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合法的提出行政复议,并由司法机关进行重新认定。行政诉讼中止是在行政诉讼进行之中,由于存在或发生了某种特定原因,使正在进行的诉讼程序暂时中断,待中断的原因消除后,再恢复诉讼程序的一项制度。行政诉讼中止不同于行政案件的延期审理,前者是行政诉讼程序的暂时停止,中止的时间相对较长,后者是另定开庭期日,一般推迟的时间较短,同时,行政案件延期审理后,诉讼活动仍未停止。
根据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不论是作为原告的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还是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不论哪一方认为需要停止执行行政行为,都应当经人民法院审查后以裁定的方式要求行政机关停止执行。也即即使是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也不能根据自己的意志停止执行。但要注意的是,此处的行政行为是“被诉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能根据自己的意志停止被诉行政行为,并不是所有行政行为。
一、行政诉讼中止的原因
通常在存在或发生下列原因之一的,行政诉讼中止:
(1)原告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诉讼,或者被告被撤销后,尚待确定诉讼参加人;
(2)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法规、规章不一致须待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裁决的;
(3)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
(4)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其它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况。行政诉讼中止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行政诉讼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恢复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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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止诉讼中止诉讼法律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9行政诉讼中止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诉讼中止贯穿于行政诉讼各个阶段,它不仅能够保障诉讼活动程序正常,还能够确保诉讼活动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最终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国家司法权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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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诉讼的中止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4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审判实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予以中止: 1.作为原告的自然人死亡,需要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作为原告的自然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原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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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程序中止了,行政诉讼中中止执行的期限是怎么确定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9没有,中止事由消失后即可恢复。 哪些情形可以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确有理由的,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的,或者对案件再审的情况,因此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应当中止。 3、作为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