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一般保证人免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18:22:57 417 人看过

一、什么是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纠纷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能向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才可由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一般保证其实就是附条件的保证,即以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为条件,条件具备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特点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基于其一般保证的特定地位所享有的,于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无效果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代债务人履行清偿义务的抗辩权。保证人一旦行使先诉抗辩权,即可对抗债权人的履行债务的请求,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一般保证人免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一)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而未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而未取得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三)在一般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即债权人未通过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方式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而且,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四)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五)同一债权既有人的保证又有物的保证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六)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以及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所订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保证人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保证责任的内容包括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两种,具体应由当事人约定。代为履行即双方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其履行。只有在保证人履行不能时,才可以承担赔偿责任替代债务的实际履行。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破产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一般保证相关文章
  • 一般情况下醉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可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如果在候审期间,保证人未尽到相关义务的话,会分别情况进行处理的。首先,如果被保证人有未经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司法机关传讯时不及时到案,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行为,保证人没有及时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报告的,由执行的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指出的是,对保证人的罚款,只能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作出决定。即使取保候审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采取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认定保证人违反了保证义务,对保证人予以罚款。至于
    2023-06-02
    97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一、一般情况下离婚需要什么证件一般情况下离婚需要的证件如下: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协议离婚一定要有冷静期吗协议离婚一定有冷静期,冷静期是30天。这个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离婚的流程如下: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
    2023-06-15
    173人看过
  • 一般什么情况下有案底
    违法犯罪行为。只要涉及到的案件被最终确认违法犯罪属实就会留下案底,无论是否受到实际处罚都会有案底的。只要承担刑事责任,都会留案底。承担行政责任,处理的公安机关也会在处理地公安机关内部留笔录等记录,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进入个人档案。一、留案底本人会知道吗不会,如果是行政拘留是没有案底的,但是如果涉黄犯案严重,刑事拘留就会留案底。被公安局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记录,但不是犯罪记录。违法记录非司法机关是不可以查询的,一般不会影响当事人今后生活。如果是刑事拘留就会留下犯罪记录,会影响当事人今后的入学或招工了。案底是宽泛的说法,你报案也会留存底子,或者你是受害人也会被录入系统,这些是不会通知你的。狭义的案底是指违法犯罪记录,也就是说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这些也不仅仅只有公安局可以作出。如果是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必须告知处罚内容并由被处罚人签字,相关全部内容必须录入系统,一般不能删除,这些不用告知被处罚人,而
    2023-06-29
    194人看过
  • 个税什么情况下免税一位老人1000
    按照法律规定,如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一、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两个老人如何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两个老人扣除标准如下:1、纳税人的赡养支出,与老人人数无关。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二、赡养人必须必须共同吗非独纳税的必须填共同赡养人。如果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与兄弟姐妹分摊赡养费用的,那么就需要填共同赡养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三、6个共同赡养人可以少填吗不可以,独生
    2023-06-26
    280人看过
  • 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如何免除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责任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的担保人需要对担保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权的,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向出借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偿还责任。一、民法典中保证人责任该如何分担民法典规定,保证人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后,经强制执行仍然不能履行债务的,一般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
    2023-02-17
    399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方为什么
    被告承担证明责任是依法行政原则的应有内涵。依法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不仅要实体合法,而且程序也应合法。一、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包括如下:1、行政合法性原则;2、行政合理性原则;3、行政公正性原则;4、行政责任性原则。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二、民事纠纷和刑事纠纷行政纠纷的区别是什么民事纠纷和刑事纠纷、行政纠纷的区别如下:1、民事纠纷就会有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指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实践中民事诉讼的范围极其广泛,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
    2023-04-04
    6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是一般保证。 由一般保证的这一定义可以看出,一般保证具有以下特点: (1)一般保证是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方式,也就是说一般保证应当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的约定... 更多>

    #一般保证
    相关咨询
    • 保证人免责哪些情况是保证责任免责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14
      保证负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种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责: 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
    • 保证责任有哪些,哪些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04
      保证负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种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责: 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
    • 担保人的情况下如何免责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2
      担保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免责: 1、担保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未经其同意而变更,对于增加的担保义务;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超过保证期限的等。
    • 一般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是什么情况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18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 保证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有什么,哪些情形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4
      很多情况下,保证人是个十分危险的身份,因为这意味着当债务人无法清偿时,保证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往往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以及债务人的亲戚朋友担任的。那么保证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有什么,哪些情形下保证人可以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