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请求的适用情形,具有以下几个方面:
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或者违反国家法律;
2、当事人主张实体权利的法律事实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经过质证或查证已被推翻或否定;
3、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同时又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法定事由,而对方又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一、以下哪项不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
当事人申请再审理,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未经质证的;(三)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五)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六)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七)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八)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九)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一)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抗辩是当对方当事人违反了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提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本人可以履行诉讼中的时效抗辩权,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反之,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将为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一、诉讼时效抗辩程序包括:
1、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2、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
3、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
二、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综上所述,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
有哪些情形可以导致驳回诉讼请求?
226人看过
-
驳回诉讼请求通常适用的情形以及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特征
323人看过
-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及其分析
196人看过
-
驳回行政诉讼请求的情形包括几种
170人看过
-
驳回仲裁请求的情形
443人看过
-
驳回诉讼请求法条的规定有哪些?
416人看过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
哪些情况下会被驳回诉讼请求?天津在线咨询 2021-07-061、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作实质性的审查,该“事实”实际上尚处于一种待定状态,与通过开庭审理后查清的据以作出裁判的事实未必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原告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如果在
-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有哪些,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区别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8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请求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有独立请求权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立案审理或者合并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上述诉讼主体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两者在实践运用中有着本质的区别
-
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哪些,谁能告诉我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0根据你所说的情况,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情形如下: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
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驳回起诉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主要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9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驳回起诉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起诉。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驳回起诉的情形主要有:1、《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
被起诉人的诉讼请求中驳回起诉和驳回驳回的区别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8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如下: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可以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单一,主要适用于原告的起诉;而且适用于驳回诉讼请求的主体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以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请求。3、不同的裁判形式。驳回起诉是程序意义上的上诉权的确认,应当采取裁定的形式;驳回诉讼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