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1:31:59 98 人看过

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召回时限予以了规定,自此不安全食品召回将有法可依。一级召回是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二级召回,是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的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级召回,是对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应当在知悉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新《办法》融入了食品安全立法的新理念和新内容,对食品生产、流通等环节做到了监管全覆盖,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食品召回主管部门,并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责任,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及主管部门监督责任的落实。

增强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新《办法》强调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企业第一责任人义务和依法严格监管。其亮点可概括为‘三新增’+‘三个一’,加强了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三新增”即新《办法》增加了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行业良性发展;鼓励支持公众进行社会监督,形成社会共治;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要在主要媒体上公告,提高了透明度,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三个一’即一拓展、一提高、一取消。”“一拓展”即召回主体由原来处在生产经营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拓展到食品集中交易的开办者、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可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照章行事;“一提高”即提高了处罚额度下限,过去针对处罚的下限无明确规定,如今新《办法》规定处罚至少2000元,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不主动停止生产经营、不主动通知或者公告召回,最高可以处3万元罚款,增加了企业的违法成本;“一取消”即众多条款取消了责令限期整改,修订为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直接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加大了惩处力度。

分级召回最迟30日内完成

问题食品召回时限是根据风险程度来设定的,共分为三级。其中,一级召回是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二级召回,是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的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级召回,是对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应当在知悉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新《办法》规定,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规定须立即就地予以销毁。对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主动召回等违规处置不安全食品的行为,最高判罚3万元。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问题食品召回制度是发现食品质量存在缺陷之后采取的补救措施,是防止问题食品流向餐桌的最后一道屏障。我们将严格贯彻新《办法》,对不安全食品严格按期召回,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人员学习培训,促使企业加强自我约束,提高监管人员执法监管能力;引导食品企业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广泛宣传新《办法》,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切实落实召回公告制度,对企业形成倒逼机制,让企业不能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不断提升食品产品质量合格率,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2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汽车召回规定解读:召回不等于退换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15日正式颁布,有关专家提醒广大车主,缺陷汽车被召回并不等于旧车退还厂家,再换新车。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产品质量处处长汪立昕说,召回所说的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同一缺陷,这种缺陷更多地表现为潜在的隐患。召回是针对群发性的故障,而不是偶然性造成的个案。产品某一方面有缺陷,并不意味着产品整体不好。如2003年发生群发性故障的几种车型,都是技术含量十分高的汽车产品。汪立昕说,希望广大车主在遇到召回时,能够积极配合企业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做必要的维修。对缺陷产品实施召回,是一种很正常的商业行为,体现了厂商对顾客负责的态度。消费者应对这样的操作模式正确理解,不必反应过度。
    2023-06-07
    199人看过
  • 食品召回情形有哪些
    一、食品召回情形有哪些所称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二、食品召回规定根据这一规定,食品召回将采用二级监管的模式,由质检总局统一组织、协调全国食品召回的监管工作,监督、指导省级质监部门开展召回工作;省级质监部门根据国家质检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召回的监管工作,市级质监部门配合省级质监部门实施召回过程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建立食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收集、分析和处理有关食品召回信息。食品生产者应向所在地省级质监部门及时报告食品安全危害相关信息。食品
    2023-06-07
    80人看过
  • 食品召回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一、食品召回的处理方式有什么不安全食品召回的后期处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将其毁掉,这是针对人身危害性比较大的食品。从学理的角度而言,不安全食品的不安全因素可分为"制造的不安全"、"警示的不安全"和"设计的不安全",而"警示的不安全"和"设计的不安全"均不属于实质危害的范畴,针对这类对消费者不构成实质危害的问题,召回后的后期处理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安全性得不到绝对保证时,不再使用补救的规定,仍应予以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在销售时,应当告知消费者补救措施的相关情况,《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召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品。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食品生产者的召回计划后,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对召回计划进行评估。评估结论认为召回计划应当修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立即修改,并按照修改后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二、食品召回的处罚我国食品召回制度的法律
    2023-06-07
    110人看过
