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了断监护人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00:40:28 135 人看过

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做出侵害孩子健康、致使孩子处于危险困境的行为时,相关人员可申请解除监护关系,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一、离婚后孩子监护人是谁

离婚后,父母双方均仍然为孩子的监护人,不因离婚而发生变化,父母与孩子之间仍然存在亲子关系、监护关系,只是抚养权由父母一方所有。监护关系不因离婚而解除,监护关系只有在监护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利益或怠于履行职责等情况时会被撤销。在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被监护人成年或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终止。

二、监护人申请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监护人申请变更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变更子女监护人的诉讼请求,并提交现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证据;

2、法院受理后,应当对原监护人的监护情况进行调查,如有不利于被监护人的情况,法院应当作出变更监护人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实施其他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撤销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撤销监护权的法律规定为,如果现在的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等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现在的监护人的监护人资格: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29日 2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同照能否证实监护关系?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合影不能证明监护关系,需要相关机构开具的证明和户口证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监护人能用被监护人的钱么问:朱某十一岁那年,父母被闯入家中的歹徒杀害。那天他正巧去舅舅家作客,才幸免于难。朱某的父母是服装个体户,死后给朱某这一独生子留有遗产八万余元。由于朱某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均已去世,在朱某的亲属中,适合而且愿意担任他的人的只有一个舅舅,所以有关组织即指定朱某的舅舅作了他的监护人。朱某还有一位姑妈在部队工作,她是朱某父亲的唯一近亲属,自然对朱某很关心。朱某父母死后的第二年,姑妈复员回家乡工作。不久姑妈发现朱某的舅舅已经动用了朱某从父母那儿继承的八万元钱,拿了其中五万元作生意去了。由于经营不善,
    2023-07-19
    325人看过
  • 离婚后如何协调监护人之间的关系?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就算在离婚之后,父母双方还是孩子的监护人,享有一定的监护人责任,任何一方都不能够剥夺对方的监护人的权利离婚监护人是谁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的,离婚后一般由其父母来监护。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中华人民
    2023-07-02
    369人看过
  • 监护人解除监护关系怎么进行
    监护人解除监护关系经过有关的人员或者是单位提出申请人,最终是由法院撤销该监护人的一些监护的资格,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做出侵害孩子健康、致使孩子处于危险困境的行为时,相关人员可申请解除监护关系,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确定后,是不得自行变更的。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所以,已经被确定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一方是无法自行主张取消监护权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已达成年的法律事实或监护人、被监护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自动解除他们之间的监护关系,无须进行某种解除监护关系的法律形式。但是对于解除原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关系,则应通过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方可撤消其监护;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的,或者侵害被监护人人身及
    2023-02-26
    377人看过
  • 无血缘关系如何变更监护权
    朱某在与前妻离婚后,被知情者告知正独自抚养的儿子并非自己亲生。愤怒之下,他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变更监护权。近日,经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调解,朱某和前妻自愿达成协议,小孩朱-弋由被告李某抚养,朱某与朱-弋断绝父子关系,不承担任何抚养义务。朱某和李某1994年结婚,于同年10月24日生育一子,取名朱-弋。后双方因性格不合,于2004年5月24日协议离婚,朱-弋由原告朱某抚养。后来,朱某因听人说朱-弋不是自己的亲生子,便于2004年11月8日委托江西科正医学基因学司法鉴定所,对自己与朱-弋的亲生血缘关系作了医学鉴定,结果显示朱某与朱-弋之间并无血缘关系。愤怒的朱某遂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变更监护权,小孩由被告抚养。2004年12月20日,李某申请对朱某与朱-弋的亲生血缘关系重新鉴定,经江西省高院技术鉴定所做出技术鉴定,认定原告朱某与朱-弋无亲缘关系。
    2023-04-21
    122人看过
  • 如何断绝父子关系,断绝关系合法吗
    影视作品和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断绝父子/母子关系的说法,但实际上,父母和子女是血亲,血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解除。父母对成年子女没有抚养义务,只有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因此,若子女不履行义务,父母可以与第三方(自然人、组织或者政府)进行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由第三方赡养老人终老,老人财产归第三方继承,与儿女无关。一、孩子的抚养权能变更吗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二、如何变更抚养关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
    2023-02-21
    462人看过
  • 监护关系的解除和监护人的撤消
    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所以当被监护人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关系即应解除。监护关系的解除原因如下:(一)、未成年人已达成年的法律事实或监护人、被监护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自动解除他们之间的监护关系,无须进行某种解除监护关系的法律形式。但是对于解除原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关系,则应通过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方可撤消其监护;(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的,或者侵害被监护人人身及合法权益的,则应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单位提起变更监护人的诉讼程序,撤消原监护人,重新指定监护人
    2023-06-08
    205人看过
  •  怎样建立监护人关系?
    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协商确定监护人,并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若对监护人确定有异议,被监护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可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时,可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若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或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经过协商来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 监 护 资 格 】 指 定 监 护 人 及 不 满
