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回迁房属于保障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09:23:00 196 人看过

众所周知,根据社会的发展,许多居民住宅地需要为特殊的工程建设让地,对于合法拆迁的房屋,国家是给予拆迁赔偿的。回迁房就属于拆迁赔偿的房屋,但是其性质与一般房屋相比有所差别。那么根据规定回迁房属于保障房吗?下文中就给出了解释说明。

根据规定回迁房属于保障房吗?

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

回迁房最终确认的产权性质,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若回迁房的性质为商品房及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且合同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合同的效力应为有效。

第二、若回迁房的性质为经济适用房,合同的效力则按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为:

1、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回迁房买卖合同无效。

2、出卖人转让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原购房合同系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签订,当事人又在转让该已购房屋的合同中约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第三、如果回迁房的房屋性质还未确定,因该房屋性质无法确定,故该类合同的效力尚无法确定,当事人可在房屋产权性质确定后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二)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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