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是否存在中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14:33:34 419 人看过

过失犯罪不存在中止。过失犯都是结果犯,发生结果才成立犯罪,所以过失犯不存在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一、可以中止危险驾驶罪

有。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在危险驾驶的过程中,如果自动放弃或者因为其它原因导致中止的,都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所以,危险驾驶罪是有犯罪中止的。

二、撬保险柜撬不开放弃是犯罪中止吗

保险柜撬不开放弃了的,不属于犯罪中止,属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而保险柜撬不开属于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放弃犯罪,这是犯罪未遂。

三、什么是抢劫罪的停止形态

抢劫罪的停止形态一是指犯罪未完成的形态,如犯罪中止、未遂等,而另一种是犯罪完成的形态。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0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中止相关文章
  • 刑法中过失犯罪存在不作为犯罪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犯罪中是不存在不作为犯的,不作为犯是指能够履行特定的义务而不履行构成的犯罪,是主观意志上故意的行为。我国刑法关于过失犯罪的主要有以下内容:第一百一十五条【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一十九条【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一百三十一条【重大飞行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二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
    2023-03-24
    110人看过
  • 犯罪未遂和中止能否同时存在
    犯罪未遂和中止是不能同时存在的。根据《刑法》对于犯罪未遂和中止的定义,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一、如何判断判定强奸未遂?根据法律规定,强奸罪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最终没有完全侵犯被害人的性的自由选择权。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二、盗窃了东西又送回去是否算犯罪中止?盗窃行为人在盗窃之后又将东西又送回的情形,不构成犯罪中止,在对财物获得控制的一刻就已经构成了犯罪的既遂。犯罪中止指的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而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2023-06-23
    118人看过
  • 刑法中过失犯罪的间接正犯是不是存在
    一、刑法中过失犯罪的间接正犯是否存在?失犯罪的间接正犯是存在的,对于过失犯罪是属于间接正犯,而且还是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判断。间接正犯的种类包括两种,其中一种就是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实务上对于间接正犯的形态,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1)利用无意识的工具。即对于被利用人欠缺犯罪构成要件所需的责任能力而加以利用的情形;2)利用善意的工具。即对于被利用人欠缺构成要件的违法意识(认识因素)而加以利用的情形;3)利用无目的而有故意的工具。即对于被利用人欠缺目的犯的必须的特别责任要件而利用;4)利用合法行为的工具。即对于他人不违法或有阻却违法性的行为而加以利用的情形;5)利用欠缺行为责任的工具。即对于他人欠缺规范要素的行为而加以利用的情形;6)利用无意识的工具。即利用他人无意识的举动的情形;7)利用不犯罪的工具。即对于他人不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而加以利用的情形;8)利用无身份而有故意的工具。
    2024-02-03
    333人看过
  • 失火罪是否存在共同过失
    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甲、乙两兄弟于2010年冬至这天,相约后一起上山祭扫父母的坟墓。祭扫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甲、乙按照当地的祭扫仪式,清除杂草后,分别在坟地实施了焚烧纸钱、点蜡烛、燃放鞭炮的行为,后没有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就离开坟墓。后从该坟地上燃起明火,引发了森林火灾,烧毁林木180余亩,造成损失15万多元。但无法查明焚烧纸钱、点蜡烛、燃放鞭炮三个行为中到底是是哪一个行为引起火灾的。二、分岐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理由是: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才负刑事责任。过失行为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才可能构成犯罪。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理论上认为不存在共同过失犯罪。本案中无法查清是哪个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为引发火灾,如果一起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对没有引起火灾的那个人是明显不公平的。第二种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甲、乙两人构成失火罪,系共同过
    2023-02-22
    330人看过
  • 行为犯的犯罪中止存在吗
    一、行为犯的犯罪中止存在吗犯罪中止适用于行为犯。因为行为犯是存在犯罪中止的,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由于犯罪中止行为之前,所有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中止行为本身属于刑法所鼓励的行为,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二、犯罪中止的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
    2023-04-28
    290人看过
  • 在犯罪中是否都有主犯存在
    一、在犯罪中是否都有主犯存在在犯罪中不一定都有主犯存在,共同犯罪中可以都认定为主犯。主犯包括两种人:一种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的犯罪分子;另一种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因此在共同犯罪犯罪分子均起主要作用的,属于主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二、主犯和从犯一般区别是怎样的1.实施过程中的作用不同: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2.共同犯罪中的主导不
    2023-12-01
    76人看过
  • 过失犯罪能否停止犯罪
    过失犯罪没有停止形态。过失犯罪要危害结果的发生才会构成犯罪,如果有停止状态,也就意味着没有危害结果产生,自然也就不构成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如何判刑?对于犯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行为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是过失犯罪。在我国,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二、过失犯罪要承担什么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形式:(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
    2023-04-07
    235人看过
  • 共同盗窃未遂案件是否存在犯罪中止?
    一、共同盗窃未遂案件是否存在犯罪中止?存在。具体有以下两方面内容:其一,实行犯的未遂情况。由于复杂共同犯罪的特点,共同犯罪人不尽然都是共同犯罪的具体实行犯,所以共同犯罪停止形态的讨论要分为实行犯和非实行犯两种情形。比如甲乙共谋入室盗窃,甲入室行窃乙在外望风,后甲被屋主发现而逃跑。在这个例子中,很明显的能看出甲乙虽是共谋犯罪的共同犯罪人但是却不都是符合具体犯罪构成的犯罪的实行犯,乙在外望风的行为客观上帮助了甲的入室盗窃行为。根据共同犯罪的整体性,一人行为全部责任,甲入室盗窃未遂的行为使得整个共同犯罪停止在了未遂的状态上所以对甲乙均以盗窃共同犯罪未遂加以处罚。其二,非实行犯的未遂,其实在该部分主要是以教唆犯为主题进行讨论。教唆犯是故意唆使他人实行犯罪的人,我国刑法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教唆犯。教唆未遂存在很多种情形:第一,被教唆人未实行教唆人所教唆的犯罪行为。例如:甲教唆乙盗窃,乙害怕被追究
    2023-04-28
    465人看过
  • 单位犯罪存在过失犯吗
    单位犯罪在客观上必须是经单位决策机构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犯罪。单位犯罪,其犯罪行为本身是由刑法分则规定的,应根据刑法分则条文的规定予以认定。单位犯罪的特点在于:在单位故意犯罪的情况下,这种犯罪行为是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者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在单位过失犯罪的情况下,这种犯罪行为是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的职务行为。在单位过失犯罪的情况下,单位犯罪行为是单位责任人员的职务行为。这里的职务行为是指单位责任人员依照其在单位担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所应履行的行为。例如刑法第231条规定单位构成的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单位主管人员的过失行为就表现为对本单位中介组织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应当审查予以纠正而因过失未能审查纠正,因而造成严重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过失行为就是单位责任人员的职务行为。
    2023-06-12
    260人看过
  • 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
    法律综合知识
    1、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2、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犯罪中止形态与中止行为本身又具有区别: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
    2024-01-19
    309人看过
  •  过失犯罪是否会阻止犯罪发生
    这段内容讲述了犯罪行为的认定和责任问题。犯罪行为只有导致危害结果时才能被认定为犯罪,如果犯罪行为没有停止状态,则不能构成犯罪。同时,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是过失犯罪。因此,在行为前应该预见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犯罪行为的发生。犯罪行为没有终点。只有当犯罪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时,才能被认定为犯罪。如果犯罪行为没有停止状态,那么也就意味着没有产生危害结果,因此也不能构成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核心内容:犯罪行为如何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犯罪行为的判断是法律领域中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因此,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行为是否具有严重
    2023-08-31
    383人看过
  • 共犯中是否存在主要罪犯?
    共同犯罪里一般都是有主犯的。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主犯的认定,应以共犯人的主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刑法》第26条的规定为准绳,不能任意扩大或者缩小主犯的范围。共同犯罪中主犯一般被怎么处罚共同犯罪中主犯的处罚: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主犯,应当从重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023-07-06
    94人看过
  • 轮奸犯罪中能否存在未遂与中止形态
    合川市法院张合元高山2001年10月28日晚,被告人曾某、李某、黄某将少女雷某带至合川市古楼镇其表哥蒋某家玩耍,并共谋强奸雷某,遭蒋某反对。晚饭后,三被告人又共谋强奸雷某。当晚22时许,被告人李某将已卧床休息的雷某叫出,与曾某、黄某一道将雷某带至另一村民家中预行不轨未果。在返回蒋某家途中,三被告人按事先共谋购得饮料一瓶,并由黄某将强效安眠药三唑仑投放于瓶中。回到蒋某家后,三人又以玩扑克为幌子,骗雷某饮用了投放有三唑仑的饮料。待雷某出现昏睡状态后,李某首先对雷某实施奸淫,但因生理原因未能得逞。接着曾某又对雷某实施了奸淫。黄某因害怕雷某呼叫,自动放弃了对雷某的奸淫。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被告人曾某、李某、黄某系共同犯罪,其行为均构成强奸罪无异议,但对被告人李某、黄某的行为能否分别认定为犯罪未遂和中止,则存在着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本案系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人李某强奸未遂的行为和黄某自动
    2023-08-18
    327人看过
  • 强奸罪存不存在中止犯罪的情况
    一、强奸罪存不存在中止犯罪的情况1、有。2、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3、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二、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1、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2、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3、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犯罪中止形态与中止行为本身又具有区别: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4、《中
    2023-05-14
    28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中止构成犯罪,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更多>

