疑应为法人的责任,应由法人来承担。但法人
    2023-04-18
    230人看过
  • 能否通过一人有限公司来逃避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规避公司债务连带责任。公司对外债务发生时,债权人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合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人公司股东需要证明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没有混合,股东可以免除责任,这在诉讼法中称为举证责任倒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能证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不存在混淆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人之间可否追偿两个以上连带担保人为债务担保的,其中一个连带担保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另一连带担保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
    2023-07-13
    355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当普通合伙人怎么承担连带责任
    一、有限合伙中普通合伙人如何担责?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1、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承担《合伙企业法》仅在总则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进行了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企业债务的承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没有争议的,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债务,到底如何处理呢?即先由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然后
    2023-03-21
    351人看过
  • 公司法人有连带责任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风险有哪些
    一、公司法人有连带责任吗公司法人代表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法人代表追偿。所以法人代表在一定情形下,要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风险有哪些1、民事责任(1)损失赔偿责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
    2023-06-17
    168人看过
  •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是什么?公司法定代表人应承担哪些职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定代表人后,其自然人格被法人吸收,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行为责任由法人承担。但与法定代表人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由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法规,在行使代表权时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1)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接受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部门的监督(2)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履行职责(3)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履行职责时,应当书面委托。法定代表人不得委托他人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四)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如有特殊需要,只能在联营、合资、投资企业工作,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工商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
    2023-05-02
    90人看过
  •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是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典型的案例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
    2023-06-23
    444人看过
  • 总公司债务是否可由分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能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是怎样的,总公司要对分公司负责吗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联系与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
    2023-07-12
    340人看过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否有权担任公司刑事责任
    公司和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单位犯罪采用双重处罚制度,即对单位处以罚金,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员处以拘役、管制、徒刑等刑罚。因此,作为公司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责任人,应当对公司和企业的行为负责,认真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否则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比较常见的单位犯罪有:(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二)走私犯罪(三)商业贿赂犯罪(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五)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六)非法经营犯罪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吗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律对此并没有禁止。但是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这些公司之间不能是同类或近似类竞争的企业。如果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在经营同类或类似业务,存在竞争的,则违反了竞业限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
    2023-08-08
    257人看过
  • 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谁来承担?
    公司债务由滥用权利的股东在法人人格否认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不分的,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立法肯定的。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上监管困难,因为只有老板一个人说了算,他的私人财产跟公司的财产往往无法分开。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
    2023-07-05
    189人看过
  • 有限公司欠债夫妻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欠债是否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而定。如果夫妻双方都作了担保,自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夫妻共同承担责任。如果一方并不知情,且该款项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则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夫妻另一方不承担责任。有限公司欠债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
    2023-07-30
    99人看过
  • 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款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借款的,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借款是法人代表个人使用的,公司可以向法人代表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一、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
    2023-02-24
    374人看过
  • 关联公司如何承担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
    关联关系是指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关联公司对本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1、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住所地、财务等方面相互交叉或混同,导致关联公司之间无法区分各自的财产,丧失独立要格,构成人格混同时,关联公司对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2、由于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关联公司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关联企业的判定1、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3、企业与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的;4、企业的董
    2023-04-01
    168人看过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现债务时,股东是否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如股东不能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应与公司一起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名下的财产也应纳入公司债务承担范围。一人有限公司具有投资风险可控、节省时间和金钱、效率高等优点,但是公司人格和股东人格混同,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即容易造成个人获利而公司亏损,使公司无法清偿债务。律师补充:为防止一人股东独断专行,滥用公司法人人格,我国现行法律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严格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让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公司可以在运营管理中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聘请专业的会计人员,建立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保留公司的全部账目、财务报表以及各项材料的原始凭证,定期打印公司账户的银行流水备用;2、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专业
    2023-05-06
    39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法定代表人是否能承担债务公司法人代表人的责任是哪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9
      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损失、损坏或者损失的,应当在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 一人有限公司的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是错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9
      自然人和法人均是民法上法律关系的主体,一人有限公司中,股东是唯一的自然人公司是唯一的法人。在法律上这两者的主体资格相互独立。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为限由公司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你说的这种情况确实存在,这是法律的特殊规定。因为一人有限公司只有一名股东,公司的经营决策都由该股东决定,不同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有多个股东相互制衡,法律为了防止一人公司的股东利用一人公司的法人资格对外将个人债务变为公司债
    • 公司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公司法人代表是否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3
      1、首先需要明确,法人代表只是代表公司处理事务,法人代表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无论是原来的法人代表,还是现在的法人代表,都不要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 法人无限连带责任承担公司债务的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9
      1、法人合伙企业,各法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不论何种主体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各合伙人都需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人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也不例外。 《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的法定代表人所欠借款,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9
      看是以谁的名义借的,个人名义借的公司不负责,公司名义借的公司负责,个人不负责。主要看借条上写的借款人是公司名称还是他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