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居高不下,监护立法不完善是个重要原因,尤其是关于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刑事责任规定太过简单,导致对被监护人的监护不力,被监护人脱管。所谓监护人违反监护职责的刑事责任,一般认为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监护人侵犯被监护人利益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二是监护人因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笔者就此谈一谈自己初步的思考。
一、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利益的刑事责任
对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利益的刑事责任立法,法国、德国、日本等不仅规定有专门的罪名(如德国刑法规定有违背抚养义务罪、违背监护和教养义务罪等),以及适用的补充刑罚(如剥夺监护人资格、罚金刑),而且将监护人以被监护人为对象实施犯罪这一情形规定为某些罪名的从重、加重量刑情节,刑法保护的力度较大(如遗弃未成年人罪,法国刑法规定最高可处30年徒刑)。特别是对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犯罪,有较详细规定,如法国刑法将监护人(包括法人)不履行监护职责致被监护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三种情形规定为犯罪:一是监护人对15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予抚养或照护,致其健康受到损害的,处7年监禁并科10万欧元罚金;致受害人死亡的,处30年徒刑;二是监护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致其未成年子女身体健康、安全、精神或教育受到严重损害的,处2年监禁并科3万欧元罚金;三是当被监护人是儿童时,监护人不为其进行入学注册的处6个月监禁,并处7.5万欧元罚金。
而我国的相关立法则过于简单,刑法保护力度严重不足:一是刑法保护的范围过于狭小。刑法只规定了虐待罪和遗弃罪两个罪名,仅对监护人直接侵害被监护人利益的两种行为给予刑法保护,既没有涵盖监护人直接侵害被监护人利益的全部行为,也没有对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失职是否构成犯罪作出规定。二是对遗弃罪和虐待罪的规定存在缺陷。刑法规定的两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有抚养义务的人,要求行为人和被害人必须是家庭成员,而且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才构成犯罪,对虐待罪更规定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反映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十分谨慎。三是关于两罪法定刑的规定没有层次,而且偏轻。虐待罪的法定刑最高只有七年有期徒刑,遗弃罪的法定刑最高只有五年有期徒刑,与外国法相比明显偏轻,根本不足以震慑那些实施虐待、遗弃行为的监护人。
遗弃罪和虐待罪是刑法惩罚监护人违反监护职责行为,保护被监护人权益,保障被监护人拥有安全、平等、幸福的生存、生活环境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手段。为此,笔者建议我国刑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修改和完善:一是在附加刑中增设剥夺监护权的资格刑,对侵害被监护人权益、构成刑事犯罪的监护人或单独适用,或与主刑并处。二是完善遗弃罪和虐待罪两罪立法。
(1)扩大两罪的犯罪主体。将两罪的主体界定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或监护人,即不要求行为人和被害人之间必须是家庭成员关系。
(2)降低两罪追究刑事责任的门槛。刑法规定行为人实施遗弃、虐待行为只有达到情节恶劣方构成犯罪,而情节恶劣程度上接近于或相当于最严重,究竟什么样的行为才算,其实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实践中很难把握和认定。建议将情节恶劣改为情节严重,这样更合乎立法用语习惯。
(3)加重两罪的法定刑,并区分三个层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单处或并处剥夺监护资格的附加刑;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永久残疾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剥夺监护资格的附加刑;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剥夺监护资格的附加刑。
(4)增加适用罚金刑。如果监护人同时是负有抚养义务的人,还可以单处或并处罚金的附加刑。罚金应充作被害人的生活、教育、治疗等费用,如被害人死亡,罚金应作为国家监护的基金。三是在一般主体实施的犯罪如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等犯罪中,将监护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地位和权利对被监护人实施犯罪的情形规定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二、监护人因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我国未规定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时监护人要承担刑事责任,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监护人的责任以民事责任为限,被监护人应负的刑事责任应由其本人承担,不存在追究监护人刑事责任的问题;另一种观点认为,若被监护人犯罪给他人、集体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可考虑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主要基于两点理由:一是如监护人明知被监护人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而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监护人的行为符合故意犯罪的特征,应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二是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监护人不履行对被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就是对法律规定义务的违反,也符合不作为犯罪的特点,追究其刑事责任也于法有据。但在追究监护人的这种刑事责任时,笔者认为同时应当充分考虑监护职责的公益性特点,坚持慎重的态度,防止挫伤、打击具备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的积极性。具体可在犯罪构成上严格限制,即主观上必须要求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上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客观上必须要求被监护人的行为给他人、集体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笔者建议,在我国刑法中增设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失职罪。相应条文可设计为:监护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监护职责致使被监护人受到他人的侵害,造成被监护人人身严重伤害、财产重大损失的;或者监护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监护职责致使被监护人侵害他人、集体或国家利益,造成人身重大伤害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
监护人监护能力的等级,监护人的职责
120人看过
-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可以减轻民事责任吗
218人看过
-
履行监护职责的原则对监护人的责任有何影响?
351人看过
-
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405人看过
-
没有监护人监护孩子该不该负刑事责任?
163人看过
-
监护人违反责任会受到什么处罚?
272人看过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141、行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民事责任:根据民事相关法律规定,当监护人严重不履行监护职责,给未成年被监护人造成不利影响时,根据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
-
监护人怎么确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21对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 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
-
14岁刑事责任监护人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
-
职责监护人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07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
子女监护人负责监护人哪些责任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81、看孩子的监护人的责任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以及财产权利。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