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竞业禁止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1:24:39 162 人看过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竞业禁止】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关联法条

[本法]

第九十九条合伙人违反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特别提示

将本条与本法第99条、《公司法》第149条结合起来掌握,注意:

1.合伙人竞业禁止义务(本条第1款)。

2.合伙人自我交易禁止义务,但有两个例外(本条第2款):

(1)合伙协议有约定;

(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违反以上两项义务的法律责任为:合伙企业行使归入权;赔偿责任(第99条)。

4.比较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竞业禁止与自我交易区别

【重点法条】

第三十三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特别提示

1.务必掌握利润的分配和亏损的分担规则:(1)约定——协商——实缴出资比例——平均(本条第1款)。这不同于《民通意见》第47条的规定:按出资比例或实际盈余分配比例。而前者适用于合伙企业,后者仅适用于个人合伙。再次提醒考生一定要重视合伙的自治性。

2.注意第33条第2款:保底条款无效,与69条有限合伙的规定比较。

【重点法条】

第三十七条【善意第三人的保护】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0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人相关文章
  • 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人的法律禁止是什么
    对合伙伙伴的法律禁令是什么?《合伙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企业期满,合伙人决定不经营(二)合伙协议中约定的解散事由发生(3)所有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在30天内没有法定人数(5)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6)营业执照被吊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上述为法律知识。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困难的法律问题,并且您有任命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上有许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服务,我们还支持在线指定区域选择律师,我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2023-05-07
    476人看过
  • 禁止合伙人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规定
    关于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转让的严谨限令条规体系如下所示:除非在合伙协议中有特别的约定,否则当任意合伙人欲将其在合伙企业中所持有的所有或部分财产份额向合伙人之外的人士进行转让时,必需经过全体合伙人的一致批准方能生效。同时,当某个合伙人决定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合伙企业外部人员转让时,若其他合伙人具备同样的条件,则他们享有优先购买权,但这仅限于无法在合伙协议中找到其它具体规定的情况。《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2024-05-15
    442人看过
  • 竞业禁止约定应具备哪些法律规范
    一、竞业禁止约定应具备哪些法律规范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如下: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竞业禁止的期限不得超过几年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
    2024-01-02
    354人看过
  • 如何判断竞业禁止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要注意限制的行业范围是否合理。竞业禁止的范围应与公司职员在本单位任职时接触或者可能接触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相对应,而不应扩至行业领域。禁止公司职员不得从事相同的行业无异于强迫公司职员在离职后必须转行,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细分的时代,这种禁止危及到公司职员的生存权,超出了合理范围,是不应允许的。二、要注意限制的对象是否合理。竞业禁止协议是企业与特定的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员签订的,公司职员在公司的工作范围不同,受到的限制也不应相同。三、要注意限制的期限是否合理。一般来说,竞业禁止的期限应当取决于商业秘密在市场竞争所具有的竞争优势持续的时间和雇员掌握该商业秘密的程度和技术水平的高低及一个国家对商业秘密保护水平的高低。日本一般为1~3年;意大利对经理级雇员禁止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对其他雇员禁止的期限为不超过3年。四、要注意补偿费是否合理。竞业禁止协议限制了公司职员的自由择业及获得劳动报
    2023-07-06
    432人看过
  • 竞业禁止合同及其相关规定
    竞业禁止合同是什么?竞业禁止是指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职工或雇员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或禁止他们在本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本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竞业禁止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由于它所限制的是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故它与一般的合同有本质上的不同。竞业禁止合同又叫不竞争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双方之间订立的用以约束其雇员在职或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与雇主竞争的行为。签订竞业禁止合同可在双方劳动关系建立之时,也可在劳动关系结束时。适用竞业禁止合同的岗位有哪些?竞业禁止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禁止条款是无效的,竞业禁止条款如果适用面太广,将使得企业所有员工或绝大多数员工不能从事自己的专业或发挥自己的特长,这无疑是对竞业禁止条款的滥用,会导致劳动者择业权的丧失以及不合理
    2023-06-09
    70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范本】竞业禁止协议中的法律问题
    竞业禁止协议中的法律问题探析(二)三、竞业禁止协议的业务限制范围和限制期限的界定必须合法竞业禁止协议的适用范围必须严格依法制定,否则就会出现限制员工合理流动,侵犯员工人身权利等不合理现象。同时,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范围也是确定竞业限制条款本身是否有效的重要根据。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文)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者接触流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对于竞业禁止协议中的业务限制范围和限制期限都规定的明确具体。但在实践中,仍存在着大量的超出上述规定限制范围和限制期限,肆意剥夺劳动者就业选择权的不公平的竞业禁止协议,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从劳动部的规定来看,竞业
    2023-06-10
    275人看过
  • 竞业禁止合同竞业禁止的事项有哪些
    竞业禁止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双方之间订立的用以约束其雇员在职或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与雇主竞争的行为的合同。竞业禁止合同的内容包括竞业禁止的范围、竞业禁止的期限、补偿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等。一、竞业禁止诉讼是民事纠纷,还是劳动纠纷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了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那么,保密义务或竟业禁止就成为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一部分;如果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履行该条款而发生的纠纷,应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签了竞业协议怎么跳槽签了竞业协议跳槽需要满足以下两点:1、原用人单位违反竞业协议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跳槽至同行业;2、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竞业协议约定,按月向离职员工支付相应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才成立。一、竞业协议签订的生效条件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
    2023-04-05
    234人看过
  •  企业员工竞业禁止合同范本:规定员工竞业禁止及保密措施
    在签署竞业禁止合同之前,请确保充分了解自己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电话号码、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等。此外,还要了解竞业禁止合同双方就禁止事项所达成的一致确定内容。竞业禁止合同双方当事人需要明确履行合同的方式、期限、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在签署竞业禁止合同之前,请确保您和另一位当事人清楚自己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电话号码、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等。2、竞业禁止合同双方就禁止事项所达成的有关事宜的一致确定内容。3、竞业禁止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方式、期限。4、竞业禁止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 竞 业 禁 止 合 同 协 议 内 容 概 述竞业禁止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
    2023-09-06
    245人看过
  • 什么是合伙经营中的竞业禁止
    案例:李先生与郝某各出资10万元,合伙开了家烟酒店,叫**昌烟酒店。店铺开张后,经营状况相当好,每月利润有2万元。郝某见利润丰厚,就又与刘某各出资15万元,在相距一条街的店面开了瑞*祥烟酒店。由于瑞*祥店面装潢好、规模大,且处在街区客流集中位置,不久就分走了**昌烟酒店的一部分客源,给李先生造成了损失,而郝某却从瑞*祥获得了丰厚的利润。李先生与郝某交涉未果,他想知道自己的合伙权益该如何保障。解答:郝某的行为违反了合伙企业竞业禁止的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这是法律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而作出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上称之为竞业禁止。郝某在与李先生合伙经营烟酒店后,为获取更大的利润,又与
    2023-04-21
    174人看过
  • 如何在法律上制定竞业禁止条款?竞业禁止的分类是什么
    如何依法制定竞业禁止条款和竞业禁止的分类法律解释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员工有权终止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欠劳动报酬,并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竞业禁止是指有特定义务的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经营与其为自己或者他人服务的企业性质相同的行业,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在本案中,尽管雇主与雇员就竞业限制条款以及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的雇员应支付违约金的条款达成一致,但雇主并未支付竞业限制赔偿金,因此竞业限制义务终止,即,该雇员不需要支付违约赔偿金。因此,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终止劳动合同,雇主应支付拖欠工资、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竞业禁止条款对员工没有法律约束力(1)《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2023-05-07
    66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竞业禁止的情况是什么
    目前,我国存在两种竞业限制。一是法定竞业限制,主要针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主要指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任职期间,不得担任职务、兼职、自营,不得为他人经营竞争性企业和竞争性业务。这些规定分散在中国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另一项竞业限制是约定竞业限制,这是劳动合同约定的意思自治的主要内容之一。约定竞业禁止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单独的竞业禁止协议(第条)中,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约定,应当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与这一制度有关的规定很少。目前,相关的规定是低层次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etc主要包括劳动部《关于企业员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年10月31日)第2项:当掌握商业秘密的用人单位和员工同意在劳动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时,同意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可以
    2023-05-07
    189人看过
  • 针对关于竞业禁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1)竞业禁止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并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2)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竞业禁止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
    2023-02-20
    69人看过
  • 公司法竞业禁止规定:禁止内容与例外情况
    (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等。竞业禁止的作用有哪些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竞业禁止的限制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原因有二: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等的竞业禁止义务所作的规定;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此类协议通常用于保
    2023-07-16
    460人看过
  •  离职员工禁止竞业规定
    本文介绍了员工离职后竞业禁止的相关规定。竞业禁止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而采取的法律措施,规定员工在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用人单位竞争的其他企业中担任与原职位相冲突的工作。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竞业禁止时间不得超过两年。超过两年的,超过的部分自动失效。员工离职后,禁止竞业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竞业是指员工在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用人单位竞争的其他企业中担任与原职位相冲突的工作。这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措施。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般竞业禁止条款规定的竞业禁止时间不得超过2年。超过2年的,超过的部分自动失效。 离 职 员 工 竞 业 禁 止 规 定离职员工竞业禁止规定是现代公司制度中的一
    2023-09-07
    385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人
    词条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 更多>