  • 军工产品召回将不纳入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送审稿)》规定,对药品、军工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该条例。送审稿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的召回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说明中表示,药品较其他一般产品而言,一旦存在缺陷,发生伤害的风险严重程度和频次都要高得多。对于一般产品适用的缺陷调查和确认以及召回实施的步骤、程序不适用于药品的监管。从国外立法实际来看,大多数也都采用了对药品单独立法进行管理的方式。同时考虑到条例依据的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军工产品的排除,在本条例中对药品、军工产品予以排除
    2023-06-07
    438人看过
  • “绿色食品”解读
    近年来,绿色食品以其鲜明的无污染、无公害形象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市场覆盖面日益扩大,市场占有率越来越高。那么,什么是绿色食品呢?绿色食品并非特指那些“绿颜色”的食品,而是指:农业部门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它可以是蔬菜、水果,也可以是水产、肉类。绿色食品分AA级和A级,AA级指食品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A级指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一句话,绿色食品就是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绿色食品的条件非常严格:一是产品或产品原料的生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二是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三是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标准和国家卫生标准,绿色食品要检测农药残留量、重金属含量等21项指标。购买绿色食品时,要注意从三个方面进行鉴别:一是从外包装上
    2023-06-07
    76人看过
  • 食品召回制度即将修订
    中国人民银行
    食品安全再次引起各大部委的高度关注。昨天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0部委发布《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标志着全面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正式启动。在该《意见》里,政府部门明确要求食品工业企业要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另外,政府部门要求食品工业企业建立产品追溯、召回、申投诉处理制度。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代表国务院10部委发布《意见》,他表示,尽管现阶段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向好,但质量安全事件还时有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依然存在。去年婴幼儿奶粉事件后,我国食品安全立法、监督和食品生产经营整顿治理工作受到高度关注。加快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任务也变得十分紧迫。据悉,食品工业企业将在政府部门的要求下
    2023-06-07
    217人看过
  • 最新食品安全法解读:如何处理过期食品?
    食品安全法规定售卖过期食品可以要求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如果使用了该产品后发现过期了,那就可以获得十倍赔偿和因为食用该产品造成的伤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食品安全法怎么处罚过期食品若当事人有违反食品安全法的处罚条例售卖过期食品的行为,则应当受到的处罚是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
    2023-07-07
    452人看过
  • 解读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
    什么是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标志的含义是什么?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蓓蕾。标志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整个图形表达明媚阳光下的和谐生机,提醒人们保护环境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绿色食品发涵盖范围是什么?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用以证明食品商品具有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的品质特性。它包括绿色食品标志图形、中文“绿色食品”、英文“GreenFood”及中英文与图形组合共四种形式。注册号为:第892107至892139号,核准涵盖商品为《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性国际分类》第1、2、3、5、29、30、31、32、33等九大类以食品为主的商品上。绿色食品应具备哪些条件?绿色食品必须具
    2023-06-07
    214人看过
  • 最新缺陷食品召回流程
    一、缺陷食品召回流程根据不安全食品在消费者使用后产生的危险后果程度不同,我国的食品召回可分为三级。消费者食用后受到严重身体伤害或者死亡这种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召回,这个时间从其应当知道食品安全风险后开始计时,这是一级召回。二级召回是指导致人体产生一般健康伤害时,食品生产者的召回使用时间是四十八小时。三级召回针对危险性最弱的食品,即只是证明食品的成分来源等外包装标识存在不真实标法的食品,这种情况下危害性相对较小,食品生产者可以在七十二小时以内召回。食品生产者或食品销售者应当制定召回计划,并予以递交。食品召回的监管部门在收到食品召回计划以后,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由具有专业技能的人员对召回计划进行评估,对食品召回者进行技术上的专业指导,食品召回的最后一步,就是在食品销售地通过媒体公布食品召回公告,告知广大消费人群该食品的不安全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对食品
    2023-06-07
    125人看过
  • 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分析
    第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目前,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食品安全监管手段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1、实行食品安全性评价,加强食品危险性分析;2、推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食品生产良好规范(GMP)等国际食品安全认证体系;3、实行食品溯源制度,加强食品标签管理对我国食品召回制度来说,首先应建立完备的食品溯源制度。推行食品溯源制度,应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从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的必备条件抓起,采取生产许可、出场强制检验等监管措施,从加工源头上确保不合格食品不能出厂销售,并加大执法监督和打假力度,提高食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安全性。其次,还需要从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角度考虑,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水平、健全食品卫生标准、实行食品安全性评价;逐步推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食品生产良好规范等国际食品安全认证体系,加强食品危险性分析;建立食品安全信用
    2023-06-07
    214人看过
  • 食品药品严格实行缺陷产品召回
    商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规划》明确,要围绕生产、流通、电子商务、价格、金融、税务、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行业诚信管理。在生产领域,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质量承诺制度、信用评价制度、风险抵押金制度、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重大质量事件企业主动报告制度以及重点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规划》特别强调,要以食品、药品、重点消费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完善重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严格实行缺陷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流通领域,《规划》指出,要依托政府相关部门业务管理系统和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企业、流通服务企业、进口企业等的信用信息记录,逐步建立完善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加强流通企业的信用分类监管,对不同信用等级的流通企业实行差别化待遇。针对金融领域的诚信建设,要建立金融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立专业化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托金融