    #犯罪中止
    相关咨询
    • 过失犯罪中止是否算过失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0
      过失犯罪不存在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一般只有在造成了严重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才会认定为犯罪,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过失犯罪中并没有适用犯罪中止的空间。 《刑法》第十五条 《刑法》第二十四条
    • 是否存在不作为犯罪过失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2-26
      不作为也可能被视为过失犯罪。如果疏忽大意地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对社会的结果产生危害,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那么就构成了过失犯罪。根据《刑法》第十五条,只有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过失犯罪才会负刑事责任。 为了确保自己的行为不会对社会的稳定造成危害,我们应该时刻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果我们没有预见或预见后仍然轻信能够避免,那么我们可能会承担
    • 不作为犯罪是否存在过失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7
      1、纯正不作为犯(真正不作为犯) 纯正不作为犯是指由刑法明文规定的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它是以不履行特定义务为构成要件的犯罪。也就是说,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行为人的行为但凡符合法律明文规定的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都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定罪量刑。 因此,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成立必须以构成要件齐备为前提。例如,遗弃罪,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等。所谓“纯正”指的是该类犯罪只能由不作为行为构成,而不能由作为行为构成。
    • 虚假诉讼是否存在犯罪中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8
      虚假诉讼有犯罪中止。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虚假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虚假诉讼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 非法拘禁中的犯罪中止是否存在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21
      非法拘禁是存在犯罪中止可能的。 《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 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