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没有到期能否要求债务抵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8:31:54 130 人看过

债务未到期是一般是不可以债务抵消的。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

所以,债权未到期,即对方债务没有到清偿期限,也就不能请求对方进行债务抵消。

一、所说的合同抵消什么意思

合同的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自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合同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依其产

生的不同根据,可以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法定抵销是指依据法律规定的抵销构成要件,通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所作的抵销。合意抵销是指按

照当事人双方合意所作的抵销。

合同抵销的方式:

抵消为单独法律行为,应适用法律关于法律行为及意思表示的规定。抵消为处分债权的行为,故抵消人应有行为能力,并需要对债权有处分权。抵消应由抵消权人以意思表示向受动债权人为之,以受动债权人了解或通知到达受动债权人处为发生效力。

二、合同抵消需要什么手续条件

合同抵消要满足的条件有:双方债务均已到期,履行期限届至时;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抵消相关文章
  • 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到期债务可不可以抵消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
    2023-05-02
    447人看过
  • 债权债务的抵消是否需要签协议
    一、债权债务的抵消是否需要签协议为了使债权债务的抵消更具备法律效力,不至于使双方产生矛盾和冲突,一般的债权债务的抵消都需要签协议。二、法定抵消法定抵销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用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
    2023-04-17
    297人看过
  • 债务和债权是否能通过抵消来解决?
    对于双方的债权是否可以直接抵消还需要看是否具备相关的条件,如果不具备的话是抵消不了的。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2023-07-05
    139人看过
  • 公司清算期间能否债务抵消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双方互负的债务是可以抵消的,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一、借款和工资抵消是否合法抵消,又称充抵,是指二人互付债务且给付种类相同时,各得以其对他方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从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额度内相互消灭,由此产生的权利称抵消权。抵消权是一种形成权,即只要单方通知对
    2023-02-22
    56人看过
  • 股权质押到期能否抵债
    股权质押没有具体的期限,股权质押与主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质权才会消灭。债务到期后,债务人不还款的,质权人可以行使质权,通过拍卖、变卖股权实现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三十七条【质权的及时行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
    2023-06-25
    474人看过
  • 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能否拍卖其抵押财产
    1、债权人不能随意拍卖债务人的财产抵债。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协议,没有约定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不可以直接变卖债务人的抵押物;但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一、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吗1、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合同中一般对履行期间已作出
    2023-06-23
    120人看过
  • 债务抵消有必要吗
    一、债务抵消的效力怎么样当事入主张抵销的,必须以意思表示为主,该意思表示以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对方时发生效力,对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通知到达其法定代理人时发生效力。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附条件的抵销只有条件成就时才能实行。而条件有可能不成就,附期限的抵销在期限尚未到来时也不能实现,抵销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使得抵销不确定,不符合抵销制度设立的目的,并有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在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互为相等的情况下,抵销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后果,但如果债务的数额大于抵销额,抵销不能消灭合同关系,而只是在抵销范围内减小债权。二、债务抵消有必要吗抵销制度,一方面免除了当事人双方实际履行的行为,方便了当事人,节省了履行费用。另一方面,当互负债务的当事人一方财产状况恶化,不能履行所负债务时,通过抵销,起到了债的担保作用;特别是当一方当事人破产时,对方履行交付的财产将作为破产财产,而未收
    2023-03-18
    229人看过
  • 能否用公司债务来抵消?
    公司债务能抵销。公司债务可以抵销的条件如下:1、公司必须与对方互相支付债务,共享债权。这是债务抵销的前提;2、双方互付债务,必须标的物的质量、类型相同。必须是自动债权已界清偿期。必须是非依债性质不能抵消。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怎么行使破产抵销权?1、破产抵销权与民法上的抵销比较有什么区别破产抵销权与民法上的抵销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破产法上的抵销权人仅限于破产债权人,而民法上的抵销权无此限制,与负债务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主张。这种差异缘于破产制度本身的特征。(2)破产抵销权的行使,不受债的种类和履行期限的限制。民法上的抵销,以债务标的种类相同和两者均已到期为条件。因此,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相互抵销,未到期的债务亦不得抵销。但是,在破产宣告后,所有债务都转换为金钱债务并且都被视做已到期债务。(3)破产抵销中的债务。
    2023-07-11
    254人看过
  • 债务能否抵消?法律有规定吗?
    下列三种债务不得抵消:1、按合同性质上不得抵消的债务。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2、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3、双方当事人约定不得抵消的债务。如何抵消债务1、债务可以约定抵销或者法定抵销。约定抵销,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将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债务相抵销;而法定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并且债务可抵销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予以抵销。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8-14
    130人看过
  • 无法抵消的债务有哪些不能抵消的债务有哪些