    2023-06-06
    136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解读全文
    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已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贵阳市食品安全部门介绍,新《食品安全法》超越了原来停留在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规定,扩大了法律调整范围,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过程,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全面规定,通过全方位构筑食品安全法律屏障,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日前,贵阳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刘俊彦处长,就食品安全的热点问题接受了记者专访。《食品卫生法》规定: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记者:我国从1995年开始施行食品卫生法,迄今这一领域已有近百个规章,还有500多个标准。但是,近年来的一些现象表明,相关法规得不到有效执行,如奶粉中检出三聚氰胺、猪肉中查出瘦肉精、咸鸡蛋中有苏丹红等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让消费者放心不下。对此,《食品安全法》中有规定制约吗?刘俊彦:《食品安全法》中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任何
    2023-06-06
    78人看过
  • 新华社解读汽车召回制
    认定:国家将设专家委员会新颁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要求,对于汽车产品缺陷的认定由专门成立的专家委员会负责。据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司长于献忠介绍,为了使缺陷汽车管理制度建立在科学、客观、公正的基础上,质检总局将选择具有客观性、公正性的检验机构,组织建立专业配套的专家委员会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必要时委托进行有关汽车产品缺陷的调查、技术检测和确认等项工作。目前,上述工作已有初步方案。此外,《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对于有关专家作伪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的,取消其相应资格,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策:车商隐瞒缺陷:罚!新颁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为企图隐瞒缺陷的汽车制造商制定了惩处办法,除必须重新召回,通报批评外,还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据起草这部规定的有关专家介绍,制造商发生下列三种情况将受到惩处:
    2023-06-07
    235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解读:理顺监管体制加强预防和事前管理
    style="margin-bottom:6px;">《食品安全法》将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届时已经实施了13年的《食品卫生法》将退出历史舞台。与《食品卫生法》相比,《食品安全法》究竟新在哪里,在促进食品安全方面究竟有哪些新规定,本文将就其中的一些重要规定解读如下:一、理顺监管体制,从单一许可转为分类许可《食品卫生法》虽然规定国务院卫生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但对食品卫生管理的部署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这一规定过于笼统。《食品安全法》则规定实行分段管理,实现了无缝隙衔接。首先,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综合协调职责,由质监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环节的监管、工商管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在分段监管的基础上,还规定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在新法律的框架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再像过去一样,无论什么类型的企业,都
    2023-06-07
    7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中食品召回的主体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4-03-15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中食品召回的主体是食品监管部门。所称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的食品;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解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28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做出医疗器械召回决定的,一级召回在1日内,二级召回在3日内,三级召回在7日内,通知到有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或者告知使用者。召回通知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召回医疗器械名称、批次等基本信息;(二)召回的原因;(三)召回的要求:如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该产品、将召回通知转发到相关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等;(四)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理方式。
    •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中24条法律依据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26
      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就地销毁。不具备就地销毁条件的,可由不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销毁处理。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集中销毁处理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食品安全法解读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0
      一、瓜果蔬菜禁用剧毒高毒农药 新规: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 解读:在此前的第二次审议中,有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明确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但由于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尚不可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提出,当前应当加强对剧毒、高毒农药使用环节的管理,同时加快有关替代产品的研发推广。 二、保健食品应标明不能代替药物
    •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条主要内容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13
      XX负责指导全国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