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仲裁开庭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5 15:47:24 359 人看过

一、工伤赔偿仲裁有哪些开庭注意事项?

1、先要认定工伤,然后评残,再申请劳动仲裁,要按这样的法律程序走,程序不能颠倒;

2、时效问题,从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1年内要申请仲裁,不然过了时效,劳动局则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材料原件按[工伤仲裁所需材料]顺序整理好,并复印两份,立案时将两份复印件交给劳动局,一份是给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一份是劳动仲裁委员会要送达给单位的;

4、仲裁前准备好调解方案,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过程中,一般先组织调解,如果劳动者的要求与单位愿意付的赔偿差距太大,直接开庭,省得浪费时间,如果双方当事人能达成调解协议,劳动仲裁委员会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均无需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承担责任的一方如果不履行调解书规定义务,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如果与单位调解的话,要写明具体的支付时间、支付金额和支付帐户,并约定违约金,如果单位没有按期支付,需支付违约金多少元。

6、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在开庭前向仲裁机构提交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7、明确开庭通知书记载的开庭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开庭当天一定要带齐资料原件准时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仲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视做撤回申请处理;被申请人(单位)无故不到庭,不影响仲裁进行。

8、拿仲裁裁决书时,要将送达回证也要复印一份,好确认起诉时间和申请执行时间;

9、其他工伤仲裁开庭时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纠纷找律师的好处?

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任何官司都表现为权利义务方面的争议。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对法律知之较少,聘请律师以后,就可以让通晓法律、熟悉仲裁程序的律师帮助分析案情,指点迷津,使当事人明确自己在仲裁中所处的地位,从而为合法地行使权利打好基础。

2、律师接受聘请仲裁以后,应当出庭参加仲裁,参加庭审调查和辩论,依法陈述意见和要求。

3、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对抗性强。这种对抗性是针锋相对的,对抗的结果是孰胜孰败的问题,而这种对抗性都是靠人进行的,如果对抗双方中的一方是专业律师,另一方是外行,显然力量对比不平衡,外行很可能会因此吃亏;这样,就为当事人打好仲裁,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较大的可能。

三、劳动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n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n(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n(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n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n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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