    一、无法抵消的债务有哪些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必须以意思表示为之,该意思表示以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对方时发生效力,对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通知到达其法定代理人时发生效力。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附条件的债权在条件不成就时,不能实际享有,而条件有可能不成就。附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尚未到来时也并未存在,将效力不确定的
    2023-06-28
    364人看过
  • 借条能否用来抵消债务?
    不可以,因为借款是需要还的,并且有利息存在所以不可以用作抵债。欠钱不还无论是网上的还是现实中都会承担逾期滞纳金,会面临追讨,面临信用危机,如果不及时归还有可能面临诉讼。借款人还是迟迟不还款的话,借贷方可以根据其留下的联系方式进行催款,甚至是给借款人的亲朋好友打电话催款。最后会关联到借款人的信用度的。借条复印件能用来立案吗借条复印件是否能用来立案根据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如果双方都同意这个复印借条,那就可以了,如复印件或扫描件、传真与原件一致,则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低于原件,除非合同签订双方在复印件上重新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
    2023-07-12
    101人看过
  •  能否冲抵三角债权债务?
    三角债权债务是指企业之间超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拖欠货款,是企业之间拖欠货款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虽然当事人可以在协议下达成一致意见并执行,但抵消一般很难进行换算和实现。因此,企业应警惕三角债问题,及时处理未付款项,避免引发更大的风险。三角债权债务通常不能互相抵消,但当事人可以在协议下达成一致意见并执行。因为债权债务所负的种类等内容有时不尽相同,所以抵消一般很难进行换算和实现。但是如果三方所负债务品质相同且达成一致的,不在此列。“三角债”是企业之间超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拖欠货款,是企业之间拖欠货款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企业之间如何解决三角债?三角债是指企业之间因资金借贷而产生的债务纠纷。在三角债纠纷中,通常涉及到的三方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解决三角债的方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协商解决:协商是解决三角债纠纷的最基本方式。债权人、债务人和担
    2023-10-20
    402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免除和抵消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相互抵消债务和债权的关系。要满足抵消要件,包括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并且债务已届清偿期。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必须合法存在,不得主张抵消不法债。在抵消时要注意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和品质,特定物债权一般不允许抵消。抵消方式可采用约定抵销或法定抵销。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互相抵消债务和债权的关系。要进行债权债务抵消,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 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 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 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如果其中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在债权债务抵消时,必须注意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和品质。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但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
    2024-01-05
    141人看过
  • 免除和抵消债权债务
    放弃债权和免除债务是不一样的。债权人放弃债权就是债务消灭的原因之一,其实债权人放弃债权也就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相应的债务范围,但是不必然导致免除债务人的责任。债权人放弃债权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债权人的行为就是成立的。一、如何解除连带责任担保?通常来讲,如果想要解除连带保证责任的话,有两种方式是可以依法解除的。第一种情况也是最理所当然的一种情况就是,就算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债务,但是债权人没有主动提出要求的话,保证人是不用履行连带责任的。这就可以看出,保证人履行保证的前提是债权人要提出要求。如果债权人放弃了提出要求,那么保证人的义务也就到此结束,没有必要继续履行,也就不存在连带责任。第二种情况也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情况,就是当债权人和债务人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或者是已经结束了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保证人的作用也就丧失了。这种情况下,保证人由
    2023-03-12
    27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抵消
    相关咨询
    • 与互负到期债务能否抵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2
      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到期债务,并且双方的债务都属于金钱债务,种类相同的话,任何一方都可以主张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一方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法》对此的相关规定如下: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
    • 个人债务未到期可以要求债务抵消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7
      债权没有到期,但符合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等条件,债务可以抵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
    • 债权没有到期可以直接申请抵消债务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3
      债权没有到期,但符合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等条件,债务可以抵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
    • 债务到期没有还能不能申请消除债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05
      债务未到期是一般是不可以债务抵消的。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 所以,债权未到期,即对方债务没有到清偿期限,也就不能请求对方进行债务抵消。
    • 债权未到期债务抵消法律依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12
      租房到期了续租一般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写明租赁双方的姓名与联系方式、续租时间、续租地点、续租租期、续租租金、续租支付周期、维修责任与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