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剩余财产分配错误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21:21:12 201 人看过

合伙剩余财产分配错误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配。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等,待公司的未了事务处理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登记。

一、公司注销过程

除简易注销外,一般注销流程如下。第一步:清算。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提出清算方案。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第二步:注销。注销公司的具体如下:1、进行公司清算、制作清算报告,并报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或者是人民法院确认,同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2、注销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和相应的公司的银行账号;3、办理公司注销备案;4、登报公告;5、登报45日后,再次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申请。。

二、合伙企业法对解散合伙企业的办理条件有哪些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4、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6、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7、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8、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法进行分配;

9、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三、企业解散对上市公司有什么影响

在我国,公司解散后,对公司产生的影响有如下两个方面:

(一)公司解散后进入清算程序。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

(二)公司仍存续时,但应停止积极的营业类的活动。而在清算期间,公司的存续,不得开展积极经营活动,只能限于与清算有关的事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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