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格式条款?在什么情况下,格式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1。格式条款的含义,又称格式条款、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定式合同,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事先准备好重复使用,不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二,格式条款无效。
1。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
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制造假象,隐瞒事实真相,导致另一方错误理解,同意与其订立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法律行为。只有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才能确定格式条款。一方欺诈、胁迫的,对方难以表达真实意思,以欺诈、威胁手段订立的格式条款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订立一些格式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法律行为掩盖其非法目的,或者所从事的行为形式合法,内容非法。这种行为也称为隐藏行为。在这种行为的实施中,当事人的故意形式或故意行为并不是他们想要达到的目的,也不是他们的真实意愿,只是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和行为来掩盖和达到非法目的。4。不损害公共利益是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由于社会公共利益是国家和人民的长远根本利益,双方在制定格式条款时必须遵循这一准则。凡是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公民健康、毒害公民灵魂、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格式条款,都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使双方同意,也是无效的格式条款。
5。格式条款的提供人免除了自己的责任,增加了对方的责任,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中介公司提供了自制的《XXX销售中介服务协议》格式条款,约定买受人未成功签订销售合同的,应向中介公司支付货款总额的2%作为违约金。这种条款是中介公司增加买方责任,排除买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因此,标准条款无效。
6。人身伤害免责条款无效。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因此,法律不允许在合同中规定免责条款,如不承担造成人身损害的责任,以更好地保护人们的生命健康权,避免弱者在某些情况下因议价能力的巨大差异而接受该条款。比如在旅游合同的形式上,规定旅行社因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不必承担人身伤害责任的,该条款无效。
7。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如果格式条款中规定一方故意或过失给另一方造成财产损失,而该方不需要赔偿,则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较大,不能容忍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因此,基于此内容的免责条款无效。本文旨在保护利益受损的当事人。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违反法律法规包括合同目的、格式条款的内容和形式。这里所说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二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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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定型化契约、量贩契约,它是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能预见当事人双方未来关系的主要内容,并且已对各种具体化、特定化的事项,加以预拟的格式文书为表现形式。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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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02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签订合同时,会遇到很多格式合同和格式合同条款。例如,购买商社时的住宅买卖合同、购买车辆保险时的保险合同等,这种格式合同和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当然有效,也有被认定无效的情况。具体来说,1、一方以欺诈、威胁手段制定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某种格式条款,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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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行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判定为无效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5格式条款在下列情形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5、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6、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 7、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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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借款合同被视为无效?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8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况有:非书面形式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民间借贷除外);主体不合格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欺诈、胁迫、借贷双方串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而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通过未授权代理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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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51、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分别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无效。免责条款有效需要符合费要求分别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免责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免责条款符合公序良俗;法律其他规定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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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条款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14具有以下情形的仲裁协议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5、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