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性质改变还能不能继承农村房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8:26:50 178 人看过

如果子女变成了城镇户口,且在城市里还买了房子,到底能不能够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子或者宅基地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很关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

一、上学因就业农转非可以有宅基地使用权

我国实行“地随房走”原则,“农转非”人员如果仍对原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产权的,可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则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安身立命的基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有资格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换言之,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是没有权利享有该权益的。因此,从这条规定来看,“农转非”人员由于其户口已经由农业户转为非农业户,自然就脱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再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也就无权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另一方面,建造在宅基地之上的农村房屋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无论该公民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还是农转非人员,对农村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均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因此,根据我国“地随房走”原则,如果农转非人员拥有地上房屋所有权,其也相应地应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农转非人员随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丧失,其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即,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农转非人员不再享有房屋所有权,则其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也会归于消亡。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的有关文件中也规定,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

二、农村房屋拆迁哪些情况不予赔偿

1、近期建盖的建筑

我国法律是明文禁止此类现象的。如果出现此类情况,拆迁还是会照样进行,因为你在拆迁公告出来了,在规划范围内的临时建盖或加盖的建筑物也是属于拆迁领域。但是你不能获得赔偿金,这样一来那些已经盖好的房子还是会被拆掉,那些盖房的人不但得不到赔偿,自己盖房的费用也就白费了。

2、违规的建筑

有很多房子建了很多年也不能得到赔偿,原因就是房屋属于违规建筑,就是说这家的主人并没有相关的建房证件却建起了房子,一般住户都是在自家宅基地上盖房,而有的人会在耕地上建房,这已经构成违规的行为,这样不合理的建盖房屋,最后是不予赔偿的,只有持有有效的建房证件才可以得到应有的赔偿金。

3、面积超标的建筑

《土地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每家的宅基地面积都是一定的,盖房也要在自家的宅基地上盖,不得超过宅基地所划分的范围,但还是有人会违规将房屋面积扩大,严重越过了自家宅基地的面积,对于这个状况,赔偿金照样是按宅基地应有的范围进行赔偿,超过的面积皆不算入赔偿范围。

4、空闲的宅基地,没有建造房屋的宅基地

在农村改造的建设中,目前的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另一种就是宅基地的补偿,房屋补偿的方式就是给农民直接的经济利益。但是宅基地就不一样,可以由置换赔偿来实现,但有一些农民的宅基地一直处于空闲状态,这样的宅基地将不能享受补偿,因为宅基地闲置两年以上就会被村集体收回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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