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1:33:31 125 人看过

成为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是1。

一般而言,隐名股东投资的目的是获取投资收益,转让投资收益的内容也将在代理持股协议中约定。如果这种投资收益对显性股东有一定的诱惑力,就可能导致显性股东违反约定,拒绝转让。

2。未经隐名股东同意处置股权。

作为公司法律文件中实际记载的股权所有人,明显股东可以行使与该部分股权相关的所有权利。从内部看,明显股东应当服从隐名股东,其所有法律行为应当向隐名股东报告,作出重大处罚决定时必须事先征得隐名股东的同意。但对于外人来说,其他人并不知道这部分股权的真实归属,只是依据公开的法律文件。因此,当明显的股东为了谋取利益而擅自转让或质押这部分股权时,很难保护实际投资者的利益。3。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滥用股东权利的。根据我国法律,股东的权利包括股份转让权、资产收益权、请求临时或者自行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选择管理人员的权利,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等。所有这些权利在很大程度上赋予了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如果明显的股东意图侵害隐名股东的利益,他们将不被允许参与公司滥用这些权利,经隐名股东同意将给隐名股东带来巨大损失。众所周知,股东的姓名和公司章程并不隐匿。隐名股东又称实际投资者,是指依照书面或者口头约定委托他人代为持有股份的股东。隐名股东虽然不为法律所禁止,但具有明显的法律风险。隐名投资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如投资利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利益受到侵害后法律援助困难,容易发生法律纠纷等。因此,隐名投资者应当与合伙人签订有效的隐名投资协议,以协议的形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有争议,即使不承认隐名投资者的股东身份,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主张权益。另外,要经常参与公司的决策行为和管理行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定期出席股东大会,了解公司的发展趋势,并进行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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