    2023-09-04
    214人看过
  •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合影可以证明监护关系吗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合影是不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监护关系证明或者是近亲属作为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证明。一、监护顺序与主度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1)祖父母、外祖父母;(2)成年的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
    2023-06-23
    169人看过
  • 儿童户口和监护权的关系如何?
    儿童户口与监护权没有关系。在中国,孩子的监护权和户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户口主要是人口统计,监护权是父母对子女生活教育的监督。法院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监护权的所有权,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年龄等等。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父母双方对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确权和户口有关系吗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当然是有关系了,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
    2023-07-04
    321人看过
  • 如何判断连带关系
    要认定连带关系先看是否存在合同的约定,如果不存在合同则看是否有实质的连带关系。具体而言,看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因此实质的连带关系和连带责任是认定的关键,合同的条款只是辅助的认定要素。怎么认定污蔑诽谤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污蔑诽谤可以从二者的定义出发认定:1、诽谤,指的是故意捏造同时散布虚构的事实,以至于贬损他人的人格,破坏他人的名誉,诽谤的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2、污蔑,可以理解为侮辱,指的是行为人使用暴力又或者是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的人格,破坏他人的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普通的侮辱和诽谤并不构成侮辱诽谤罪,需要情节严重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
    2023-07-01
    478人看过
  • 在监护关系中被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一、在监护关系中被监护人是什么意思在监护关系中被监护人意思是指中国法律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侵权诉讼中,监护人侵权诉讼是较为特殊的诉讼之一。其特殊之处在于,虽然非法侵害的主体是监护人,但侵权的赔偿责任一般由监护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弟姐妹;(三)其他愿意作为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批准。二、被监护人能自己指定监护人吗被监护人能自己指定监护人,但是只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意定监护打破了监护法上被监护人不得为自己指定监护人的陈规。在效力上,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意定监
    2023-05-06
    130人看过
  •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还可以要求监护吗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还可以要求监护吗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终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不需要向法院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如何确定监护人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
    2023-06-23
    86人看过
  • 唯一监护人坐牢时怎样解除监护人关系?
    唯一的监护人坐牢后如何变更监护人看要想做监护人的人是否具有监护资格。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协议确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一、人民法院对监护人是如何规定的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程序:1、确认监护人的范围;2、判断有监护资格的当事人的监护能力;3、指定对被监护人最有利的人员担任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
    2023-03-30
    310人看过
  • 两个监护人的法律关系
    法律对两个监护人的具体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两个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2023-07-29
    22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父母与子女的监护关系叫做如何的监护关系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30
      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监护关系不是无限的。根据常识推断,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时间最长为18年。 根据我国法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依次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 (3)其他个人或组织愿意担任监护人,但必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批准。
    •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3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是监护关系,这种监护关系就是监护人承担严格责任的要件。即当被监护人实施侵权行为时,即使监护人已尽到监护责任也不能免责,仅可以减轻其责任。
    • 父子二人关系断绝了如何公证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14
      血缘上的亲子关系是法定的,任何排除或断绝关系的合同或约定都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公证同样无效。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对老年父母有赡养义务,同时亲子之间相互有法定继承权。 如果涉及到亲属关系产生的抚养或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 和家人断绝了关系如何补办身份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5
      户口本上有你的户口管辖地派出所名称 本人持户口簿,到户籍派出所办理 (有些地区要求提供村(居)委会证明) 1,办理身份证,照相时不能戴帽,不能戴眼镜,不能戴项链,耳环,要求露出双耳,双眉不要遮住,不要穿浅色衣服。最好别染头发,如果染发不能太艳太浅色。 2,第一次办理收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工本费40元。 3,现在办理身份证比较快,普通证一个来月,加急证10天,临时证
    • 监护人保监器监护和关系监护人有争议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2
      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2、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