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政策调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8 17:35:24 334 人看过

河北省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个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医保视同缴纳年限。为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保支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避免出现骗取医保现象的发生,我国各省市均对医疗保险缴费做了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就是一年缴费一次,停止缴费则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是说你的医保缴费最低年限在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前提下,其中实际缴费不得低于10年,在满足基本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条件下,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需继续缴纳直到退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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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30日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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