    #合伙人
    相关咨询
    • 我国法律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有哪些, 如何约定竞业禁止的条款才合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4
      我国法律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
    • 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的区别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6
      法定竞业禁止与约定竞业禁止的区别: (一)两者适用的主体不同:法定竞业禁止主要针对公司的董事和经理,而约定竞业禁止指向的是普通劳动者。 (二)适用法律不同:违反法定竞业禁止直接适用公司法,违反约定竞业禁止适用劳动法和合同法。 (三)产生的基础不同:法定竞业禁止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约定竞业禁止则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约定而存在。
    • 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竞业禁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01
      竞业禁止是对职工择业权的一种限制,一般包括以下主要特征: 1、原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商业秘密存在; 2、竞业禁止的接触对象应是原企业的职员,且该职员知悉、掌握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并非一般职员。具体包括: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企业的技术人员;其他人员,如销售人员、部门经理、档案管理人员等。 3、新企业与原企业必须是从事相同行业、具有竞争关系,只生产经营同类产品而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不形
    • 根据《竞业禁止法》规定法律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1
      对于竞业禁止的我国的相关立法有: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五)项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 竞业禁止与竞业禁止的联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8
      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虽然也有联系,但是在实质上还是有较大区别的。 区别一,义务的性质不同。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只以约定为前提,事先如无约定,择业就不受限制;而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只要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必须履行。 区别二,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竞业限制针对的对象可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但同时也可以针对公司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而竞业禁止仅仅针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区别三,承担义务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